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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條道路

林渭富

首先要向讀者致歉,本期雜誌編務不斷調整內容,延宕甚久,深感歉意。雖說為了編輯品質,延遲出刊似乎已成常習,但拖刊絕非任何理由所能解釋,司法改革雜誌編輯部深自反省,並自我要求如期出刊。

本期雜誌在規劃上,決定以三個特別報導呈現給讀者。事實上,這些主題都是今年司法界中最受矚目的重要事件。2005年3月16日,《聯合報》報導股市勁永案疑涉做假帳,所列數據與證交所監視報告內容吻合,勁永股價大跌。離奇地是,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在前一日計畫赴勁永搜索,但是擔心此舉被禿鷹集團利用,因而取消。聯合報的報導的結果仍使禿鷹集團獲利。台北地院開庭審理本案,傳訊聯合報記者高年億作證。但高年億以保護消息來源為由,拒絕作證。合議庭連續3天處罰新台幣3萬元。台北台灣高等法院撤銷發回更裁,台北地院於2006年8月10日仍作出連續裁罰各三萬元,合計九萬元的裁定。

對於「作證義務」以及「保護消息來源、維護新聞自由」之間分際的爭論,是否有助於將來對於新聞媒體工作者捍衛新聞自由?司法改革雜誌彙集了審、檢、辯三方,以及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的看法,共同檢視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癥結點,並提出建言。

因為立法委員不斷揭弊爆料,第一家庭成員深陷台開案、國務機要費案等等風波,政界的震盪餘波不斷,獨立意識強烈的施明德起而發動的紅色風潮,也直接牽動民眾的情感。身為一位法律人,對於此時此刻的實際行動或有不同,但必然有深刻的思考。除去政治層面,法律人應該用什麼方式自我定位,「用合理的內容獲得合理的形式」?透過其他社會領域,也許是另外一條道路。無論是從環境生態保護面出發,或者是以女性主義理論檢視親屬法、甚或是大法官緋聞、法官違紀事件的媒體傳播學,都能提供更多面向的思考,這次的特別報導,也許只是一條幽微小徑,但是或許有助於法律人重新回到原點。

台灣廢除死刑聯盟成員日前在法務部保護司安排下,參訪台中監獄、台中女子監獄以及台中看守所。司法改革雜誌編輯部也隨行採訪,紀錄所見、所聞、所感。目前正在法務部的19位死刑犯卷宗,對於法務部來說,是否僅僅是「19份待處理的卷宗」,只待人權團體的焦點轉移後便簽字執行?2006年,真的是「最接近廢除死刑的一刻」?來一次台灣監獄之行,聽取監獄戒護人員的壓力感受,直接體驗監獄教化體制、獄所生活環境、直接目睹穿戴極刑犯腳鐐(只是倉促的示範),或許對於廢除死刑主張沒有意見的你會有莫大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