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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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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十年‧感恩相隨

陳傳岳律師_民間司改會董事長

我是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的發起成員中唯一作過法官的人。民間司改會成立之前,台灣司法界經過數十年的積弊,司法界風氣不佳。曾任大法官的王澤鑑教授,由英國講學歸國演講時,曾主動舉例:「在英國,要是有人在海德公園講說有法官貪污,必定被視為瘋子;而在台灣,要是有人在新公園講說法官不會貪污,才會被視為瘋子。」猶記當時,我家中叫米時,米店送米來的人,一聽知身為法官,即羨慕讚嘆「一定很好賺!」聽到令人感到痛苦、痛心!而身為法官,雖正直無愧,卻因整體司法風紀不彰而同蒙污名之痛,實難以形容!

由於親身當過法官,感受到司法黑暗的根源,在於制度及人。民間司改會當初成立時即以「反貪污、反干涉、反草率」為主要奮鬥目標,並由「理」與「力」兩方面,從法案修訂──如司法預算入憲、刑訴制度修法、法律扶助法、法官法等,與各項監督、研究,甚至親上街頭,實際推動制度面及人事面的改革。

經過民間司改會十年以來的奮鬥,今天,「反干涉」已相當落實──只要問問一般法官,即可知最近以來,法官之獨立審判已經確實得到保障。這也要感謝司法院施啟揚院長公開宣布「我若關說我下台,任何人被我知道關說即撤職查辦」以來確立,而由繼任的翁岳生院長予以加強的作為。「反貪污」,在公開審判之法官方面,應該可以說,僅有極少數貪污案例。而在閉庭偵查之檢察官方面,尚需要主事者展現擔當,發現問題時不要以當事人默默去職了事。而「反草率」方面,民間司改會由1995年創辦時起就進行法庭觀察,促成法官態度良性轉變。但50年以上的積弊,不可能一日消除。從1995年到現在2005年,司法己有改變,但是還要更好。先把制度建好,再來進行人的改革。因此,民間司改會現在繼續推動「法官法」,也終於在今年10月將民間版的「法官法」草案送進立院。

這十年來,最讓我感動的,首先是許多年輕律師的奉獻和支持,這些年輕律師,本身也都有很繁忙的業務,卻出錢出力,熱心投身於改革司法。還有,所謂一般社會「小民」──社會各界──對司法改革的支持,也讓我極其感動。民間司改會能有今天任何的成就,要對這些年輕的律師,與這些所謂「小民」的支持,表達特別的感恩。

改革本來就是艱難困苦的,所以我們的口號是「持續的、全民的、行動的」。改革是要行動的,改革也要繼續、長期以行動全力以赴,而不是紙上談兵。民間司改會屬於全民,權力機關要是不改革,民間司改會便是他們的壓力,必定對抗到底,督促權力機關的改革:而當權力機關肯改革時,民間司改會為了全民利益,也必然是他們的助力。 民間司改會已經走過十年,未來,民間司改會仍將秉持「持續的 全民的 行動的」之精神,持續進行改革之細緻化;持續關懷司法人權各方面的議題,並持續站在人民的一邊,以實際行動從事改革,推動司法與社會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