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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辯生死

編輯部

新局已啟,期待體現程序正義 睽違15年,最高法院終於在今年4月開啟言詞辯論的新局。但那次的開庭,也許是記憶遙遠、也許是手腳生疏,原本各方引頸企盼的檢辯攻防未見交鋒,法院擇取之爭點與之前對外表示的辯論重點完全不同,多數觀察者皆表示「大失所望」(更多內容,請參見本刊第90期)。 應該精采演出的最高法院言詞辯論庭,怎麼只有如此表現?11月16日,最高法院又傳來一項重要消息:從12月起,「就刑事二審宣告死刑的案件,一律行言詞辯論,以示慎重,並且彰顯司法對於生命的尊重。」對此,各界均表肯定。而第一個適用的案件,是為吳敏誠殺人上訴案,12月3日進行準備程序,並於12月24日就其死刑量刑進行言詞辯論。 對於這個最高法院的「首度」死刑量刑辯論,表現又是如何呢?謝煜偉教授指出,最高法院並未就「量刑基準」與「量刑因素」釐清其間的位階關係,李念祖老師也認為最高法院的態度是迴避掉「辯論死刑是否合憲」一事,是為美中不足。 儘管此次「美中不足」,然而新的局勢已悄然開啟,我們依舊期待著未來,依舊企盼「程序正義」能夠在此完美展現,而非流於徒具言辯美名卻無實質意義的形式化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