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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生門製造者

王時思執行長

羅生門製造者

王時思 執行長

最近看轟動一時的三寶學院小沙彌性侵害案,所有人閱讀新聞的時候大概不免都有一個共同感想:真像是羅生門啊!不但各說各話,加上各自援引的相關人不斷對媒體發言,作為一個閱聽人如墜五哩迷霧,根本看不出真相是什麼。
可是,真的沒有真相嗎?
有些事的確很難一清二楚一刀兩斷,可是,真的每一件事都是這樣嗎?作為一個媒體的責任真的只是「忠實呈現」就了結了嗎?而即使是「忠實呈現」,指得又真的只是無條件、無篩選、不設防、不求證的呈現方式嗎?所以任何人有話要說,媒體都應該給他機會,無論他說的是真是假?所以媒體為了「保護」消息來源,可以隱匿提供者,不求證消息就大肆炒作?
我想,恐怕以上的答案都是否定的。媒體的責任與自我紀律自不待言,但是誤謬的認為媒體只是純粹的「傳播工具」,任何人跳上舞台都該無條件的給予發言機會,似乎也太低估、誤解了媒體的角色。媒體作為訊息的傳遞者,難道連最基本的判斷、求證工作都不必負擔嗎?那豈不是將媒體矮化成傳聲筒,沒有主體性可言?媒體工作者的專業又在哪裡?
事實上這起新聞事件真正被羅生門式呈現的原因,恐怕並不在於事件本身如何的複雜難解,而是大多數的媒體始終站在「炒新聞」的立場上在看這則新聞,因此比誰都希望這件事搞得越大越好,因為大家關心,收視率就會提高,於是披上「平衡報導」的外衣,找來(當然當事人也都「剛好」有這樣的需求)不同立場的角色各自陳述、各執一詞、各說各話,根本不關心真相的內容究竟是什麼,甚至可以理直氣壯的說:「找真相是司法單位的事,完全呈現事件才是我的工作。」不過,就算找真相不是媒體的事,難道「炒新聞」就是嗎?媒體究竟是作為訊息的傳遞者還是新聞的製造者?在這一點上目前媒體所做的反省顯然不多。
更進一步說,如果以媒體這種處理新聞的方式,司法要如何加倍困難的撥開資訊的迷障接近真相?多費多少力氣陷溺在訊息的泥沼中找答案?要多花多少力氣為自己的調查結果辯駁?甚至要花多少力氣才能說服社會相信他們的判斷?這些後果難道媒體都能事不關己撇清得乾乾淨淨?
其實不會傻到期待媒體擔任起道德把關者的角色,但是,最低限度,我們的媒體能不能別像個羅生門製造者,專長混淆視聽?
(原載於8月2日 台灣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