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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A企業主良心何在?——RCA職災律師感言(2)

張瑞倫律師

看過RCA桃園廠污染事件報導,並親自參與職災 員工訪談後,除了對RCA員工之高罹癌率深感震攝 外,尤令筆者感到沈痛者,係訪談對象中,從基層的 線上作業員到資深領班,甚至有已高升為產品部主任 者,不論職位如何,均完全不知其等每曰工作所接觸 的「強力洗劑」是一種具有毒性之有機溶劑!
在廠方欠缺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措施下,員工工 作時完全不知加以防範:不但長期以雙手皮膚直接接 觸,在密閉的工作空間中大量吸入具有揮發性的有機 污染物,廠方更違法挖井傾倒有毒廢料及有機溶劑, 所有員工及廠區土地和地下水源就在不知不覺中被污 染、被毒化!
RCA當年是美國家電第一品牌之公司,其在桃園 設廠,不但吸引衆多當地人士進入廠區工作,甚至連 外地之民衆都趨之若鶩,人人皆以為進入RCA就多一 份保障,因此對工作均十分珍惜,鮮少轉換公司,— 待就20幾年者比比皆是,甚至公司因利潤下降分批裁員至停廠關廠,仍有一批員工隨廠支援到最後。然而 RCA企業主對這一群將大半輩子青春奉獻給公司之忠 實員工,竟給予如此的回報,怎不叫人感到欷噓!
RCA職災的悲劇,原本應該可以防範的,然而 RCA企業主只管追求財富,卻置員工生命安全於不顧, 對員工的保護遠比生財機具還不如,如此行徑,世人應 予同聲譴責!據聞RCA近年來於國際間致力打造其環保 形象,強調保護地球資源,反觀其於台灣桃園廠之污染 事件,實為一大諷刺!我們應將此污染事件公諸於世, 掀開其環保之假面,令其負起企業責任,而非於東窗事 發後像過街老鼠般撤資潛逃。此外,產業界亦應以此案 件為殷鑑,平曰即應做好員工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並 提供完善之防範措施。蓋員工是創造財富之根本,唯有 珍惜員工的生命與健康,事業才能久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