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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官方百般阻撓,改革之路難行

黃旭田律師

1 996年6月28日民間司改會舉行第一次「法官法」討論會議以來,迄今已經9年,在1998年民間司改會已經和台北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提出第一次民間版「法官法草案」,並倡議單獨制定「檢察署法」,導致改革派檢察官震驚,而直接促成檢改會成立。再經朝野協商, 2002年7月通過朝野協商版本,民間(台灣法學會未參 加,但加入檢改會、法官協會及律師公會全聯會)五團 體同年1 1月也再度提出民間版法官法。沒有想到司法院至今仍然處心積慮防堵「法官會議」,致使法官法至 今9年無成!實在令人感慨慨萬千。

1999年,經過長期的努力,民間版(司改會、台北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法官法草案正式在4月10日對外公開(《司法改革雜誌》第14期,第28頁),同期 雜誌中先刊載了總說明(第19頁)及官方版與民間版 比較(第23頁以下),另外在次期第15期中則深入的談到法官法的許多問題,包括「誰來當法官」(第7頁, 林永頌律師、施淑貞律師)、「司法官養成變奏曲」(第 10頁,簫蘭)、「論法官保障」(第13頁,詹文凱律 師)、「法官評鑑及懲戒」(第1 5頁,顧立雄律師)、「橘之為橘,枳之為枳:關於法官評鑑及懲戒之必要性」 (第1 6頁,陳美彤律師)、「檢察官法與法官法之關係」 (第18頁,顧立雄律師、鐘文岳律師)。

這個版本透過謝啓大、蔡明憲與黃國鐘委員的提案,第一次進入了立法院。但直到第四屆立法委員任期之結束,都未能完成立法。

由於這個法官法草案版本中排除了檢察官,而希望另訂檢察官法或檢察署法,結果引起許多檢察官高度震驚,認為如果「檢察官」不是「法官」或至少「司法官」,將危及「獨立辦案」,不受干涉的空間,而有高度危機感,終於促成「檢改會(檢察官改革協會)」的誕生,這是另外値得記述的一件事。
1999-2001年間,民間司改會仍然積極的推動法官法,不僅參加司法院的研討、協商,也參加立法院的公聽會,和法官協會協商整合。到了2002年,司改會和法官協會、檢改會完成民間版的整合,這次的整合非常成功,法官協會、檢改會及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均加入,原來三團體僅台灣法學會未再參加,因此,加上原 本即有之台北律師公會及司改會,共有五個團體聯名。

《司法改革雜誌》為記錄整合的過程,在第39期制作了「我們需要怎樣的法官法」專題,發表〈我們需要 怎樣的法官法〉(第10頁),並詳細列出「民間版、法 官協會整合版曁司法院版法官法草案重點條文對照表」 (第12頁),另外並刊出詹順貴律師的〈請法官們加油:從監察院調查報告談起〉。這一年,民間整合版透過邱太三委員的提案第二次送進立法院。

2003年度,無論民間版還是司法院的官方版,在立法院都遭遇到來自其他院部(包括考試院、監察院與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等等)的阻力。民間司改會於是在 2003年與澄社等團體組成「司改三法推動聯盟」,對政府所有部門展開說明溝通的工作。

2004年,司法院召開會議,與監察院代表、考試 院代表行政院代表及「司改三法推動聯盟」等協商,而 後司法院提出整合版先與法官協會重起協商。自11月 起,更全面召開協商會議,除原先「司改三法推動聯盟」外,更納入法務部與檢察官協會等,尋求最大共識。

2005年,民間司改會雖然一面參加協商,但是内部仍然透過行動會議尋求新策略,並在8月1日將「司 改三法推動聯盟」改組成「法官法推動聯盟」,也在10 月5日完成最新的民間版,並與立法院高思博委員、郭林勇委員、吳秉叡委員、盧天麟委員等召開聯合記者會,第三次將民間版送進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