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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是你的「地獄」-點燃生命之海,點燃愛與死的辯論

吳錦勳

影片簡介:西班牙電影《點燃生命之海》描寫西班牙人勒蒙‧桑佩德羅(Ramon Sampedro)的真實故事。他因跳水不慎折斷頸部而癱瘓,劫後餘生的勒蒙,不僅神識清明,談吐慧黠而幽默,也以樂觀態度面對自己命運,但卻必須忍受生命囚禁在這具日益衰敗的身體裡。他向西班牙政府爭取近三十年「有尊嚴的死亡」,卻一直遭到駁回,1998年,勒蒙終於在朋友協助下服毒自盡。本片獲第77屆奧斯卡獎最佳外語片。


一雙戴白手套的手,將氰化鉀攪拌在水裡,放在勒蒙面前,他運用全身唯一能動的脖子,稍稍往前,以口就水,像吸吮乳汁般,用這支小小吸管,準備結束自己的生命。

他原本俊美陽剛的臉龐,早因長年臥病榻摧折,他髮毛稀疏,面露暮色,但畢竟是歡欣的,因為他苦心等待這一刻,已經快三十年了。

接下來,攝影機的膠卷記錄下他「死亡的進行式」,勒蒙對著鏡頭(當然也對著觀眾),臉部發熱、喘氣、呼吸受阻、眨眼、掙扎著……他最後吐出含糊的話:「藥效發作了」,然後閉上眼,便進入了長眠。

彷彿沒有超過兩分鐘,觀眾坐在那裡,被迫正視他的死。經由他精心的設計,勒蒙的自殺,有了一股儀式性的莊嚴。既然沒辦法安樂死 他只能選這樣加工的方式死亡。

這一年是1998年,也是勒蒙生理意義上生命的終局。但在心靈上,也許,早在他落海的霎那,他就已經死去了,後來活下來,不再是真正的他,而是一具帶有他全部回憶的軀殼。

年輕的勒蒙原想做一個浪跡天涯的水手,以海為家。他熱愛跳水,但卻在跳水前,因為「偶然」地分心耽擱了一下,海潮悄悄抽身遠走,結果他以優美的姿勢,咚地,直直插入淺灘裡。

海洋給了他生命,也奪走了他的生命。像倫敦市郊鐵軌上一顆「偶然」鬆動的鏍絲,永久地改變了劉海若的命運一樣。勒蒙墜海獲救,命運還給他的是一具癱瘓的軀體,他只能日日夜夜困守在房間裡,精確說法是一張床單,和房間裡那一扇永遠打不開的窗。

從無垠的海洋到一張小小的白床單,勒蒙生命的可能性被劇烈粗暴折損,最後海洋所代表的自由,只能收放在自己的內心裡。《點燃生命之海》原名叫做“The Sea Inside”,內面性的海洋,意味著再怎樣亂石崩雲、驚濤裂岸,到頭來都只是沒有出口的死海。

美好的生命應該面向未來開放,但“Inside”這個字說得好,它指涉著一種“Insider”(局內人)的困境。

影片開場,來了一位女律師胡莉亞,她自己罹患絕症,出於同病相愛的心理,自願幫勒蒙爭取合法安樂死的權利,她憔悴來到勒蒙床前,劈頭便問看起來活得反倒容光煥發的勒蒙:「你為什麼要死?」

勒蒙的回答頗有趣,大意是說,「你的手離我的手,只有一吋,或者二吋,但我卻觸摸不到你。」這種距離,不在物理上有多少,而在凸顯勒蒙無法「隨心所欲」地握住她,感覺她溫暖的手,撫摸她細微的掌紋。

這個距離,根本上無從計量。常人看來再微小不過的事,都可能觸及一場情緒的災難。前法國《ELLE》雜誌總編輯鮑比(Jean-Dominique Bauby),因腦中風,傷了腦幹,事發前一刻,他還駕跑車,摟著美女,誰料得到,不到一會工夫,他便癱倒在床上,重度昏迷三星期,再醒來,全身只有左眼瞼能動。

未出事前,他從不知口水的美味,成為病人後,他體悟到,「如果我能將不斷從我口中流出的口水嚥下去,那我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了。」(我們每天吞嚥口水可能上百次,對鮑比來說,簡直比天堂還快樂。但誰在乎?)

如果災難可以比較的話,鮑比比勒蒙更糟,他不能說話,不能轉動脖子,一丁點都不可能。只能用左眼上邊的眼瞼,靠眨眼次數,找到對應的字母,然後一字,一句,一段,慢慢拚出一本動人的生命詩篇章《潛水鐘與蝴蝶》。

鮑比在偶然覺得不錯的時刻,重壓他心靈的繭,不那麼沈重了,他可以自由想像和追憶。鮑比的心靈強過肉體,他眼皮眨出的句子太美,光讀法文英譯,都教人顫抖,“my cocoon becomes less oppressive, and my mind takes flight like a butterfly/”。當他這麼說時,他心中的這隻蝴蝶,便彷彿化身成坦克,隨時要衝鐵的棘藜。

勒蒙呢?他心中可有翻飛的蝴蝶?有的,他的想像一樣具有無限的可能。有一個夜晚,魔幻的時刻發生了,勒蒙踡跼的手,像樹根那樣拉直,他站起來,霍地推開了床,往後退幾步,以小跑步的姿勢,衝破窗戶。在普契尼歌劇《杜蘭朵公主》「公主徹夜未眠」高吭淒美歌聲中,勒蒙的靈魂,飛越山川大地,直奔千百里外一個無人海濱,胡莉亞正行走於沙灘,晨曦籠罩著她的身影,他輕觸胡莉亞的後肩,她悠然轉身,說,「你來了」,兩人便深情擁吻……。

歌劇裡唱的是:「當明天破曉的時候,我的熱吻將打破沈默,使妳成為我的人!」是什麼東西令人死灰復燃,答案來自杜蘭朵公主不眠的?密,她徹夜所苦思這位王子的名字──「愛」,是愛,解除了厚重的鐵繭對他的凌虐。

回到現實,晨光灑然於室,從夢境回神過來的依舊是一個不自由的勒蒙,以及受絕症侵襲的胡莉亞。這麼美的境遇,終究只是一場夢幻泡影。他被剝奪了愛的能力,他若想愛,這種情感缺乏慾愛的實質,不能享受愛情的歡悅。

勒蒙是一個主張沒有「死後生命」的人。所以,他所有生命的意義就在當下。但是一個在床上躺了快三十年的人,他的「當下」是什麼?

除了無盡的回憶和想像,有什麼可能,當他的生命喪失向未來開放的可能,只能閉鎖在無盡的回憶裡,回憶越壯麗,面對現實的自己就越不堪。回憶不斷被倒敘,直到滲出生命的苦味。

於是他在心裡築起一堵厚圍牆,拒絕兩個女人的愛,明明有情,還故意去刺傷別人,他批評對他釋出愛意的單親媽媽羅莎,「你一定有過千瘡百孔的人生,才會努力活出奮鬥不懈的樣子」。

當夜不成眠的勒蒙,被回憶擊垮的時候,他流淚嚎哭,也無法為自己?去臉上的淚痕。死了心的勒蒙,最後將殘存唯一的愛,奉獻給死亡。

有人問勒蒙,「嘿,勒蒙,你為什麼總是帶著微笑?」他用盈滿笑意的眼神回答說:「當你無法逃避,又必須事事仰賴他人的時候,你只好以微笑代替哭泣。」

「無法逃避,又必須事事仰賴他人」,勒蒙一語道盡他的悲哀。諷刺的是,勒蒙的癱瘓,令他連自殺都得求助於人。這對一心求死的他,還有什麼比這個更教他不能忍受的!

沙特說得好,「他人即是地獄」。人存於世,註定折磨人,也被他人折磨,人與人之間,不是霍布斯所說的互為豺狼,而是互為地獄。

這個無所逃於天地之間的「他人」對勒蒙是一連串的「複數」,它的幾種變貌:親情、愛情、宗教、法律乃至國家,都詰問著勒蒙的自死。

影片裡,贊成和反對勒蒙自殺的人,毫無例外,自認全部出於愛,但愛的理由各有不同。勒蒙的老爸爸、為他無怨無悔付出的大嫂、為他打字的姪兒,都傾向支持勒蒙的決定,但他的哥哥卻不贊成。勒蒙也變成了哥哥的地獄,哥哥在力勸勒蒙不成後,氣憤地說:「這三十多年來,我們全家都變成了你的奴隸!」

當勒蒙大費周章到法院想陳述其安樂死的決心時,遭到法院的否決。勒蒙的律師氣憤表示,他等了快三十年了,難道連三分鐘的證言都不許說嗎?法官一律裁定,「不行!因為跟程序不合。」這是法律的粗暴與傲慢。

最可笑的是一位半身也癱瘓的神父,坐著輪椅,千里迢迢遠從巴賽隆納來到勒蒙鄉下的居所,他之前在電視上公開評論,勒蒙一心求死是想對家人勒索更多的愛,是家人給的愛不夠,勒蒙藉此撒驕。

這番話污辱了愛勒蒙至深且常年照顧他無微不至的嫂嫂,這位讀書不多的鄉下婦人,最後對神父說出她的憤怒,「我只知道我愛他,就是尊重他的意願」。

神父說不動勒蒙,只好咆哮:「沒有生命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勒蒙立刻反駁說:「沒有自由的生命,不是生命。」

勒蒙的意思很簡單:「生命是一種權利,不是義務!」人有選擇死亡的自由,只有當生命不是拿來服務另一種目的或做為某種義務的工具時,才有它的尊嚴。這裡頭沒有他人插手的空間。

美國名攝影家戴安‧阿布(Diane Arbus)說過,「我所試圖描述的是,你沒有辦法走出自己的皮膚,進到別人的皮膚裡……別人的悲劇和你的不同像。」她特別著迷於侏儒、變性人、孿生、精神病患等社會邊緣的人,她認為,這些一生下來就帶著身體及精神創傷的人,已經通過生命的試煉,他們是貴族。

問題在於,生命有何其多種「形式」,當你的生命,成為在果凍裡冰封的狀態,能不能選擇不要當「精神的貴族」?

影片末尾,幾次倒?飄落在海裡的勒蒙。他瞳孔慢慢放大,海水像千手觀音,來來回回撫弄著他,他濃密的髮絲如海藻飄盪,壯碩的身體任由海潮擺佈,他像一只水母,斷了生命的樑脊,至今而後,他便無法負擔他自己的生命,他的漂移,他的輕盈,成了無法承受之重。

這段影片拍得詩意,卻寓意著不可逆反的傷害已經發生。在這無人知曉的時刻,勒蒙歷經了一連串迴光返照的瀕死經驗,往昔美好記憶快速在腦海中閃現倒映,任波光照拂,無止無境。

每個人是自我生命的局內人,局內人的事,非局外人能解,用戴安‧阿布的話來說,「人永遠沒有辦法走進別人的痛苦裡。」

勒蒙拒絕活下來成為別人眼中的勳章,拒絕活在別人的讚美裡。畢竟忍受分分秒秒生命過程的是他,不是別人。

就像每隻牛有牠的軛要負,薛西佛斯有屬於他的石頭要推,每個人也有自己的十字架要揹,這是人的定命。只有自己,才是自身生命的主宰者。這種自主性,也包括「拒絕」。拒絕,也是一種自由權利,而最徹底的拒絕,連自己的生命也拒絕。意志堅定的勒蒙說:「自殺未遂的人,都不會被判殺人罪,我一心求死,何罪之有!」

他追求所請死亡的「尊嚴」,不在於死得壯盛體面,備極哀榮,而是死亡是否出於自由意志的決定。

如果說勒蒙第一次死,是出於偶然的決定,那麼他爭取了近三十多年,所實踐的「選擇」死亡權利才是他真正的、死的完成。這是勒蒙式的生命弔詭,活著的尊嚴依賴死亡來完成;死亡是生命自由最高意義的呈現。為生而死,為死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