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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座位的安排顯示層級式權力關係

葉靜宜

由於過去未曾實際接觸過法律,法律對我來 說,仍然停留在只是擺放於六法全書中的生硬條 文。除此之外,連專科時期修習過的憲法、民法 以及國際法,也全都只是紙上談兵式的熟記條文 内容。生活中亦沒有遇過能與法律扯上關係的事 件,所以更別談上法院、進法庭。

在台灣,初期的婦運最先將焦點擺放在法律 條文的修改上,就如同美國第一波女性主義是由 自由主義女性主義所主導,藉著在法律條文上的 修正達到形式上的平等。但不可否認的,這樣的 法律改革有其意義存在。對於現代倡導自由民主 的國家來說,法律是人民社會生活中的成文規 範,也是知識與文明的表徵。所以,法律對人們 來說,如此不可或缺。

性別與法律如何產生關聯?法律常被批評為 太拘泥在其僵固刻板的條文中,忘了這個社會其 貢是不規則地進行著,其背後還含藏著許多文 化、信念、道德、習俗等無形的人類生活要件。 因此,此次法庭觀察將視著在法律的人與人互動 中,用性別之眼來穿透法律是性別中立的謊言。

此次法庭觀察礙於時間上的限制,未能碰巧 遇上家庭暴力案件,又因性侵害或兒少案件並不 公開審理,只能選擇其他的刑事或民事案件做為 觀察對象。第一件法庭觀察為姚)()(審判長主持之 偽造文書刑事案件。但有趣的是,針對此案的性 別觀察並非將焦點完全置於案件審理,而是法官 與檢察官如何「看待」我們這些進行法庭觀察的 旁聽觀察員。

法庭中的座位安排與設計,明確地表示出層
級式的權力關係。法官在最前方,座位還特別加 高一層,以突顯出在這個法庭中,權力位階是最 高的。接下來分別是負責記錄案件的書記官,以 及負責傳交文件或翻譯的通譯人員。再來則是兩 相對望的位置,分別為檢察官與證人席。最後, 面對法官的席位才是被告席。

本庭的法官與檢察官似乎頗有交情,待我們 幾位學生進入旁聽後,法官告知我們若要進入旁 聽須先經過他的同意。這樣的告知似乎是,此位 法官認為法庭内有一套不成文規則要遵循,而法 官是法庭内最有權力之人。因此,這樣的告知就 像在彰顯其權力一般。檢察官也同時以玩笑式的 口吻告誡我們必須遵守法庭規則,否則會遭法警 人員的驅逐。這些告知與告誡雖然聽來輕鬆,但 卻也同時是權勢者在劃清地盤,或是另有他們擔 心之處?害怕這些性別研究的觀察員們,尤其還 是女性,帶著批判的眼睛看他們辦案審判,於是 心股不安?也許是,也許不是。但如此的 聲張權力的舉動,造成了法庭中一股緊張氣氛。

第一次的法庭觀察雖然新鮮,但也見到法庭 之中的嚴肅氛圍。這樣的觀察不只是要帶著性別 之眼來批判,更無形之中對法庭人員造成壓力, 成為一種監督的力量。這樣的一小步,希望未來 更會是性別平等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