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要正義,私法要專業
編輯部
司法處理案件涉及專業內容的程度愈來愈高,對專業法庭的需求也愈來愈大,但專業法庭的設置與功能卻難稱理想。司法改革以提升審判品質為其重要目標之一,而專業法庭之設計即為非常重要的檢討對象。
本期封面故事包含三篇文章。其中,第一篇文章從英格蘭與威爾斯的專業法院之發展,以及美國德拉瓦州商業法庭如何憑藉著專業性與獨立性,成為美國公司法領域的領導者,這兩個國外案例之介紹,說明專業法庭在歐洲設置的時代背景及其必要性,同時點出一個以聲譽、功績為準、超越黨派獨立運作的遴選制度不可能獨立存在運作,必須有社會文化價值底蘊的支撐,以及專業者的共同堅持。這同時也反襯出台灣目前專業法庭之問題所在:雖然制度設計粗具規模,但是,運作制度的人若是沒有體會其立意與精神,最後實行的結果難免走樣。
第二篇文章中,作者從社群、集體連帶關係為基礎的「第三代人權」理念出發,思考當台灣原住民族傳統慣習與現行法律產生衝突時,法官的判決往往造成原住民族權利的損傷,也讓台灣邁向所謂「多元文化社會」成為空談。平等權的核心要素乃是「恣意的禁止」,而非「差別待遇禁止」,亦即應該是「相同的事情為相同的對待,不同的事情為不同的對待」。作者認為,要落實「多元文化」,尊重原住民族的集體權,可以思考從成立原住民族專業法庭著手,值得令人深思。
最後,本專輯亦介紹了日本引入「裁判員制度」之重大司法改革。作者認為,日本之改革並非出於審判公信低落,迫於無奈之故,乃源起司法審判不應脫離「民意洗禮」的國際潮流、政策決斷。換言之,其精神與理想在於「希冀每個國民能擺脫統治客體意識,自律並承擔社會責任而為統治主體,相互合作、協助建構自由、公正的社會,並為國家重拾豐富創造力與熱情」。其格局、眼光之開闊,讓人不得不感嘆台灣司法實在該加把勁了。作者並詳細介紹了日本制度的內容,非常值得國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