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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10年大事記年表

羅嘉明

重大司法事件/立法院立法進度 民間司改會行動
1995 1 於台大法學院禮堂召開成立大會
2 「判決評鑑計畫」通過,「法官評鑑辦法」提出。
1996 1 司法院宣布辦理法官評鑑試行一年
2 法官法討論會
3 第一次召開「法官法」討論會議
4 法務部開始施行檢察官評鑑
5 與台灣法學會、台北律師公會共同討論「法官法」。
6 舉辦法官評鑑活動
7 參加社會立法聯盟成立大會記者會
8 司法院首例法官評鑑結果為「免議」
9 於台灣法學會召開法官法會議
10 公布1996年度十大司法新聞漫畫秀
1997 1 於立法院召開法官法記者會
1998 1 司法院施啟陽院長就職滿四年 發表「『三不』院長的四週年感言-不干涉、不得罪、不貫徹?」一文
2 召開「1997十大司法新聞」記者會
3 司法改革雜誌第13期公開「法官評鑑實錄」以及台灣高等法院評鑑委員會評鑑決議書內容
4 與台北律師公會合辦針對高院陳炳彰法官評鑑案召開記者會
5 與台北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共同提出第一次民間版「法官法草案」,並召開公布記者會。
6 出席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參與審法官法
7 參與法官法公聽會
8 針對立法院休會召開記者會
9 分別於高等法院大禮堂、基隆地方法院舉行法官法說明會
10 公布1998年法官評鑑結果,共有6位高院法官被評鑑為「不及格」,並召開法官評鑑臨時記者會,回應高院法官之反應。
11 司法改革雜誌第17期製作「法官評鑑結果公布」專題
1999 1 司法院發布人事命令,自6月14日起15位高院法官免兼庭長職務 發表「建立庭長任期制只是改革第一步,司法院還要加油!」一文
2 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於台北國際會議中心召開 與全民改革行動聯盟聯合發佈「法官無大小,操守專業最重要」新聞聲明
3 拜會司法院院長翁岳生,針對司法改革提出六項建言。
4 立委揭發十餘位法官及檢察官於1998年7月間接受邀宴,爆發「台鳳案」。 發表「儘速建立法官監督機制」一文、司改雜誌第25期製作「鳳梨大餐 消化不良」專題
5 發表1999年法官評鑑、檢察官評鑑結果
6 拜會司法院長翁岳生,發表「儘速建立法官監督機制」新聞聲明
7 與台北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共同草擬民間版法官法草案,透過謝啟大、蔡明憲與黃國鐘委員的提案,第一次進入了立法院。
8 司法改革雜誌第14期刊載總說明及官方版與民間版比較,另外在次期第15期中深入討論法官法的許多問題。
9 舉辦「1999年10大司法新聞」活動
2000 1 檢改會票選檢察官評鑑以及評鑑檢察長結果出爐
2 法官楊貴森涉入台鳳股票遭撤職並停任1年
3 公布「法官評鑑」結果
4 舉辦2000年十大司法新聞問卷調查
2001 1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洪泰文對興票案做出不起訴處分書
2 召開 2001年法官評鑑記者會
3 司改雜誌第34期發表「革新難,革心更難--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兩周年體檢」一文
4 司法院為打破法院「萬年庭長」的弊病,在1999年間開始實施「庭長任期制」,規定除表現優異者外,原則上不續任,因此造成約有50位一、二審庭長「丟官」,報載台灣高等法院王振興、顧錦才庭長不服司法院此一順應法界思潮所做的變革,提出行政救濟。 發表「法官不應自比公務員」一文
2002 1 參與法官協會舉辦法官法「職務法庭」研討會
2 出席司法院召開法官法協商會議
3 拜會司法院院長翁岳生談「法官法」
4 與台北律師公會、檢察官改革協會、法官協會及律師公會全聯會等團體再度提出民間版法官法,透過邱太三委員的提案第二次送進立法院。
5 司改雜誌第39期製作「我們需要怎樣的法官法」專題
6 高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涉及喝花酒疑案
7 召開法官評鑑各合辦團體聯席會議
8 報載1.司法院、考試院與法律學者,為了法官法草案中司法官、律師考試門檻是否應降低為只要於「學期間修滿20學分」即可參加,引發討論,除了提案的考試院外,司法院、法官協會、學者專家皆一致期期以為不可,憂心在台灣目前的補習教育下,此一條款的設置將鼓勵大量考生湧入補習專攻司法官和律師考試才會考的科目,對於未來司法人才的素質將造成負面影響。2.法官導師設局,準司法官吃商人宴。則是報導一名司法官訓練所的導師,涉嫌濫用權限邀請準司法官的學生們參加不當宴局,差一點還讓學生收受賄賂。 發表「專業與素質」一文
9 報載最高法院積案萬餘件創下紀錄 發表「最高法院積案如山,如何解決?」一文
10 兩位司法官(女檢察官與男法官)間的戀情因女主角的前夫控告男法官妨害家庭而成為媒體熱門的八卦新聞 發表「他們不只是戀愛而已」一文
11 公布全國司改會議3周年體檢報告暨司法民調結果,發表「遲緩的司改列車,如何乘載全民殷切的期盼?!」新聞稿,檢討法官、檢察官人事改革的進度。
12 舉辦全國司改會議三週年總體檢座談會,發表「問題解決了嗎?」一文。
13 舉辦2002年法官評鑑公布記者會,並發表「官方不作,民間來作!91年法官評鑑台北地區記者會」新聞稿
14 發表「司法改革,盡力就好?人民期待的落差」一文,回應政大法學院黃立院長與司法院公關室王酉芬主任發表於「自由廣場」的文章。
2003 1 就法官法,與法官協會、台北律師公會共同拜會黃昭順、秦慧珠、立法委員。
2 為法官法拜會羅志明立委
3 參加由中國人權協會主辦之「法官法立法催生座談會」
4 報載法務部陳定南部長關於「黑金案件應速審速結」的談話引發與司法院高層間針對法官辦案速度的論戰,引起社會各界沸沸揚揚的議論。 發表「解決法官積案應對症下藥,而非急病亂投醫」一文
5 報載十大槍擊要犯的薛球於交保期間再度犯下擄人勒贖巨款的案件,全國震驚。許多人將矛頭指向當初駁回檢察官羈押聲請並准予交保的法官身上,指責其縱虎歸山,要求其負責任。 發表「「縱虎歸山」的法官,該死!?」一文
6 與澄社等團體組成「司改三法推動聯盟」,對政府所有部門展開法律扶助法、法官法、司法院組織法等法案的說明溝通工作。
7 司改三法推動聯盟拜會立法院王金平院長,發表「民間推動司改三法--兼評王金平院長之回應」一文。
8 司改三法推動聯盟發表新聞稿,提出五大呼籲。
9 司改三法推動聯盟為催生司改三法,拜會行政院長游院長並發表新聞稿。
10 司改三法推動聯盟為催生司改三法,拜會立法院民進黨團並發表新聞稿。
11 立法院第五屆第三會期結束 發表「立委該開啟司改之鑰 早日建構公義社會」、「國會成了司改絆腳石?司改成績單乏善可陳,司法、法制委員會難辭其咎。」等文
12 舉辦「十大司法新聞」公布記者會。法官及檢察官因風紀問題遭懲處的新聞未進入本年度的十大司法新聞排行榜中,為司改會自1998年舉辦年度十大司法新聞活動以來,首度出現的情形。本會檢討後表示,這種現象究竟該解讀為「外界對於司法人員的風紀弊案不再感到『大驚小怪』」?還是「司法人員的風紀問題已不像過去那麼嚴重」?恐怕仍需進行另一波問卷調查或深度訪談,方能得知。
2004 1 司法院完成「專家參審試行條例」草案,參審官為榮譽制,4年一任,權利義務與法官相同,將受理醫療糾紛、股市內線交易等案件。
2 蘇盈貴質詢時點名城仲模及2名現職大法官遊說,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涌誠律師表示有必要查明真相。
3 司改三法推動聯盟為司法院組織法修正案及法官法草案的審議進度遲遲未有進展,尤其是國民黨立法委員在國會的表現令人大失所望,多次求見國民黨主席未果,親至國民黨中央黨部表達嚴正抗議!並發表「國民黨枉顧連主席當年承諾,淪為司法改革的阻礙者!司改三法推動聯盟致國民黨連戰主席的公開抗議書」新聞稿。
4 總統大選首度舉辦電視辯論,並將司法改革議題納入第一階段提問。 發表「對兩黨總統候選人電視辯論司法改革政見之評論」、「司法玫瑰誰來栽?─讓「司改三法」成為總統大選中美好的司法種子」等文。
5 發表專訪翁岳生院長以及陳傳岳律師的內容「朝野雙岳會:彰顯正義 信任司法」一文
6 發表「為阿扁治國開藥方」一文
7 發表「國民黨當為司法改革的推手!司改三法推動聯盟致國民黨 連主席戰的陳情書」一文,呼籲連主席繼續支持推動完成法官法、司法院組織法的立法工作。
8 司法院召開會議,與監察院代表、考試院代表行政院代表及「司改三法推動聯盟」等協商,而後司法院提出整合版先與法官協會重起協商。並自11月起,全面召開協商會議,除原先「司改三法推動聯盟」外,更納入法務部與檢察官協會等,尋求最大共識。
9 司法院在協商會議中,突然拿出一份「片面決定」的法官法草案,大幅度推翻原先早有共識的「協商版」,甚至不將「協商版」列入會議的討論範圍。 發表「司法院從改革的推手,淪為改革的標靶?-法官法出爾反爾,引爆民間司改團體不滿」、「民間推動司改 碰到沒誠意的政府」等文抨擊。
10 報載前台中高分院刑庭法官蔡信男因為向被告收賄100萬元,幫他向同庭法官關說,以收賄罪被最高法院判刑十年確定,成為近10年來法官貪瀆案有罪定讞的第一人。同年12月底民間司改會收到一件陳情案,指出蔡信男在另一件船長涉及走私的案件中,收了船長400萬元。 司改雜誌第54期製作專題,探討司法風紀、法官專業能力以及現行制度對法官違反辦案程序、判決離譜,怠於執行職務等時懲處過輕或無法處置的敬業態度和適任性問題。
11 立法院第五屆立委任期屆滿,法官法草案因司法院未提出官方版本,無法審議而未通過立法。
2005 1 引起社會爭議的「白米炸彈犯」楊儒門放置爆裂物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合議庭法官判決楊儒門有期徒刑7年6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十萬元。
2 立法院第六屆第一會期結束,雖然最後驚險通過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之相關預算,但司法院大法官「司法人員專業加給」被刪除,司法院組織法、法官法、法院組織法等多項司法改革重要法案仍未能完成修正立法。 發表「該過的不過,不該刪的卻都刪了」、「弱勢的司法,要靠人民加油!」等文。
3 報載桃園法院的法官,曾收受價值30萬元的手錶,後來貪瀆和詐欺罪雖都無罪確定,不過「收受手錶」似乎確有其事,而司法院對於是否會准予該法官復職,表示還要「研究、研究(再審酌)」。 發表「優秀的法官,我們絕不吝嗇給你憲法保障的金飯碗!」一文
4 持續與司法院進行協商,「司改三法推動聯盟」則改組為「法官法推動聯盟」。
5 報載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張炳龍,被控收受當事人賄賂而數度被判重刑,但在台灣高等法院更四審宣判卻出現大逆轉改判無罪。 發表「法官犯法,與庶民不同罪?」一文
6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通過一、二審22位庭長「免兼」案,其中16人是以任期屆滿、不適宜再續任為理由。 發表「對於司法院通過庭長人事免兼案」聲明稿,希望法官法草案能儘速通過,早日建立法官人事的制度化,避免人為的紛擾。
7 報載承辦職棒賭博案的前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徐維嶽,因涉四件收取不當利益與洩密案件,遭雲林地院裁定收押禁見,檢調單位調查發現徐維嶽涉嫌利用職權收賄、洩露偵查祕密、濫權拘捕,已獲不法利益700萬元以上。另外壹週刊也報導台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庭甘大空法官喝花酒,並由友人付帳一事…等等。 發表「對於近日諸多司法風紀事件」聲明稿。
8 召開「勇於接受監督的司法~台北法曹評鑑(審檢辯三方互評)結果公布」記者會
9 法官法行動聯盟完成民間版法官法草案的擬定,並與立法院高思博委員、郭林勇委員、吳秉叡委員、盧天麟委員等聯合召開「給人民一個好法官——法官法前進立法院」記者會,第三次將民間版送進立法院。
10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張炳龍被訴收賄案,更三審前都被判處重刑,2005年5月底高院更四審逆轉改判張無罪引起法界譁然。最高法院認為更四審採證有誤,撤銷無罪判決,第五度發回高院更審。
11 報載曾因辦案違失被懲戒降一級改敘的彰化地方法院法官施坤樹,因繼續出現無正當理由而稽延案件、未如期宣判、遲交裁判原本以及任意審結案件、安排庭期失當、再開辯論比率高達四成等違失失職情形,再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開刀」,決議降二級改敘,使其成為司法史上首位因辦案違失被連降三級處分的法官。
12 報載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對於南投地院呂太郎院長的轉調案發生爭議。 發表「誰來監督司法官」一文
13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李前總統登輝先生於群策會主辦活動中誹謗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先生,應賠償新台幣1000萬元。 發表「獨立而優質的司法仍待努力」聲明
14 立法院司法、法制聯席委員會審查通過「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註:本草案旋即遭到親民黨團提出覆議否決,目前仍未完成立法) 發表「司法改革跨出一大步」一文,對立法院司法、法制聯席委員會審查通過「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表示肯定,並呼籲立法院儘速完成法官法的立法,使司法制度更趨完善。
15 《聯合報》社論以〈司法改革走對了方向嗎?〉為題,對自1999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以來的司法改革現況與困境,提出針砭,而司法院也立即在當日以〈向理想邁進的司法〉新聞稿予以回應。 發表「司法改革面臨的挑戰在於「人」」一文
16 召開「我們只能有70分的司法?從2005台灣司法滿意度調查看司法問題」記者會,揭示其中法官對自身正面評價(85%)、與外界觀感(律師、一般職員)的差距所顯示的意義:司法若要獲得人民的認同,除了要求法院職員的操守、認真,兼備憲法意識與人文素養之外,更要有如「法官法」之評估制度的配合,避免優秀人才耗損,破除反向淘汰;並使司法之改善公開透明地展現在大眾面前,取信大眾,人民對司法的滿意程度才有可能越加提升。
17 司改雜誌第57期專訪林永頌律師談「法官法」-好的法官會讓律師感動
18 召開「反對剝奪人民上訴權行動聯盟成立記者會」,訴求之一要求司法院理應優先積極推動「司法院組織法」(組織金字塔化)、「法官法」(人事金字塔化)等「上位規範」的立法完成,再推動「下位規範」的刑事訴訟法修正
19 召開「2005年十大司法新聞」記者會,發表「獨立但自閉的司法」新聞稿。
2006 1 高院疏忽縱放三名撕票犯
2 檢察官吳傑人遭檢舉涉嫌騷擾
3 前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庭長房阿生涉嫌在審判時收受賄賂,遭法院下令羈押。 召開「法官不自愛,人民難信賴!法官法不能再等!」記者會
4 反對剝奪人民上訴權行動聯盟召開記者會,正式對外公布「2006年台灣民眾對刑事訴訟制度修正之意見調查」的結果,發表「法院瘦身計畫 苦了老百姓?-限縮上訴審,無助於改善法院審判品質」一文,主張提升裁判品質,法官法不能再拖。
5 反對剝奪人民上訴權行動聯盟拜會司法院長翁岳生,翁院長同意「司法院組織法」、「法官法」和「刑事訴訟法」之間的關係不但是連動的,而且在修法順序上,前者應優於後者。但對於修法時程,司法院秘書長范光群僅表示將再作評估。聯盟於拜會後發表「刑訴修法 請等一等!」一文。
6 於司改會電子報開闢「法官法雙週炮」單元
7 高雄高分院法官周慶光屆退怠職,把所有案件的開庭時間訂在退休日之後,形同自行放假。司法院決議將其停職,移送監察院審查懲處,同時函請銓敘部撤銷退休令。 發表「這樣的法官,難過了誰?」聲明
8 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大法官因與女姓友人出入賓館,並被媒體捕捉入鏡掀起巨大波瀾,而主動請辭副院長及大法官職務,並向社會各界道歉。 發表聲明表示城副院長未全力避免「易被認為不當行為」之情,不唯傷害了人民之道德情感,亦違背了法官之操守義務。而再就大法官專業職務適任性之觀察,輔以大法官尊崇地位本應採取之最高標準,均應解為不再適任大法官職位為當,希冀城大法官能無待行政之懲處或司法之調查、懲戒,即能立即自行辭去職務以示負責,裨能保有大法官風骨之最後機會。
9 舉辦「『一人一信,制定法官法』~建立司法官的監督淘汰機制」活動
10 前高院庭長陳祐治因捲入房阿生收賄貪瀆案,被檢察官處分10萬元交保。
11 高院更五審宣判高院前法官張炳龍貪瀆案,認定成立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1年,褫奪公權6年。
12 爆發前總統府祕書長陳哲男涉嫌司法黃牛案,扯出關說疑雲。 發表「司法關說 應訂法遏止」聲明
13 台灣高等法院庭長李文成捲入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陳哲男涉嫌司法黃牛案,李文成庭長雖否認知情,但承認確曾陪同陳哲男前往楊振豐的招待所,因而自動向司法院請辭兼任庭長職務。 發表「對台灣高等法院庭長李文成捲入陳哲男涉嫌司法黃牛案」聲明
14 台中高分院法官陳成泉與訴訟當事人同行共遊大陸,高分院召開自律委員會建議司法院記小過一次。 發表聲明建議陳法官既已生是否偏頗之疑慮,高院雖然尚在調查之中,但考量其他訴訟當事人之觀感,應先暫行調離審判職務為宜,待調查結束之後,再依整體調查結果所呈現之事證,綜合判斷是否應回復審判職務、續留非審判職務、甚或訴追失職等情事。
15 前台灣高等法院法官羅紀雄被控收受吸毒案被告賄款100萬元案,纏訟10年,台灣高等法院更四審一度逆轉改判無罪,但高院更五審最後仍予重判11年、褫奪公權7年。
16 5/30立法院第六屆第三會期休會
17 前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宋宗儀貪污案,被檢方具體求刑20年,全案5月24日宣判,並將宋當庭羈押。
製表:羅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