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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缺反省而生傲慢

高涌誠

沒有詳細看過卷證,當面訊問過證人,再讓檢辯雙方充分辯論,就沒有辦法認定犯罪事實,應該是法律人對於司法案件應有的基本態度。陳水扁總統與夫人吳淑珍到底有無「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所指涉的犯罪,在法院做判斷前,任何人都應該避免做過度評論,所以本文不擬褒貶起訴書本身,而想提出另一種觀察。

6年前,陳水扁獲得台灣人民的支持當選總統,其中最大的意義在於,台灣人民希望透過政黨輪替,完成國家社會真正民主、法治和人權的轉型。而在這個轉型的關鍵時刻,執政者最重要的任務,就是應該深刻而切實地去處理轉型正義的問題,也就是要認真面對過去,切實反省並引以為鑑,然後才能展望未來。

可惜的是,陳水扁總統似乎忽略了這個使命。

社會諸多關係到正義議題而應進行的改革,6年來幾乎停滯,大至國民黨黨產爭議,小至「國務機要費」性質的釐清,執政者都能做、應做而不做,一句「過去能,現在為什麼不能」,顯現的是只追逐權力而欠缺真實的反省,結果是終遭權力反噬。

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璐蒂‧泰鐸(Ruti G. Teitel)在《變遷中的正義》一書中就指出,認真面對與處理轉型正義是一個朝向民主轉型中的社會,一定要經歷的成長儀式與過程;前國策顧問黃文雄先生更補充說:「如果沒有經歷這個過程,轉型中的社會和國家恐將面對政治轉型淪為單純政權更替的風險」。

不幸的是,在「國務機要費」一案中,我們似乎看到了預言成真。如果起訴書所言屬實,陳水扁總統所稱之「甲君」案機密外交工作「純屬虛構」,只是唬弄檢察官而已,則陳水扁總統這般漠視法治而自以為可以隱瞞的傲慢心態,正是未能認真處理轉型正義,沒有反省與成長,仍然運用舊政權思維的結果。

難道,「國務機要費」起訴書讓人覺得沈重的原因,是6年來,台灣人民獲得的只是單純政權更替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