怯於究責 改革無望
林峯正
自從8月24日台北地檢署再度對陳肇敏等涉嫌冤死江國慶的軍官們做出不起訴處分以後,司改會推出了「起訴陳肇敏,求償冤賠金」的系列活動。大地排字、萬人連署、法庭旁聽、專家座談等各種不同的方式,希望社會大眾持續關注此案的後續發展,共同要求國家勇於追究責任。
即便是最先進的民主法治國家,司法冤案仍然不可能完全避免。近幾年,美國興起一股運用最新DNA比對技術平反錯案的風潮;大陸法系的德國每年也有數百件的再審案件,都是最清楚的例証。可悲的是,迄今為止,我國的司法部門只承認江國慶案是唯一僅有的一件錯殺案件,且實際被准許的再審案件有如鳳毛麟角,這不只是再審的法律門檻過高的問題,還包含了不願承認錯誤的傲慢官僚心態。重點是,這些官僚充斥在不只是司法部門的各種公務領域。
官僚殺人
就以此次的江國慶案而言,表面上造成錯殺結果的是軍法機關不獨立、不客觀的審判,但實際上的錯誤根源卻是不惜犧牲無辜性命以顧官位的冷血軍頭,再加上配合辦案的所謂法醫與鑑識人員。以上幾股不同背景公權力的結合,江國慶的命運就此決定,寶貴的性命因此葬送。
15年後,當清楚的證據浮現,原來用來擦拭被害女童血跡衛生紙上所謂江國慶的精液只是鼻涕,原來真凶留在現場的手掌紋根本與江國慶無關。官僚們自知無法再指鹿為馬,認錯道歉之後,企圖以「高額」的賠償金杜攸攸之口。至於錯誤責任究竟誰屬?犯錯的人應擔負什麼樣最起碼的法律責任?能夠進一步推動什麼制度改革?如果陳肇敏等人最終不必擔負任何刑事法律責任,國防部的求償冤賠金訴訟也敗訴,這一切一切都將有如風中之塵,漸行漸遠再不復返。權力者在考驗我們追根究底的決心,而多數的人們極可能由在意逐漸走向遺忘,改正錯誤的良機就此斷送,下一個、下下一個錯誤又會魚貫而來。
究責只是第一步
在進行對陳肇敏等人究責系列活動的過程中,得到為數甚多民眾的支持與鼓勵,但也遇到一些質疑,以上的說明就是我的回應,也是我的憂慮。假如連已被證明鑄下大錯的人我們都沒有能力追究他們的責任,其他的反省、改正錯誤、推動改革都只不過是南柯一夢而已。
檢討江國慶案,我們至少可以發現以下應興應革的事項:
首先,所有重大刑案若要取得正確的事實、尋獲真正的凶手,獨立客觀具專業能力的法醫與鑑識人員是最關鍵的因素。遺憾的是,目前經過再審程序判決無罪確定的江國慶案及蘇建和案均明顯發現,法醫不僅專業能力不足,還可能有配合檢警辦案的情況。我們進一步發現,法醫與檢察官都隸屬於法務部,縱算被告是無辜的,律師是最高明的,但遇上的若是檢察官與法醫的「聯手辦案」,結果如何不問可知。實際上,台灣的法醫本就有來源不足的長期隱憂,再加上專業能力亟待提昇,更是法務部的下屬,客觀性極易遭到質疑,法醫制度的確是需要徹底檢討,大幅翻修。
其次,我國的軍事審判制度雖在1999年大修,將軍法審判機關自部隊中抽離成立地區軍事法院,希望降低過去軍事審判被認為是統帥權一部分的色彩。江國慶案平反以後,國防部也不只一次告訴我們,現今的軍事審判制度與錯處江國慶死刑的「那個」軍法機關迥然不同。不過,1999年固然大修《軍事審判法》,希望促成較獨立的軍事審判,但先以軍事法院仍隸屬於國防部這個安排而言,不啻宣告軍事法院的人事及預算難以自主。就好比如果我們的各級法院現在仍隸屬於行政院,法官還有什麼獨立性可言。實際上,在1980年以前,我國高等法院以下的各級法院確實隸屬於法務部的前身司法行政部,這是不折不扣的「行政凌駕司法」,因此才有所謂「審檢分隸」的改革,再配合後來推動的「司法預算獨立入憲」運動,才讓台灣的司法規制稍具形式上的獨立基礎,但距離真正的實質獨立恐還須要仁人志士的多方努力。普通法院的改革歷程尚且如此,軍事法院的相關改革想必難上加難。
現行制度坑殺冤案
再者,全世界絕不存在完美的司法制度,冤案的發生自是不可避免,更是不可承受之重。在這樣的前提之下,改錯機制的設計便是不完美司法制度的最後救贖。我國現行制度中,案件判決有罪確定後,翻案的途徑只有非常上訴及再審兩個途徑。根據法務部的統計年報資料顯示,近5年來,檢察總長准予提起非常上訴的比例由20%降至13%,我國目前由檢察總長獨占向法院提起非常上訴權利的制度設計受到不少批評,某些個案經監察院詳盡調查認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處,移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也常有遭到檢察總長拒絕的情形,是否合理,實有大幅改善的空間。此外,若發現新事實及新證據依法可向法院聲請再審,但依司法院統計年報資料顯示,近10年來,法院准予再審的案件每年平均不超過10件,數量之低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程度。相對於每日到司改會要求平反冤案的民眾絡繹於途的真實景象,以上的統計數字適可印證救濟冤案途徑功能完全不彰,若說現行制度是在坑殺冤案,亦不為過。
亟待改善的制度當不僅止於此,以上僅是隨手俯拾即得的事例,但明乎問題的真相是一回事,要真正推動改革改善現狀又是另一回事。不過,若有慘絕人寰的個案呈現出相關制度的明顯缺陷,借力使力,或許還有些許成功的機會。在江國慶案中,寶貴的生命難以喚回,大錯已然鑄成,但相對於責任之檢討及制度之改善,預防悲劇不再發生,應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這也是大好的改革時機。令人痛心的是,追究責任的開始就碰到檢察官以令人不敢置信的理由不願將相關人等提起公訴,個案的責任既無從論辯釐清,制度改善的大門自然無從開啟,改革無望就不只是一種臆測,而是必然的結果。
曙光
所幸,負責審查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對陳肇敏等人不起訴處分的高檢署,已在日前將不起訴處分撤銷,發回台北地檢署續行偵查,讓原本究責無望的現狀露出一丁點曙光。值得觀察的是,台北地檢署前次的不起訴處分被高檢署撤銷後,仍是一意孤行,不願有所調整,第二次不起訴處分被撤銷後,會有不同的結果嗎?
我們還有什麼選擇?不過是繼續奮戰,縱便戰到只剩一兵一卒,亦在所不惜而已!
江國慶案大事紀
1996/09/12 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案
1996/10/01 江國慶開始被關禁閉、啟動一連串違法偵訊
1996/10/22 江國慶被起訴1996/12/30 初審有罪,死刑
1997/03/27 覆判(上訴審)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1997/06/05 許榮洲另案被逮捕,並自白犯空作部謝性女童案
1997/06/17 江國慶更審有罪,死刑
1997/07/29 覆判維持原判決,死刑確定
1997/08/14 槍決
2010/05/12監察院糾正國防部,調查報告確認江國慶遭刑求逼供,並指許榮洲涉案可能性大,要求法務部重啟調查、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
2010/05/19法務部長要求北檢偵辦軍方處理江國慶是否涉及刑求;台中地檢署偵辦謝姓女童案部分2010/05/20國防部最高軍事檢察署檢察長為江國慶利益提起非常上訴
2010/08/03江母對陳肇敏等軍方人員涉嫌殺人、濫權追訴致死、私刑拘禁致死、強制罪...等,向北檢提出告訴
2011/01/28許榮洲被傳喚後逮捕、聲押(台中地檢署移轉給北檢),「江國慶疑遭錯殺」等社會輿論瞬時翻湧
2011/01/29 裁定羈押許榮洲
2011/02/01 江母委由律師團向軍事法院聲請再審
2011/05/24江母告陳肇敏、柯仲慶等軍方人員殺人、濫權追訴致死、私刑拘禁致死、強制罪...等,第一次不起訴處分(理由:輕罪如恐嚇、強制等都罹於追訴時效)
2011/05/26 北部地方軍事法院裁定江國慶案開始再審
2011/06/08 江母聲請再議;非常上訴被駁回
2011/07/13高檢署認再議有理由,北檢未就被告等人涉及殺人、濫權追溯致死等重罪偵查,發回北檢續查2011/09/13 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判決江國慶無罪
2011/10/26 北部軍事法院准予刑事補償
2011/11/29北軍院決議支付刑事補償金給江母,同日下午向北院聲請對陳肇敏等8名涉案軍官假扣押2011/12/01 北院准予假扣押
2012/03/06 軍方針對江國慶案提出23人行政懲處名單
2012/04/12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對陳肇敏等6人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每人各求償1,474萬714元
2012/08/24江母告陳肇敏、柯仲慶等軍方人員殺人、濫權追訴致死、私刑拘禁致死、強制罪...等,北檢第二次不起訴處分(理由:1、欠缺主觀故意 2、因果關係中斷3、故逾追訴時效)
2012/09/06 江母聲請再議,司改會發起「再議,也在意」活動
2012/09/24 國防部對陳肇敏等人求償案第一次開庭
2012/10/07 「究責」人體排字活動
2012/10/10 「雙十紀念江國慶,默哀10分10秒」活動
2012/10/17國防部及法務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作「江國慶案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2012/10/18 司改會向高檢署陳情:遞交江國慶案12506份連署書
2012/11/10 司改會舉辦江案座談會(一)刑事究責部分
2012/11/21 國防部對陳肇敏等人求償案第二次開庭
2012/11/24 司改會舉辦江案座談會(二)民事求償部分
2012/12/12 高檢署第二次撤銷北檢對陳肇敏等人不起訴處分
排字活動志工的話
上次參加排字活動是高中時的國慶典禮,16年後也是為了「國慶」。不過這次我是自願的。看見無助的江媽媽,我想向她說江媽媽保重,您不是孤單一個人,我們都在您身邊。-林建輝
代誌沒解決,原諒沒可能!江媽媽加油,我們都會在一起!-筑媛
謝謝司改會辦的這個活動。雖然只是來排一個字,但卻讓我感到很榮幸,原來小小的我也可以幫助人!-鄭雅丹
台灣需要的,不只是鄉民的正義,還需要大眾的正義,人民都在看政府怎麼做,並不是放任由人民選擇出來的政府隨便拿人民的生命開玩笑。司法要改革,人民也會更有公民意識,為了不要有下一個江國慶,我們當然要很在意!司改會加油!-中原大學法服大二社員田雨昕
追究責任是司法進步的開始,很高興參加今天排字活動,大家加油!-梁家贏
希望江國慶案永遠不要再發生,高檢署對於全國檢警的人權教育與訓練待加強,否則只會成就更多的江國慶。-楊淑玲
江媽媽:一個擁抱,千言萬語。要心生勇氣,我們陪您走下去。-周德彥
政府、國家單位正大肆慶祝國慶日之際,江媽媽有一個兒子國慶也是10月10日生,本來她也可以有這個機會跟兒子慶生,卻從此被國家剝奪。司法、正義。We have along way to walk! 正義不死!-排字活動志工
很慶幸自己有機會來參與這樣的活動,表達自己學生立場對此案件的在意與關心,希望透過此次的排字活動表示我們的訴求,錯的事情本就應受到更正,「追究責任」,讓應負責的人擔起責任,而不是由大家替他承擔,或甚至是毋須承擔。-黃欣妮
沒有究責,便沒有真正的教訓,也沒有正義。-徐偉群
希望籍由這樣微小的活動能引起更多人關注江國慶案,讓這個社會越來越溫暖、越來越多人能為不公義的事挺身而出!江媽媽加油,您不會是孤單的!-高賴
這是我第一次參加排字活動,一開始是在學校簽了連署書,後來知道有朋友要來,所以就一起報名了。來了覺得很有意義,面對不公正的司法,真的需要靠一群像司改會這樣的團體,正義才能伸張!大家加油!台灣加油!-排字活動志工
國家為惡,應給予被害人犯罪補償或國家賠償,對於造成冤獄之人,也應追究求償,以落實罪責原則。-高烊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