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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一個像朱利安尼的檢察總長!

陳誌銘

著名的前紐約市市長朱利安尼,大家都記得他在不到十年間,將紐約市從國際公認暴力橫行、貪污腐敗的犯罪城市,重建得安全有秩序,且生氣蓬勃,並在卸任前帶領紐約市民度過九一一恐怖份子攻擊的悲劇。但大家可能不知道,他是檢察官出身的,曾擔任美國紐約南區檢察署檢察長。在他任內,確立用起訴犯罪手段來降低犯罪率的刑事政策,經過幾年的蒐證,在不到一年間,他完成幾件大案子:包括在「幫會主」的暴力組織大案中,起訴了紐約四大黑手黨家族的八位巨頭;成功偵破受黑道操控、在美國勢力龐大的全美運輸卡車聯盟工會領導幹部。就是這樣一個不畏權勢、嫉惡如仇,又擅長組織與領導的人,跨入政治時,拯救了一個當今國際最重要的大都會。
提這個例子,是想讓大家思考,黑金與貪污橫行的台灣社會,現階段是不是也需要這樣的領導者來帶領檢察體系,才能發揮檢察體制有效解決犯罪問題的能力?但我們的制度為什麼長期產生不了這樣的領導人才呢?從最近一個檢察界的重要人事現象可以瞭解癥結所在。
舊勢力復辟?
在今年七月,檢改會鑑於盧總長即將退休,新檢察總長的人選攸關檢察體系的未來,為了改變過去官派總長無法真正舉才的弊病,舉辦了檢察總長推薦活動。我們先建立了一個檢察總長守則,臚列理想總長的條件,然後請全體檢察官推薦他們認為理想的檢察總長。推薦結果提出三位在檢察官生涯表現優秀的人選,普獲各界的認同。結果,陳水扁總統卻在資訊充分的情況下,獨獨挑選一位專業能力平平的最高檢主任檢察官吳英昭,諷刺的是,他當初在新政權剛上台時,還曾因其操守及領導風格受質疑,立刻以其為舊勢力表徵而被撤換。扁政府赤裸裸的和保守勢力結盟,硬生生地壓制檢察官希求建立一個清明、強大檢察體系的改革心願。結果促成了檢改會與民間司改會、澄社、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北律師公會及台灣法學會成立檢察體制改革的聯盟,對抗這個他們曾經支持過,宣稱要進行司法改革的政權。
國家政治地方派系化
舊政權為什麼垮台?從檢察官的角度,我們看到官僚體系腐化,以致行政效能不彰,最後人民用選票反對他們。而這些官僚所以能持續如此囂張,是因為有個腐化的司法體系在包庇他們。這個司法體系所以腐化,是因為裡頭的權貴,大多仰仗政權勢力的提拔與支持,沒有足符其位的獨立風骨和專業技能,忠誠強過操守和能力,用以遂其包庇族黨犯罪、打擊異己的權力控制功能。
而今新政權援引舊勢力的代表重掌檢察體系,這又意味著什麼?很簡單,這意味著其腐化的程度已同舊政權一樣,需要一個忠誠但腐化的檢察體系來保護自己。從舊政權的實例,這樣的政權將不會長久,但它何時會垮台,不是我們關心的重點,我們憂慮的是,如果將來接替這個政權的,仍是一個那麼容易又落入腐化墮落的體質,這種循環陷溺的悲劇,會把台灣的未來帶到那裡去?以地方鄉鎮常見的派系輪流執政,形成輪流掏空公產的悲慘結果,國家政治地方派系化如果成形,內憂外患頻仍的台灣社會,還經得起多久這樣的惡搞和耗蝕?
什麼才能讓我們社會免於惡性循環的命運?怎樣才能轉變兩方陣營惡鬥的勢能,成為刺激良性競爭的力量?關鍵仍在於一個公正監督遊戲規則的裁判,如果沒有一方能用犯罪不法手段營私奪利,競爭時沒有投機取巧的空間,大家就會憑政策和實績來爭取人民支持,國家才有機會真正進步。
我們認為,國家有效監督機制的起點,應從改革具有主動偵查權,又具準司法權獨立性的檢察體制開始,從而影響調查、警察、監察,乃至行政文官體系內政風、法制、主計等自我監督環節。所以檢察官改革協會從九十一年底起,思索新政權以來,即便是有廉潔及魄力稱譽的法務部仍究無法抵抗來自政黨的壓力,乃至逐漸倚仗檢察體系的新保守派,而使檢察體系又逐漸回到舊文化生態。因此檢察體系的領導核心,必須擺脫具政黨色彩的法務部行政力量,同時要將檢察體制的內部權力與資源分配重點,從具附從性格的檢察行政,轉移到以辦案、社會功能為主的檢察體系本身,而且這一切都必須用制度保障。這就是這次法院組織法檢察體制修正法案的背景。
檢察總長中立化和實權化
此次法院組織法修改草案的整個構思的核心是「檢察總長的中立化和實權化」,這是透過:
一、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國會同意任命,提昇其權力來源的位階,建立其公正執法的地位,取得抗壓的憑藉,同時不得連任,以較短的任期,加速檢察首長的新陳代謝,早日產生無後顧之憂,能大刀闊斧地打擊犯罪的檢察總長。
二、填補總長跛腳的行政指揮權,使檢察一體的領導更完整。
三、成立中央特別偵查處,使檢察官有自主的偵查能力,同時也作為檢察總長的幕僚機構,能形成並貫徹其刑事政策,使檢察體制的資源分配重心轉到辦案,而不是行政管理。行政管理是支持辦案的機制,不應易客為主。
四、將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明文化,並設在最高法院檢察署,以權力平衡的方法,建立檢察體系內部人事升遷的民主化基礎。
這個法案已推動兩年,獲得數十位朝野立委的聯署提案,目前進入二讀,並且已通過政黨協商不成四個月的凍結期,可以在這個會期進行院會審查。為了促成早日有位像朱利安尼這樣的檢察領導出現,並加入日出條款,要求總統在法案通過後在一定時限內重新提名檢察總長,讓他有機會更正他原來的重大錯誤。
我們堅信,這個法案的推動,將有助台灣社會脫離惡鬥沈淪的悲劇。中立且具有獨立偵查能力,又有民主化基礎的檢察總長,透過檢察一體,將產生一個強大有效能的檢察制度,建立起國家公正執法的強大穩定力量。三一九槍擊案疑雲,乃至真調會爭議,其中所涉勝負,仍只是一時權力的浮沈,唯有制度革新,才能使有為者的改革成果,透過制度的保障,形成不可逆的進步勢能。如果你也希望改變社會的沈淪命運,那就和我們一起期待能產生像朱利安尼這樣的檢察總長的體制,請支持我們的法案早日通過!(作者為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檢改會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