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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治國不是只有拼經濟

林峯正

根據BBC新聞網站的消息,泰國的憲法法庭 以泰國總理薩瑪違反憲法第267條規定為由,判決 總理必須與内閣一起辭職下台,該憲法條文規定 官員不准參與商業活動,薩瑪總理被控在商業電 視台主持烹飪節目,BBC網站上還放了一小段該 節目中總理炒菜的影像。

自今年八月二十六日開始,為數龐大的抗議 群衆佔據了泰國總理府,揚言除非總理下台,否 則不會自動解散。薩瑪總理甚至在八月三十日與 泰皇見面後仍堅拒下台,可是卻因為憲法法庭的 這個判決,必須面臨依法去職的結果。

泰國是一個君主立憲的國家,近年來政治極 不穩定,甚至政變時有所聞,只是這次他們的 憲法法庭倒是讓我們開了眼界,因為大批群衆 包圍總理府超過二週,甚至有人喪命讓整個國 家進入緊急狀態,總理都還不為所動,這個僵 局最後竟然被憲法法庭的判決所打破,薩瑪總 理確定下台。

泰國憲法法庭九位法官作出石破天驚的一 擊,判決正確與否並不是我們關注的重點,在這 裡所要指出的是以憲政的角度來看,憲法法庭畢 竟扮演一個舉足輕重的角色。在我國,號稱憲法 守護者的大法官所組成的大法官會議就是負責類 似泰國憲法法庭的功能。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 四項就規定,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 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自2003年開始,總統便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 五條規定提名十五位大法官,之後每四年更換半 數以兼顧經驗之傳承。去年陳前總統提名八人, 卻有四位被國民黨佔多數的立法院否決,其缺額 將由馬總統補提名。

為此,筆者也參與其中的民間團體所組成的
大法官人選監督聯盟自八月初便與總統府聯絡, 希望面見馬總統,表達請總統秉持政治良心提名 適切大法官人選的心聲,大法官除了應該符合法 定資格以外,更應進一步考慮其品德操守、學識 能力、專業表現及憲政認知。

可惜,這樣的訴求歷經一個多月的多次催促 以後,總統府幕僚的最新回覆竟是,總統已委由 副總統辦公室依據聯盟以上的訴求審薦大法官人 選,由於總統目前放較多心思在拚經濟等國家政 策上,憲政問題已交由副總統處理,且總統近期 較忙碌,謝謝聯盟指教,所以就不另外安排聯盟 成員拜會總統。

天啊!原來我們所熱愛的國家台灣•是由法 學博士出身的總統負責拚經濟,另由財經專長的 副總統拚憲政。

天佑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