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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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司法改革向下紮根

黃旭田律師

1988年年中,民間司改會逐漸開始推動法治教育。這其中主要有二個原因,一是民間司改會漸漸體 認到司法改革要向下紮根,必須從民衆的教育著手; 另一方面,民間司改會新加入的工作者雅玲,正好對法治教育有很高的興趣,司改會成為她大展身手的舞台。
首先,在4月4日,民間司改會拜會台北市教育局,洽談「教師法庭導覽計劃」,並在5月13日、20日 兩度以「兩性平權法治教育曁法庭觀察活動」為名舉辦活動。其後在9月1日再度拜會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及台北市政府法規會,並獲允支持擴大辦理「教師法庭 參觀一日遊」,其後即在9月30日、10月19日、10月21 日、1 1月1 1日、11月25日,連續多次舉辦。連同 1989年2月3日、3月31日、4月21日,前後共舉辦了8 場的教師法庭參觀活動。由於民間司改會的鼓吹,日後有愈來愈多的老師帶領學生來參觀法院,一方面是上了法治教育的一堂課,一方面也富有監督的意味。此外,繼年初的2月10日與南港高中舉行座談會,民間司改會的律師也不斷到高中小學校演講,例如10月7日詹文凱律師到螢橋國小、10月28日筆者到永建國小、11月26日張世興律師到明倫高中演講等(司法改革雜誌第18期,第48頁),這是除了大學院校,司改會開發的新的演講對象。
而2002年的3月25日對國内的「法治教育」而言,更司謂是劃時代的一刻,因為民間司改會、台北律師公會和部分扶輪社的朋友和從美國來訪的耶魯大學Carroll D. Stevens教授及Barbara J. Safriet教授 在台北舉辦了「為法治打基礎:法治教育之現況與展望」研討會。會中兩位美國教授分別就美國中小學及社區之法治教育加以介紹,國内的部分則由我發表了一篇論文,活動介紹刊在《司法改革雜誌》第38期,第57頁。Carroll教授的報告〈校内公民教育——美國的成功範例〉刊在同期,第58頁,Barbara教授的〈美國社區法治教育之現況與課程〉則刊在《司法改革雜誌》第39期,第47頁;國内的部分,我的〈台灣地區中小學法治教育之現況與展望〉刊在《司法改革雜誌》第38期,第62頁;另外,《司法改革雜誌》同期第52頁,還刊出張澤平律師的〈談法治教育的紮根之路〉。
這次的活動,在我看來,和8年前的司改會對外宣布成立,重量性可以等量齊觀,因為以這次活動為契機,台北律師公會、司改會及扶輪社的朋友(後來以財團法人中華扶輸教育基金會為代表組織)決意成立 「法治教育向下紮根特別委員會」,原本這個委員會是要放在台北律師公會之下,但在台北律師公會理事會婉拒的情形下,改設在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之下。其間我和張澤平律師、黃三榮律師在2002年9月有幸出席由日本關(關東地區)弁(弁護士會)連(連合會)在日本茨城縣筑波市舉辦的2002年年會曁研討會,該次大會的主題「為21世紀孩子的法教育」,與日本法界、教育界六百多人交換法治教育的心得(詳情可參閱張澤平律師〈日本法教育之旅〉:台北律師公會《律師雜誌》第281期,第50頁),在那裡我們也會晤了 美國公民教育中心(Center for Civic Education)的 Noma Wright講師,在她的引介下,我們決定引入公民教育中心的「Foundation of Democracy」系列教材,這套教材分四個主題,即責任(Responsibility)、權威(Authority)、隱私(Privacy)、正義 (Justice),且分四個階段,即幼稚園到小二、小三到小六、六至九年級,十至十二年級循序漸進,可以說是全世界最有系統、最完整的法治教育教材。在法治教育向下紮根小組的決定下,我們積極展開教材引入、翻譯、講師培訓等工作,積極向外推廣,目前幼稚園至小二系列一套四本(另一本教學手冊)已在北部縣市(主要是台北市)部分學校推廣,另外三套教 材也在翻譯中。台北律師公會也在今年年初舉辦第一梯次講師(培訓老師的律師)研習,有數十位律師參加。
這個委員會的主力其實是民間司改會的夥伴,包括雅玲、林佳範教授、張澤平律師(執行長)和我,希望大家多給我們支持,相信假以時日,必有相當可觀的成果。
在2003年的暑假,我和林佳範教授到美國拜訪公民教育中心,感謝他們無條件(非營利)授權我們在台灣地區推廣這套教材。行程中有兩個小故事與大家分享。
我們在中心參訪時,中心的人告以這套教育在世界上許多國家推廣,此時我們表示,我們有意在台灣推廣全套四個系列的教材,目前是否有其它國家有此計劃?中心人員答以:「沒有」,並且用很「尊敬」的語氣說「你們是第一個!」那時,内心真是有些飄飄然!有些人會質疑外國月亮不一定比較隱,為何要全套移植,我也要在此解釋,全套移植並不代表是最好,但是卻是一窺全貌的唯一方法,這套教材引入後,在本土生根當然要再轉換調整,但如果只是剪剪貼貼,是不能完全理解在國外對民主與法治的思考與理解的全貌,過去國内的作法不都是如此?
另外,我們在中心遇到一位中心聘用的華裔人士,這位甶中國赴美的先生是負責協助中心向中國推廣法治教育活動,我們問他,這套教材在中國推廣的情形,他就說「我們這兒與你們那兒情形不同,這教材要先經教育部審查,通過的部分才會由教育部在全國推動……」,我聽了以後暗笑在心裡,如果討論民主法治的教育還要「政府審査」,這樣的狀況下要讓民主法治生根的路途恐怕還很遙遠。
我總認為:法治社會、衛生醫療和教育是台灣與對岸競爭最重要的指標,大家看到選後亂象、健保抗爭、教改紛爭或許會感到台灣社會「一片混亂」,其實,看看別人,想想自己,我們不必妄自菲薄,不要問社會發生些什麼,要問我們為社會的向前作了些什麼,在司改會能同時為司法改革、法治教育向下紮根而付出,讓我每天都睡得很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