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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來函照登與回應

編輯部

主旨:2008年12月責會出版之第68期司法 改革雜誌「法庭座位安排顯示層級式的權利 關係/葉靜宜」文章,其中法庭觀察内容敘 述部分或有誤解,請予更正,請查照。

說明:前述文章(如附件)提及本院姚念慈 法官於法庭上言行之記載:「法官告知我們 若要進入旁聽須先經過他的同意。這樣的告 知似乎是,此位法官認為法庭内有一套不成 文規則要遵循,而法官是法庭内最有權力之 人。因此這樣的告知就像在彰顯其權力一 般。」及「這些告知與告誡雖然聽來輕鬆, 但卻也同時是權勢者在劃清地盤,或者另有 她們擔心之處。害怕這些性別研究的觀察員 們,尤其還是女性,帶著批判的眼睛看著他
們辦案審判,於是心裡升起一股不安?也許 是,也許不是。但如此聲張權力的舉動,造 成了法庭中一股緊張氣氛。」惟攄姚法官記 憶所及,根本未曾在任何庭期中對旁聽者表 示進入法庭旁聽需經過法官同意,且上綱至 性別差異,更令人不解。請責會加以查證, 並以更正。

院長 楊隆順
回應:權力(power)可以是為人民服務 的機會!

◎陳宜倩—民間司法改革基進會法庭觀察專案召集人、世新大 學性別研究所助理教授

感謝台北地方法院審慎來函,對於一位法庭觀察 員曁研究生之心得報告如此重視,實為人民之福,本 會自當協助謹慎查證。

經訪談四位在當天同時進入姚法官法庭觀察的研 究生同學,四位均陳述聽到葉同學於文内所提,看來 如果不是姚法官公務繁忙影響記憶,恐怕我們有兩方 說詞不一的狀況了,不知責院是否有更好的解決方式 能發現真實?

民間團體的立場其實很簡單,法院原則採公開審 理,除非有依法例外不採公開審理,原則上人民都可 旁聽,法院也訂有旁聽規則足見公開旁聽為原則,而 非恩賜。事實上,這幾年在台北地院觀察的經驗大多 十分正面。法官為法庭中最有權力之人,這是事實, 然而權力(Powe「)可為替人民服務之機會,也可以是 權勢者用來統治其他人之名義,端賴有權力者一念之 間的選擇。葉同學在文中表達她當時在法庭内之感 受,對於「女性」一段也陳述「……也許是,也許不是。」表達自己的推論,也明白表達自己並不確定如 此的推論,全文闡述都在「心得」報告之適當範圍。

再次感謝責院對法庭公開審理一事之重視與關 心,司改會基於民間團體之立場本當持續造訪觀察, 協助責院確實實踐公開審理之理想,並期待有一天當 人民進入法庭之際,都能感受到法官熱忱的歡迎,法 院為民服務解決紛爭的決心相信人民也能感同身受。
回應:台北地院,妳/你今天性別與法律 了沒?一回應台北地院來函

◎葉靜宜—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研究生

第一次法庭觀察獻給了台北地方法院,而我人生 中第一次的來函公文也同樣來自台北地方法院。剛接 到來函公文時的心情也與我初到台北地院作法庭觀察 時一樣的忐忑不安,遂問自己究竟是被什麼力量所恐 懼及驚嚇,當時不明白的,如今在公文内容中才映射 而出,自己對於高高在上的權力有一股莫名不安的驚 恐。

然而,在我回過神來時,才剎然地意識到自己被 一種龐大的權力力量所蘢罩,即使我始終認為自己只 要奉公守法、循規蹈矩,法律的約束與制裁都會與我 無關,殊不知言論自由在無形之中也受到了監控。有 言道:「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但卻沒想這張法網 的布設之廣、力道之深。
人數比例的增加,但整體法院與檢察體系中的女性仍 少於男性,而越往高等或最高法院檢視時,更加發現 到女性的人數比例急遽減少。由於如此,法院内原本 就呈現嚴肅的氛圍,加上男丨生為多數,自然而然地形 成陽剛化的場域。當時的觀察當然也包括這種直接未 加以修飾的感受,直覺地體會到男多女少的情境給女 性可能帶來的不安與焦慮。

也許當時庭上的法官只是對於我們幾位初生之犢 的「提醒」,但我們幾位同學都感受到法庭内的法官 與檢察官其實具有相當程度的權威性。記得亞倫■ 強森(Allan Johnson)在《性別打結:拆除父權違建》 (The Gender Knot: Unraveling Our Patriarchal Legacy) 一書中談到即得利益者處於權力位置時其實也相當不 安,因為掌控權力與恐懼權力的失去兩者其實就像是 銅板的兩面,兩者相互影響。由於害怕權力可能消失 或削弱,則必須藉由更進一步地掌控來減少恐懼。強 森如此鞭辟入裡的分析,在法庭觀察、日常生活中也 處處得以應用。

另外,在一次性別與法律的課堂中,老師以「被 壓迫者劇場」的方式要我們思索如何以自身行動直接 改變劇情。台下的觀演者不再只是透過言辭表達的方 式來想出解決方式,而以直接行動取代想法,實踐與 改變就在當下,不再只是腦中想法紛來飛去。這樣的 操作方法確實讓我們身歷其境,也才真正體會到「經 歷」其中的壓迫力量有多麼的巨大,就如同自己真正 到過法院、進入法庭内時,才能多多少少真實地體會 到站在法官與檢察官面前的那種恐懼與不安。
再次回想當曰法庭觀察的景況仍是歷歷在目,習 慣從性別的角度來看世界,也習慣以性別的觀點來思 考事情。當天法庭中由上至下的層級排序,從法官、 檢察官、書記官、通譯到法警,撇除法警的警察系統 不說,法庭内上層層級的法官與檢察官皆為男性,而 較低層級的書記官與通譯為女性。

根攄 2007 年法務部與司法院的檢察官與法官人 數的性別統計來看,確實可以看到在地方法院中女性
性別經常與權力有很大的關聯,優勢性別常享有 特權,而性別之外更有階級、種族、性傾向和年齡等 屬性與之相互交錯,權力無所不在,但位於權力上位 者常會看不見自己掌有權力,就像白人不會意識到自 己是白人;「人生而平等」的人其實指的是男人;情 人節的情人,其實也只是指異性戀的男女。如何在處 於優勢位置時而能時常反思到自己所享有的特權,對 於法官和檢察官們來說也是一門重要的課題吧?所 以,每天都時時提醒自己「今天性別與法律了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