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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特區

編輯部

這是一個意見交流
大聲嗆聲的園地!

我們時常會收到讀者的意見,有鼓勵、有責罵也有相當精彩的建議。收到這些投書,編輯部非常感動,因為不管是正面或負面,都表示有您在注視著我們、關心司改會的一舉一動,而這樣的注視也化為進步的力量!編輯部將這些投書稍做整理,刊登在「司改交流特區」中,也歡迎大家能夠一起經營這個特區,讓它成為讀者與司改對話的空間。

請《司改雜誌》 向「狀紙用語」說「拜拜」!
美濃‧周馥儀
接連幾期閱讀到 貴雜誌幾篇對白話判決書的案例討論,讓我有感想對 貴雜誌內容提出些建言指教。《司改雜誌》是少數顧慮到非法律人閱讀群的出版品,在台灣近幾年蓬勃的法學雜誌出版實屬不易,因為其他如《月旦法學》、《台灣本土法學》、《律師雜誌》多是針對法律人的法學專業知識提升,較難如《司改雜誌》透過針對個案的專欄書寫、評論,將條文、判決內容消化後,讓大眾能在閱讀中就無形獲得法律常識,如同全國司改會議上推動的「判決書白話文化」,讓「法律」回到人民的角度與需要,而非是一群執法者自擁來自吹自擂的死硬條文。
司改會雜誌力求平易的走向讓人感動,但在這裡仍想對雜誌內容提出建議。也許因為貴會邀稿的對象仍有許多是律師,在文章中無法擺脫一些類似訴狀的用語,若未來撰寫者能盡量避免使用這類閱讀上還需多番推敲的詞彙,讓《司改雜誌》內容更平易近人,相信更能使「法律」走入民間和大眾對話。

有趣的看電影學法律!
桃園‧林秋萍
看到司改雜誌上介紹「看電影學法律」一書,覺得有趣想購買,但很辛苦的走了好幾家書店才買到。(可見這本書的銷售應該不錯?!)
我覺得可以這樣深入淺出的討論法律,對於不是念法律的一般民眾來說,真是閱讀上的福音;不過,可惜的是,書中所介紹的電影都是外國的,雖然法治觀念應該不會相差太遠,但制度上和台灣的實際狀況有點差異。或許有機會可以多介紹一些本土化的電影?!

期待司改會可以多舉辦 與法治教育相關之活動
柯意雯‧公民老師
我是法律系畢業,目前擔任國中公民老師。去年七月份曾參加民間司改會的活動(當時係以現職教師身分參加法治教育學生營隊),收穫甚豐,當時的上課心得如今都已涵化在我的教學活動中,並且非常期待司改會能再舉辦相關活動,但期待以久卻……向隅。

編輯部回覆:
關於雜誌用語白話化的建議,編輯部會時刻提醒自己,盡量避免讀者所謂的「狀紙用語」,至於艱深的專用詞語,也會盡量用「法律小辭典」的方式解釋。
謝謝您對「看電影學法律」這本書的厚愛,我們也會去和出版社溝通,請他們注意書的舖貨情形,盡量避免讀者買不到書的狀況;司改會也致力於法治教育的本土化,目前正在籌備第二本法治教育書籍,敬請期待。

新司法造句運動: 「如果我是司法院長……」
43期雜誌,報導「民間監督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聯盟成立」,要為肩負司改方向的司法院長人選把關;同時我們也詢問大家:如果你是司法院長,你會怎麼做?請參與新司法造句運動,公開大家的絕妙想法!以下是幾則讀者的意見,我們將會致贈民間司改會出版的書籍一冊,以茲答謝!

——如果我是司法院長,我必須具備專業素養外,還要洞悉社會司法狀態,設法改善司法效率,研討適應時代的司法修正草案,並且要求司法的公正性、權威性及專業性,創造一個尊重人權並且有法治的社會形態。(江怡樺‧學生)
——如果我是司法院長,我要與所有司法同仁一起努力,改變民眾對司法的不信任,使司法能真正做到為民服務,讓所有司法同仁,能以身為法律人為榮。(陳彥宇‧交通運輸業)

——如果我是司法院長,我不會妄想對法院積案問題訂出時間表,因為這不只是我這一屆、一位司法院長的問題;如果我是司法院長,我會注意司法效率問題,我的腦筋可不是那麼簡單,把司法效率一股腦兒的推在「審判金字塔化」任務身上。(GUTE)

第43期錯誤更正
1. 目錄頁中,名家專欄的第一篇文章〈建立司法公信,大家一起來〉,作者應為:蔡炯燉、黃瑞「華」、陳憲裕。
2. 目錄頁中,司改評論的第三篇文章,完整標題應為:〈強制來電顯示,侵害人民隱私〉
3. 第15頁,照片圖說中,應為古嘉「諄」律師。
4. 第39頁第6行,「第?項」應更正為「第二項」。
5. 第50頁,熱門話題〈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成立〉一文作者應為;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

(投稿請註明您的大名、地址及E-MAIL信箱,我們將會致贈司法改革雜誌一期;文章長度三十字很好、五十字也可以,但最長請勿超過二百字;因篇幅有限,本刊保留刪改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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