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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法醫荒 不能急救章

蔡嘉雯

日前據報載,有鑑於國內法醫人才嚴重缺乏,台灣大學校務會議已通過,增設國內第一個「法醫學研究所碩士班」,培育專業法醫人才。此消息透露了一個重要的訊息,亦即攸關人權保障與刑案司法判決品質的法醫學,不但隨著要求科學辦案的呼聲成為司法改革重要的一環,教育體系也重視到此一問題,願意配合在國內最高學府中培育國家最迫切需要的法醫人才。
仔細觀察台大法醫學研究所的規劃中,未來對法醫的來源會採取兩種方式,一是提供醫學系畢業者報考的臨床法醫學組,另一個則是提供非醫學系畢業者報考的鑑定法醫學組。從現實的角度看來,由於現在法醫的薪水不及一般醫生收入的二分之一,工作環境也無法獲得相對的尊重與成就感,未來有可能招收不到醫學系畢業生,只能退而求其次的招收醫學系以外的其他相關科系學生就讀。目前已有部分人擔心此舉會導致為了解決短期的法醫荒,先以高薪吸引醫學系以外的其他相關科系學生爭取法醫名額,卻忽略了法醫學比醫學更高深的本質,長期下來反而會造成法醫的「質」令人憂心。畢竟在世界的主流意見中,成為一名法醫師先決條件需是「醫師」,因為法醫師面對的往往非完好的人體,而是屍塊,所以需要比一般醫師更多的經驗才能下正確的判斷,唯有具備醫學和法醫病理學的專業知識,才能期待其為適格適任的法醫。
隨著刑事證據法則的修正和交互詰問制度的採行,檢辯雙方在法庭上的攻防活動日趨頻繁,物證鑑識和法醫判讀結果已經逐漸成為法官判斷事實的重要依據。因為在嚴格要求無罪推定原則的刑事訴訟制度之下,如果第一線的辦案員警未能蒐集到充分未受污染的物證,再由專業的法醫做成受信賴的鑑定結果,協助法院確認事實。等到殘缺的證據到了法院,必將淪為檢辯雙方各說各話,法官卻如墜五里霧般看不清事實的情況,還原真相無異緣木求魚。於是我們不禁要問,如果政府當局重視司法改革在台灣社會改革中的必要性,也承認法醫在司法正義中扮演的關鍵性角色,那麼除了遷就現實之外,是否有更好的方法來解決法醫人才斷層的困境。比方說,既然法醫師缺乏的很大原因是源於培育的制度不良,即薪水待遇為醫院的一半,工作環境惡劣等,那是否國家能夠在制度方面提升法醫的地位。例如可以在北中南三區的醫學中心下成立法醫病理學研究中心,提升其地位;並用市場保障或是金錢補助出國受訓等方式,使得醫學生願意選病理科作為專科,進而考慮選擇法醫學作為其次專科的可能性就會提高。如此一來,是否更能確保培育出來的新血輪的確符合正統的法醫師資格,不至於到重大案件發生時,還需要千里迢迢的求助於國外的法醫專家,方能得到「專業」的判斷?
司法的存在對於社會來說的確是「必要之惡」,人民無法單靠市場機制讓不盡完善的司法制度自然的升級或淘汰,只能任其存在。但目前人民對於法官裁判品質的不信賴、對檢警調辦案水準的質疑,都已經到達容忍的臨界點。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果政府此刻不願意在司法制度上擴大投資,讓整個「司法產業」升級,光憑現行體制一個環節都搖搖欲墜的狀況,不難預見將來司法公信力唯有走上破產一途。
(作者為民間司改會執行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