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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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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新政新司法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共同聲明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 共同新聞聲明
新人新政‧新司法

針對第十屆總統、副總統選舉完成,為表達支持與期待,民間司法改革團體、人權團體發表共同聲明如下:
首先恭賀陳水扁先生、呂秀蓮女士榮任中華民國第十屆的總統、副總統,尤其意義重大的是,這是台灣全體國民以民主、和平的方式成功地選擇政權更替,邁入政黨政治的民主國家之林。除此之外,新任的第十屆總統陳水扁先生更由專業法律背景出身,因此我們對台灣未來在司法體制及司法改造,有更高的期待。
一、 強化司法權,確保司法獨立
司法的獨立公正,目的就在使國家成為行政運作、立法規劃、司法審判三方鼎立的平衡關係。而台灣過去的司法史可以說是一部司法從行政中逐漸脫離、尋求獨立的歷史,因此我們由衷的希望,這項司法獨立的歷史任務,能在新總統的任內完成,強化司法權,使台灣司法能發揮制衡行政及立法的力量,建立健全的司法體制,積極改造司法以贏得全民的信賴。
二、任命有改革決心及長遠視野人士擔任司法、法務、調查、警政人事
如上所述,台灣的司法史正是一部司法獨立史,因此目前的司法要面對的,一是如何改革積弊,建立起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二是如何以長遠恢弘的眼光建立起可大可久的司法體制,避免政隨人息的短線操作。近年來社會對司法改革呼聲日益強烈,司法院也在去年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訂定各項改革工程時間表。但相對法務、調查、警政體系卻往往延滯改革,甚至牽制改革力量。因此我們希望新任的行政內閣中,對於法務部長、調查局長、警政署長的人事任命能首重改革意識,汰換掉過去沒有改革決心的官員,重新賦予司法界及警界新氣象。一方面延續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之改革方向,一方面則整合改革洪流中不同的意見,堅定的領導台灣建立司法新紀元。
三、建立沒有政黨色彩、沒有「上上級」,完全屬於國家的檢察體系
近年來在司法改革的進程中,不但檢察體系的改革始終落後,甚至在選舉過程中也因為檢察體系無法及時發揮功能,導致民眾對司法公正迭有疑慮。而基層檢察官近來要求改革呼聲益發強烈,法務部卻明顯拖延改革步伐,導致要建立審、檢、辯三方鼎力的健全司法體制始終艱難。因此我們要求重新建立檢察體系,讓檢察體系真正做到外部獨立、內部一體,能夠有效偵辦高官貪瀆、白領犯罪,不再是任何政黨的工具,真正成為斬斷黑金政治的利刃!
四、重建警調體系,提升警調科學辦案能力
警政、調查局體系由於與行政權關係密切,加上與在地關係深厚,往往介入複雜的利益關係,因此始終無法邁開改革腳步。因此我們希望未來對調查局的人力能配合檢察體系做合理配置,使檢察官能順利指揮調查局相關人員,真正有能力辦案。同時加強警方的科學辦案能力,避免因為能力不足導致栽案、冤獄的產生。更務求使警調體系能脫離黑金、白金的要脅,有能力擔任起摘奸發伏的功能,使台灣警調體系邁向現代國家之列,成為國家第一線防禦犯罪的機制。

五、肅清司法貪瀆,建立清廉政府
從鳳梨案的爆發可知,司法貪瀆仍然是目前台灣司法的重大問題之一。司法作為制裁貪瀆的裁判者,卻由於自身無法做到百分之百的清廉而遭受社會質疑。因此我們強烈要求,新政府針對司法貪瀆建立專責機構,由專責的檢察官、專門法庭來徹底解決司法貪瀆,而也只有先做到肅清司法貪瀆,才能期待以清廉獨立的司法建立起清廉的政府。
六、特赦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的死刑
我們瞭解這件刑案對任何一位新總統來說都是非常困難的決定,面對一方面必須嚴守行政與司法權力分立的界線,一方面則是台灣民間團體與國際社會對冤案持續不斷的救援呼聲。但是我們必須強調,首先,「特赦」是總統職權內被承認的合法權力,無關乎行政權跨越司法權的禁忌;而更重要的是,這件死刑案存在正證明了舊司法體系無能查明事實真相,卻又執意不肯為自己的錯誤負責的結果;而在國際社會中,這件死刑案更是台灣一個野蠻而醜陋的印記。因此我們迫切的期待,新任總統能於就任後行使特赦權,讓這三位無罪卻被錯誤的司法體制囚禁長達九年青春的年輕人能重返社會,以特赦權為新世紀的台灣司法開一扇最溫暖而人性的窗。

我們衷心期待,民間司法改革團體、人權團體,能與新政府展開新的互動關係,以既監督又合作的方式共同為推動新世紀的台灣司法而努力。我們認為,以過去民進黨作為最大反對黨,對台灣改革運動所投入的心力與付出,必能更深入的瞭解與更快的掌握現行社會改革的核心,因此也同時背負了台灣社會全體對各項社會改革更高的期待。我們希望將這樣的期待與新執政團隊的施政理念結合,共同為台灣建立起一個公正、永續、值得信賴的司法,一個講人權、講平等的民主社會。

聯絡電話:25231178 民間司改會
共同聲明團體: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