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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律師媽媽奮鬥記一田鎖麻衣子律師專訪

郭怡青

田鎖麻衣子律師投入廢除死刑運動多年,與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及相關人權團體多有互 動。我們時常看到她瘦小的身軀,出現在國際死 刑辯論的場合,遊行、抗議的場合,更出現在聯 合國相關會議上;不僅如此,雖然工作、行程忙 錄,但她卻也總是將兒女帶在身邊,親自照顧他 們。同樣身為律師以及媽媽的我,不禁納悶,她 哪來的精力及堅持的力量?

今年六月,田鎖麻衣子代表世界反死刑聯 盟(World Coalition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到 台灣拜會包括馬英九總統在内的台灣政治領袖, 讓我有機會可以貼身採訪她。在她忙碌的行程 中,我約了她6月19日早上,也就是她要離開台灣 的那天,僅有的一小時空檔,在飯店大廳吵雜的 環境中進行了採訪,以下是採訪内容。

以關注監獄受刑人人權為起點

問:請問你是什麼時候開始進行有關人權維護的 活動?

答:大概大學的時候參加過「forum 90」(「死刑 廃止国際条約批准左求奶态7才一亍厶'90」)的 活動,當時便對人權有所關心,而考上司法考試 ,在當修習生的期間,因為籌備監獄人權中心的 機會,開始關心監獄人權,也與人權維護運動有 進一步的接觸。

問:為什麼會去關心監獄人權?

答:當時的監獄法是非常老舊的法律,而且監獄中發生過許多不人道的對待受刑人的行為,包括 動用私刑等等情況。而且在剛逮捕的階段有所謂 的「代用監獄」問題,就是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檢察官請求拘留,法院做成拘留決定(羈押裁定) 後,理論上應將被告送到拘置所(看守所);這時 由於法律的規定,無需送到拘置所,只要送到在 警察那兒的留置設施(代用監獄)即可。因為那
對警察來說,不論要訊問或取供都比較方便。那 是日本獨有的奇怪的制度,為了改正這種奇怪的 制度,我們要求拘禁二法案(刑事施設法案及留 置施設法案)的修正。從那時起就對監獄人權有 所關心及注意。

問:既然你這麼關心刑事案件或說被告人權,為什麼當初不成為檢察官,做體制内改革?

答:在還是修習生的時候,我確貢也曾去檢察官 那邊見習過偵訊,但我是個有話直說的人,在看 到被告的態度或是言行,其實覺得還滿火大的。 於是我就覺悟,如果自己進入檢察體系,一定會 被同化,變成反對被告人權的檢察官(笑)。所 以最後還是選擇當律師。

兇惡犯罪者的辯護律師

問:你什麼時候開始接手宮崎勤的案子?

答:大概是1998年,這件案子進入高院的時候。 那時我擔任他的國選辯護人(義務辯護律師), 因為一審的律師做完一審就不願繼續再接了。其 實當初和我一起接義務辯護的另外有兩個律師, 但案子確定之後就只剩下我。一開始我根本見不 到他,沒辦法與他本人面談甚至無法委任,法院 其實對他的態度也很頭痛(笑)。後來我有機會 跟他見面了,他的有些態度其實還滿讓人生氣 的,不管怎麼講都講不通(笑)。不過他基本上 是個病人,我覺得這是可以諒解的。

問:最近日本所謂的「凶惡犯罪」變多了,你擔 任這些人的辯護人,旁邊的人不會說話嗎?

答:我週遭的親人都還好,不過確寅有些媒體報 導或是政論性節目對我們的做法不能諒解。我們 事務所也曾接過恐嚇信,但直接被恐嚇之類的倒 是沒有。其實我覺得凶惡事件的增加,媒體要負 很大的責任,因為媒體會刻意渲染誇大,而且太詳盡的報導結果就是產生各種的模倣犯。這些人 多多少少都有些精神上的疾病,像是想用殺人判 決死刑來自殺之類的。

問:目前處理幾件死刑案件?

答:未確定的有兩件。已確定的是四件,但以我 為中心的是兩件。

積極參與各種國際性人權活動丈夫支持

問:問一個比較私人的問題,不管在律師界、 NGO界或相關議題的國際關係上你都非常的活 躍,而你又是兩個小孩的媽媽,在我們印象裡日 本男人應該是非常大男人主義的,你先生對於你 常常跑來跑去甚至出國不會有意見嗎?

答:我先生還算支持我,因為他本來也是刑事辯 護律師,也辦過死刑案件(現在已經轉型為學者 了,是一橋法科大學院(Law school)院長),所以 很能體諒我的立場。以前只有一個小孩時還好, 不過現在有兩個小孩,確貢是比較有壓力。所以 我這次出國才會帶其中一個出來,大的則托母親 照顧。

問:什麼時候開始與NGO接觸?
答:我是1992年左右初次接觸,那時還在念大 學。1994年的時候參與籌備監獄人權中心,從此 就踏上NG0之路。這個中心最主要關心的還是受 刑人的人權。2002年時,由於名古屋監獄發生受 刑人因為遭受虐待(腰間被勒緊皮製鍺鏢,不能 鬆開;或是比較小的事件,像是要去廁所一定要 得到長官同意,但長官故意整人不讓他去廁所), 導致受刑人死亡的案件,讓法務部開始注意到受 刑人人權的問題,而成立「行刑改革會議」。在 這個會議中,我們中心提案修正監獄法,該法也 變身為「刑事被收容者處遇法」,對於受刑人的 處遇有相當大的改善。這個法原本只適用在一般
判決確定的受刑人,在2007年開始才適用於尚未 確定的羈押被告,以及死刑犯。也因為這個法的 改正,中心的任務算是有一點小小的成效,所以 現在我們追求更長遠的目標就是廢除死刑。當然 也有別的團體在做這個部分。
這是她臨行前的訪問,時間很趕,而且她還 帶著女兒,我們是在有點「艱困」的狀況下進行 訪問的:_邊忙著從飯店check out ,—邊要哄很 黏媽媽的女兒。對我來說,整個訪問其實沒有 完,希望再有機會可以和她多聊聊。不過看著她 抱著女兒談人權,令我這個同樣是媽媽的人感到 相當佩服,因為我是不可能同時做這兩件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