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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法官的心路歷程

蔡炯敦 法官 口述、陳素如 整理

就我個人而言,可以分成幾個階段。剛從訓練所畢業後,第一站分派到雲林地方法院擔任法官。剛開始當法官時,如大家所說;當法官之前在外面工作不久,大概只有半年多的時間。所以社會的歷練不是很夠,所以剛開始出來時候,碰到形形色色的法律問題本身相當緊張。
剛開始要上法庭時,常常想今天要如何進行、問雙方,今天要出差,跟測量人員說什麼。可能在還沒出庭、出差時就給自己很多問題。不要說到當事人會給法官很多問題,自己要先給自己出了很多問題,嘗試解決。在小法院當時並沒有很多資深法官,基本上,必須從舊案吸取經驗,所以剛開始憑良心說還是盡量、盡心對每個案件判斷。可是憑良心說,我們不是真的很有把握,因為根據以前的情況跟可能拿到的案例作為參考,當然最高法院裁判也是很重要。
當時小法院案子並不算多,但對一個剛出來的法官來說,壓力是相當重的,基本上案件大致可以平衡,但寫判決就不一定,有時是思路不順、有時趕案件,晚上寫到一、兩點也是常有的是。當時被分派到遠地,而內人在台北工作,得兩地奔波,也是相當累的,心情上相當累。
第二階段,應是到台北,後來被調到台北。感受較深是在台北地方法院這段期間。在其他法院當然有複雜的案件,但在台北案件尤其更加複雜。因為台北地方法院這個大都會,形形色色,國貿、海商、勞工...都有。可能接觸到各種形形色色的案件。那碰到這些的案件,如之前提到,法官不是一開始什麼都懂,那一定自己要做研究,去發現問題。譬如,那時我對勞工比較有興趣,碰到一個勞工案件,曾經跑圖書館查三、四次資料,看國外學說及案例,自己才能形成比較確信的見解。
在台北一樣。等於說生活非常重複,法官工作就是開庭,開完庭就是寫判決,寫完判決一樣又開庭、寫判決,週而復始。在法律圈服務十幾年,但日子好像也過的蠻快的。所以在台北地院案子雖多,但是是我學的最多的一個地方,那時雖然忙碌,但不覺得後悔。
後來第三階段,有機會考上行政院一個進修機會,到美國柏克萊進修一年,更擴展我對司法的領域跟看法。我也深深感受到在美國一年期間,看到人家的制度。回來再看看我們國家的制度,就有一個體認,覺得我們司法的確存在相當多的問題,有必要做相當大的調整。從施院長上台,提出司法改革的理念,我個人當時對他這樣的改革理念非常興奮。好像司法有一番作為、起色。當時的確有蠻大期待。可是過的兩、三年,雖然看到很多措施,但好像沒有比較具體的東西出來。讓我覺得司法不能停留在講的階段,一定要推動、紮根、落實,種子一定要散撥出去。老百姓之所以對司法沒信心,原因有很多,我想也許是司法文化的一部份,老百姓不能說完全沒有責任,但是主要是司法體制要做重大的調整。在這段期間內,看到民間司改會這些人無私的付出,個人覺得很感動,所以有機會便義不容辭參與司法改革。司法改革絕對是
全民運動,光靠法官、民間司改會這樣少數力量推動是不夠的。現在除了案子本身忙碌以外,對司法改革這部份,也可說相當忙,很多單位找我,雖然忙還是盡可能參與。我總說,人不是為了名位而活,需要做一些有意義的活動。在我有生之年,能為司法做出一點有意義的活動,靠少數人推動是不夠的。我很高興民間司改會花很大心力把司法種子透過各位撒種出去,期待大家共同努力,讓司法制度更健全,只有司法制度更健全,國家才有長遠希望。大家才不會一天到晚想移民,這是我們的土地,大家要好好努力在這裡紮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