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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暗夜何時盡?

林峯正

9月22日下午3時不到,窄小的台灣高等法院第九法庭擠滿了旁聽的民眾與媒體。他們都是為了關切台灣司法史上被羈押最久的被告邱和順而來。
邱和順和幾位同伴被控在1987年12月21日傍晚綁架9歲學童陸正,企圖擄人勒贖,隨即將陸正殺害,並向陸家取贖。邱自1988年10月初落網遭羈押迄今即將屆滿21年,直到今年4月13日台灣高等法院更十審宣判,邱和順依然被認定有罪,判處死刑。8月6日最高法院又將原判決撤銷發回更審,大家就是為這更十一審的審判而來。
以關心死刑犯處境及在全世界倡議廢止死刑知名的國際特赦組織也特別在開庭的前一天針對邱案發表聲明,呼籲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此案時,務必排除使用刑求手段所取得的被告自白,嚴守無罪推動原則,並應於合理時間內審結,尤其不應讓這個延宕20年以上的案件繼續拖延。在聲明的最後,再一次提醒台灣司法當局,避免使用死刑。這是國際特赦組織第一次針對邱案發表意見,格外引人注目。
下午3時整,邱和順與在押的另一被告林坤明被法警帶進法庭,被捕時還未滿30歲的邱和順經過20多年的羈押後,已是將屆半百的中年人,他面對法官詢問時仍精神抖擻,堅稱無罪,辯論律師也抓住機會力陳以往判決不合理之處,並直指這是沒有證據的審判,司法不能僅以刑求取得的自白入人於罪,並希望法院考慮立即釋放邱和順。
陸正案拖22年未決
另一方面,被害人陸正的父親陸晉德先生以相當不滿的口吻表示,這個案子確定是在庭的被告所為,被告的辯解一講再講,都是在拖延訴訟,不要說是更十一審,甚至到更二十二審也審不完。最終,承審的法官既嚴肅又平和地表示,自己接到這個審判任務不過20天,希望大家給他一些時間進入狀況,他會盡量以最快的速度整理爭議,釐清應該且可能查證的疑點,早日審結此案,那個結果不可能讓所有人滿意,但至少應該是一個竭盡司法能力的決定。
看來,從被告、被害人、法官到發表聲明的國際特赦組織,每一方的發言都言之成理。弔詭的是,這個案子畢竟是拖延22年,成為目前未確定的刑案中審最久、被告在押時間最長的案子。如果以上發言的各方都沒錯,孰令致之?
為了這些久懸不決的案件,司法院終於耐不住外界的批評聲浪,公布《刑事妥速審判法草案》。一個多月來,我們蒐集各方的意見,除了法案名稱無人反對以外,絕大多數的學者專家都認為草案的內容只是虛晃一招,在現行審判實務上完全無法著力,更不要說解決人民受司法官僚所害之苦。
邱和順失去自由21年,連行動電話都沒用過,有罪無罪總要給個答案。看看前些天仍在開庭審理持續14年的徐自強案,還有拖延已超過18年的蘇建和案,司法暗夜何時盡?

1.筆錄部分參見原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檢察署民80年度偵字 第6431號殺人等案偵查卷第33-53頁;錄音譯文參見台灣高等法院 民89年度再字第4號殺人等案審理卷第9宗2001年5月24日審判筆錄 附件譯文。劉秉郎答詢過程歷時24分10秒,譯文共165行,筆錄僅 選擇性記載12行。

2.參見《全國律師雜誌》2009年3月號,第33-36頁。

3.以上草案由東海大學法律系陳運財教授提供。

4.參照邱忠義檢察官《禁止將閱卷所得資料為訴訟目的外使用及拷 貝訴訟影音内容》書面資料。

5.參見人本教育基金會2009年4月8日(98)人本秘字第6341號函。

6.法務部檢察司以2009年4月27日法檢司字第0980801506號函復人 本教育基金會,指出該會建議「律師閱卷所取得之證據資料,應可 供學術及實務研究而使用乙節,極具參考價値,本司將列為未來修 法重要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