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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英昭專訪】我認為我做得好的,都沒人提起

編輯部

檢察總長吳英昭上任已近兩個月,基層檢察官對他是否適任的質疑卻未曾平息。
這究竟是有心人是故意掀起茶壺裡的風暴?還是走回頭路的舊勢力復辟?
本文特別專訪吳英昭暢談他的理念,並針對外界對他的質疑提出說明。
◎ 編輯部


【檢察官在選舉期間必須全天駐守警局,一有任何情資,馬上出去】

問:對於被賦予檢察總長這麼大的重任,你的感想是什麼?
答:檢察總長工作相當重,要督導全國的檢察官辦理檢察官事務,等於全國檢察官每天的動態,都必須掌握、督導。例如最近我們忙著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早上我就一直忙著查察賄選的工作,如何讓它有績效出來。另外,大法官對真調會的釋憲,法務部要召開會議如何因應,我們在準備資料。
我自己除了本署檢察官正常的業務推動,例如提起非常上訴的案子的審核、上訴第三審案件、審查冤獄賠償,再加上年底查察賄選是由最高檢察署負責統一指揮,所以工作非常繁重。我們本月二十一日在調查局山莊召開全國性,四百多個檢察官、調查局人員及警察單位、警政署、中央選舉委員會要參加的選舉查察賄選會議,會前資料的準備,這次的作為,我們都要規劃。
例如,這次我們規劃在各地警局成立「檢警調快速聯合抓賄小組」,過去只在最高檢察署成立督導小組,在各地檢署成立資料小組,由一審檢察官出去查賄選。但是經過多次選舉,我們發現光是設立在各地檢察署,機動性不夠。以前各警察單位和調查單位必須把情資報到地檢署,地檢署才派檢察官出去,現在除了地檢署沒有變動外,我們延伸到各地警察分局,檢察官在選舉期間必須全天駐守,一有任何情資,馬上出去。
現在我們正在跟各地檢察長討論,也許十一月檢察官全部停止休假,到選舉結束,全力投入查察賄選的工作。也許到選前十天,以查察賄選優先,除了外勤相驗及有人犯緊急的案件不能停止外,普通案件不是這麼急的先暫緩。
為了宣示政府查察賄選的決心,過去開這種大型會議都只有法務部列席訓勉、致詞,這次我們請到游錫院長親自蒞臨,還有內政部蘇嘉全部長,他們都答應要來。另外,就什麼範圍才叫賄選等法律的問題都要在會中討論。還有我們成立抓賄小組,警察及調查單位有什麼困難,都要提出討論。
昨天,奉行政院長指示,政府非常重視這次選舉,為了淨化選風,又在行政院成立「查察賄選及暴力事件的會報」,由游院長親自主持。我報告由於在各地成立小組,全天駐守需要解決住的問題,特別是偏遠地區,需要解決經費問題,院長也同意動用預備金解決。

【我不認為要有人事權才能貫徹檢察一體,才不會形成干預。】

問:過去有人批評,查賄選都依高層的指示查辦,總長要如何發揮檢察體系的「獨立性」?
答:我想這沒問題,現在檢察官自主性很高,尤其年輕檢察官都很有理想,跟過去比有相當大的不同。目前檢察官、法官都沒有政黨色彩,以前舊時代都還會有政黨的色彩,現在像我們都沒有政黨的色彩了。
現在檢察長要影響檢察官「該起訴叫他不起訴」或「不該起訴叫他起訴」,我敢講已經沒有,因為現在就我們有的資料裡,檢察官起訴的案件裡,各政黨都有;抓到賄選有立案的對象,國民黨有,親民黨也有,簡單說,就是泛藍、泛綠都有。檢察官出去辦案,沒有藍綠之分,因為泛藍會檢舉泛綠,泛綠也會檢舉泛藍,有些中立的人雙方都會檢舉。老百姓檢舉你不能不受理。像上次高雄市議會賄選,雙方都有,檢察官沒有受政治的干預。
問:你如何對抗上面的壓力,確保檢察總長的獨立性?
答:你所指的上層壓力是指什麼?至少我現在沒有感受到什麼壓力,反而行政院及法務部的立場,就是不分黨派查賄下去,讓台灣的選舉玉潔風清。所以絕對沒有壓力給我說,「執政的就不要去碰他」,絕對沒有這回事。
你們也可以私下去訪問基層檢察官,看我們有沒有給他們這方面的暗示或壓力,只能辦某方面,不能動某方面。我敢向你保證,我們絕對不會有個案施壓。
問:現在大家都在講「檢察一體」,但是法務部長的看法和民間檢察制度改革聯盟的看法似乎大相逕庭,你的看法如何?
答:檢察一體的問題,這幾年不管是學者或是基層的檢察官討論很多,這次四十三期司法官訓練結訓的前一天,剛好司訓所給我排的課就是「檢察一體」。我就從網路上去找尋資料,才曉得這幾年來都在討論這個問題。
過去我們的思維,檢察一體好像很簡單,就是下面服從上面,其實它的面很廣。例如人事制度這個問題,台灣現在人事調動都在法務部,等於行政上的監督,這一點我不方便表示任何意見。
是不是一定要有人事權才能貫徹檢察一體,才不會形成干預?我不認為。因為現在人事權雖然在法務部,但是漸漸人事調動都比以前透明,檢察官的異動及首長的遴選,行政首長對個案大概都不會涉入。以這個角度來看,目前的制度沒有太大問題。
問:台灣社會一直期待有個獨立的檢察制度,能真正解決台灣盤根錯節的黑金問題及金融犯罪,甚至像是國安密帳這種可能動搖國本的案件,都能真正查下去,因此期許現任總長能有些積極的作為,帶領檢察體系朝向建立一個比較乾淨的制度,贏得社會大眾尊敬,你認為呢?
答:沒錯。那天我特別到雲林拜訪朱朝亮檢察長,朱檢察長說要請我吃飯,我跟朱檢察長建議,就一邊吃便當一邊聊,不是用過去那種總長指示的方式溝通,朱檢察長倒是提了幾點。他說以前都是法務部長下來,總長跟在後面,部長做行政上的指示,他們希望跨出檢察體系的第一步,總長親自下來跟他們溝通。行政歸行政,檢察系統歸檢察系統,但過去都沒有發揮這個功能,都是部裡指示怎樣,法務部帶領檢察系統。
目前像拉法葉戰艦、國安密帳或三一九總統槍擊案,專案小組都積極在辦,至少我到現在沒有感受到哪一方面不能查,絕對沒有,我敢保證,而且專案小組都來跟我報告,當然現在碰到一些瓶頸,必須突破以後,才會有進展,那個關卡沒有突破就沒有辦法蒐集到證據。所以不是沒有進行。
問:你對民間檢察制度改革聯盟提出修改法院組織法,賦予檢察總長獨立的特任官位置,由總統任命,國會同意;及給賦予檢察總長實權,帶領特偵組偵辦重大案件的看法如何?
答:他們是要求這樣,可是部裡還在規劃,而且還要整個修法。他們要特偵組不是附屬在高檢而是最高檢察署,這個我也不反對啦,只是配套各方面,怎麼來做,牽涉很大。這個組織限辦什麼案件,總不可能什麼案件都可以辦。假使是大案,當然也未嘗不可,尤其我們最高檢察署都經過首長的歷練,來帶領,應該可以。
問:當了四十四年檢察官,在檢察體系能到今天這個地位,相信你認識的人脈非常多,建立的關係非常廣,有些案件假使牽扯到他們,你如何拿捏分寸?也就是檢察官心中那把尺,你如何擺放?
答:其實好像外面大家的感覺,我的人脈很豐沛,坦白講絕對沒有。我幾乎沒有跟政治人物交往,可能有人誤會,我的親戚有搞政治的,可是那個人也死了七八年,我從來沒有跟民意代表或政治人物有私下的往來或交際應酬,所以我沒有這方面的壓力。
問:如果這些是誤會,為什麼司改會、全聯會、台北律師公會及檢改會要反對你的任命案?
答:我感覺他們是極少數的人,感覺我好像是怎樣,其實瞭解我的人就瞭解。你像雜誌報導,都是捕風捉影,瞭解內情的人看到會笑。從來那幾家雜誌像商業周刊、中時及財訊都沒有來訪問過我,查證一下。
像商業周刊在總統還沒發佈命令前說要來採訪我,我說對不起,因為大家還在質疑我,總統也還沒正式發佈人事令,當時只是說內定,我沒有立場或身分先接受採訪。萬一我不是呢?所以我約定假使我接到派令,出刊來得及的話,我願意接受他的採訪。他也答應。
像台鳳案、我在台北地檢署任內的公車案,他(指商業週刊)要找我求證。拜託,台北地檢署的案件多少,他說公車案,當時台北市長是陳水扁,那個案件後來不起訴,好像總統派我作總長就是要報答我,其實我對那個案件,一點印象都沒有。後來他也沒採訪我啊!

【有沒有買台鳳的股票?至少我和我太太絕對沒有買】

問:你對台鳳案跟你有關的風風雨雨有何看法?
答:當時傳言說我吃台鳳飯,我也打高爾夫球,當時龍馬隊都要套我的身,可是我到現在連球竿都沒摸過。我不是說打球不好,可是我沒有。我沒有吃台鳳飯,那個人我也不認識。
有沒有買台鳳的股票?當時風風雨雨,我就跟法務部長講,我願意接受調查,所以由最高檢察署五位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他們也去訪視當天請吃飯的人,參與的人也交叉問。他們也查我、我太太和小孩子的戶頭,他說七月吃飯有內線消息。從財政部查出來我沒有買股票啊,最高檢察署也呈報到法務部啊!
問:那時好像是說,你兒子名下有台鳳股票?
答:喔,那時七月吃飯說可以買台鳳股票,到九月就漸漸要崩盤了,有內線交易應該是在這段期間,可是我小孩當時是個學生,我一個親戚,我太太的姊姊先生過世,她手上剛好有一點現金,當時有人叫她買,買的時間是三月或四月,她就借了我小孩的戶頭,買了沒多久就賣掉,就是那一筆。
我太太是有買股票,不過就跟菜籃族一樣。而且她沒有買台鳳股票,假使我有涉及內線交易,她多少會買幾張吧?可是她沒有買啊!
問:檢察官、法官是否應該有更高的標準?
答:所以我叫我太太通通不要買股票,你們可以去查。我太太現在都沒有戶頭。小孩有沒有,我不能管,因為他們都結婚獨立出去了。而且我栽培他們,我也沒有多餘的錢了。
像我一個兒子現在只是住院醫師,一個月七八萬塊,要養太太小孩;另一個剛考上會計師,一個月也不過四五萬塊。吃人的頭路,又不是老闆,他怎麼可能去炒股票。至於他聽人家說去買個一兩張,既然他們獨立生活,不能因為我當檢察總長,我就要干涉他們。
我只能要求至少我和我太太絕對沒有買股票。不然我太太是做金融的,我以前在外地當檢察長,週六日才回來,所以她當起菜籃族。現在我告訴她:「何必呢,現在我們的收入也夠了。」
不過我也不會為了這個去跟記者宣揚,我已經自己約束自己、管制自己了。
有人說我到一個地方就會有小圈圈,有個週刊甚至說我上台預計會有舊勢力復辟,我到這邊一定會有一批人會跟著來,甚至誰要當什麼職務,照片都給他登出來。事實上,我沒換任何一個人。我當天交接,我們的官長拿個辭呈來,他說他跟盧總長從北檢、高檢到最高檢察署,現在他想回歸到本位辦辦案件,我告訴他,目前我沒有想調任何人。他說你調以前的官長來,我說,不要,免得別人又誤會,在我旁邊能力很強的人反而會招忌。


【連卷都沒有送來,
怎麼會有摔卷的問題】

問:你會怎麼用你自己的人?
答:這些人都是我到那個單位才認識的,我一直思考人家為什麼會誤會我有小圈圈,坦白說都是誤會。例如我們到台北地檢署,這麼大一個地方,分的很細,有肅貪小組、辦智慧財產、婦幼的,有些辦普通的,肅貪小組是比較矚目的,坦白講都是選比較資深幹練的,所以就那幾個在辦。
陳清忠(侵佔父親陳查某遺產)那個案子,我到北檢時,案子已經結束,不起訴處分,然後到高檢發回下來,李進誠檢察官辦,高檢署下來應該再調查沒有辦詳細的,他再調查,認為不起訴。我記得,我離開高檢,李進誠(台北地檢署)才接案,我記得不是在我任內。第一次曾忠己檢察官辦,發下來李進誠辦。
以他們家財萬貫,幾萬塊幾萬塊的算帳,侵佔,他們這種有錢人家,連戰當初已經是副總統兼行政院長,不要說他們的關係,以他們的家產,父親在台大住院,所以他們也住在台大,這麼多親戚及訪客,每天光買日本料理的便當,就要很多錢。他們很坦白講,這麼多醫師照顧,年節天天來看,他們也會送節禮,我們能講出這筆錢是送給誰的嗎?兄弟既然鬥起來,侵佔幾十萬,都算得很精細。檢察官就調查,到最高檢就確定。
第一次我記得是王昱之(高檢檢察官)發回的,寫了二十幾項沒有調查清楚的疑點(再議狀裡),後來就一一調查(後來都一項一項交代了),因為案件已經過六七年,我也不記得有沒有新的事實新的證據沒查到,兩造也沒有聲音了。其實坦白講,告訴人也找了很多立法委員來啊,一邊行政首長,一邊是國會議員,檢察官假如偏袒一方,一定會得罪另外一方。
問:可是有人說你會干涉辦案?
答:你可以問陳瑞仁這些人,吳英昭當首長,有沒有請叫那個檢察官起訴哪個案,或是不敢起訴那個案?最多是要他們證據上再加強。例如周人蔘案,侯寬仁一直很誤會我,我沒有給他刪掉任何一個他要起訴的人,或是口頭上要他不要起訴哪一個人,我只是告訴他,那時很轟動,所以證據要扣緊一點。
他正式召開記者會那天,是案件送審後某個禮拜六,我都還要來加班,他看到我彎走了,我晚上回到家,才知道他通知電子媒體召開記者會,說我摔他卷,周人蔘這個卷,我給他摔。其實,周人蔘這個案剛發生許良虔的問題,是我去交接典禮當天,報紙登出來,當時在偵辦中,我只是告訴他證據有問題,你知道他用什麼證據嗎?他把所有通聯紀錄,監聽內容的譯文,一條條列出來,甚至把詢問筆錄就當成證據。我看了有一些跟這個案根本無關,我告訴他該刪的要刪,不要給人家列進去。
例如,你一支電話錄進去有相關,監聽有這個結果,你列進去,但假使這裡面只是兩人的問候語,「喔,某某小姐……」,跟本案都沒關係,這有些是敏感人物,坦白講就是民意代表,但跟這案沒關啊。裡面有個立法委員跟台北縣警察分局局長的通話,不涉及本案。當時涉案的警察局都是台北市的,這個台北縣的分局長是個新去報到的,這個立委跟他道賀,「什麼事情可以多聯繫,你們局長跟我也很熟。」他就是懶沒有把該刪的刪掉。他這些通聯就是要證明甲跟乙有關係,乙跟丙有關係,這一個是當事人,一個是被告,這個甲又跟當事人有關係,他說這有通聯的關係,所以乙丙跟這個也有關係,他用這樣推論,我是不太贊同啦。他用這樣交叉,認為丙也有涉案,那丙否認。
問:為什麼這樣的問題,你不留給法官去認定?
答:當時他不願意刪,我只是提供意見喔,當檢察官,你們說檢察一體,我們當然要求文書的品質,這個沒有必要是不是可以不列,不然就不要送閱啊,對不對,檢察一體,我有沒有改過被告不該起訴、不起訴,其實襄閱看過,文字有落入錯誤,我們當首長(當然要建議)。
另外,他說摔卷,當時周人蔘案多大,他都沒有送卷,只有一本書類送給他們主任檢察官,然後送到襄閱陳文禮那一邊,陳文禮看過就拿來給我看,連卷都沒有送來怎麼會有摔卷的問題。
但第二天碰到禮拜天我就沒有機會回應。禮拜一上班時,他親自來道歉。我本來不願意接受,因為我很氣,陳文禮就問「你都沒有送卷,卷都沒有在我們這裡,怎麼會給你摔卷?」所以他馬上要來向我道歉,我當時心裡當然不高興,不過我跟官長說不用道歉啦。他就站在門口一直等,一直等說要進來。沒有的事實他要講,我說要有人陪進來。我說這第三者不能是官長,因為會被別人說,我們是同一掛的,沒有公信力。後來他找誰來,我不會記在心裡,我當時就說,「沒有的事,這樣不好啦!」他後來進來道歉。

【我不敢說每個人都給我正面的評價,但是自信負面的評價並不多】

問:在檢察總長任命前,檢改會的網站有一百多位檢察官發表對新任檢察總長的期望是「廉潔」「操守」及「獨立性」,因此檢改會對你的任命案也有不同意見,有些檢察官甚至表示對你的不信任,在這種狀況下,你要怎麼帶領他們辦案?甚至是辦大案?尤其他們對總長這個位置有很高的期許。
答:坦白講,你說很多其實也很少。其實他們的質疑過去都沒有給我機會回答。像剛才你提出的事情,我都有提出合理的說明。檢改會也沒人跟我懇談過。我拜訪過黑金中心及陳瑞仁等人,我還問他們過去有什麼質疑,提出來給我檢討,或是給我一個說明的機會,他們都沒有啊。我到各地地檢署,他們也很客氣啊。甚至很多人問:「這位是誰?」我到辦公室都很客氣說:「你們有什麼建議,不要客氣,只要我們做得到。」我認為反應還不錯,甚至有些年輕的,他們都不認識我。
甚至我到台中有個檢察官來跟我道謝,因為他之前好像有點精神分裂,我特別到台中看他,交代檢察長要特別照顧他。我都忘記了,他還特地跑到我前面感謝我。像我這次到北檢,九五%的人我都不認識,過去跟我相處的,或我帶過的,都當首長或到高檢,你可以隨便問問,我不敢說每個人都給我正面的評價,但是自信負面的評價並不多。尤其質疑的那些問題。你說像吃「鳳梨飯」,買台鳳股票,我奇怪為什麼這個案子老扯在我頭上?
問:好像是說裡面有你的子弟兵?
答:是嘛,彭坤業,那李進誠有沒有?就是剛好有那幾個是我過去所重用的人,是我的子弟兵。我是沒有嘛。
問:你說你是用「強將辦案」,人家為什麼會覺得你是想影響辦案?
答:我想將來「指定辦案」大概是不會發生在最高檢察署,因為我們沒有直接辦案,重大案件都是各地檢署檢察長以他們現有的人力去遴派。黑金中心現在也不在最高檢察署手裡,在高檢。

【現在我都照規定辦理,不會被人家誤會】


問:媒體界有謠傳,有個由檢察官和媒體聯合的集團,以掌握瞭解要起訴哪些金融案件,透過放消息給媒體,在這過程進行買空賣空,大幹內線交易之事,你有聽說嗎?
答:我這幾年已經到最高檢察署當主任檢察官十年了,他們基層掃除黑金,是剛好我離開,政府輪替以後才成立的特殊任務編制。所以這四年來我始終不知道。但是我上任後,去拜訪過陳瑞仁他們,我也不方便問他們受理哪些案件,因為這就超越我的權限。這應該由高檢去監督。除非高檢覺得這是社會重大案件,總長要知道。檢察(制度)有它的體系,他們(指黑金中心)不是直接對總長,它的指揮監督還是高檢察署的檢察長。
問:你對檢察官人事任命的影響力有多少?
答:沒有。因為我(在高檢)規劃要成立,陳部長對我設計那組織架構有改嘛。當時我那還沒成熟,也還沒報上去,我就異動。他們後來是不是會將我們草擬的報上去,我就不去過問了。這些人(指黑金中心)怎麼遴選,我都不知道。因為我離任了。未來是否要傳承或繼續辦下去,這是高檢的職責。所以現在我沒有這方面的困擾,我也沒有那個機會。因為我們最高檢受理案件,看是屬於那個單位就交下去。
照過去程序,應該發交給台高檢,他要轉交給士林啦、板橋或台南啦,要看訴訟轄區的問題。最近幾年,盧總長有直接發交給地方的,誰要辦我們都不知道。地方辦理大案件的資深檢察官經常在異動,像台北地檢的就升到台高檢,南部地區就到台北。最高檢察署總長不至於被外界質疑有小圈圈、小團體,或者有指派愛將的問題。現在我都照規定辦理,不會被人家誤會。
過去,可能我派某人,有些沒有派到的人就會覺得,我怎麼老是派他。可是這是專長的問題。像李進誠對財經方面很熟悉,像我們現在最高檢察署有個強將,辦財經的莊春山,他以前在高檢、北檢都是辦這方面的,無形中首長一受理到金融、證券的,就會給他辦。
問:你認為辦過最得意、足以讓後進學習的案子是什麼?
答:其實也沒有什麼得意不得意,這個辦案就是平常之心,該怎麼辦就怎麼辦。我倒是也沒有什麼特別大的案件,當然辦案,我認為還是經驗。
一下子我也想不出特別轟動的案子。不過坦白講,我認為我自己做的好的,都沒有人提起。像我創立的首長交接,以前新舊首長交接各地方都要發邀請函,辦得很豐盛,邀請地方人士。我都說我要走,不用通知外面人,我也不接受機關同仁送紀念品,大家相處都是緣分。我有幾個創新,首長聯合交接就是我首先創辦的,省很多不必要的浪費。陳部長還在我之後。以前交接後還要請監交人吃飯,台高檢負責的地區,我負責監交不用招待,我到宜蘭交接回台北路程遙遠,我說只要幫我準備便當。所以現在交接典禮都沒有請監交人吃飯。
問:你似乎對總務行政非常有興趣?
答:在高檢署設立研究室也是我的創新之一。當時最高法院也有,但設立後用途不大,沒有椅子,也沒有氣氛,喝一杯咖啡、茶,要有那種氣氛。而且當時我真的看到檢察官沒有尊嚴,對他們不起,因為辦公室非常擁擠,其實他們的辦公室也是我幫他們改的,都滿滿的。調查局和國安局要來申請個監聽票,連個落腳的地方都沒有。
我看過好幾次,有些有抽菸的檢察官還要跑到廁所外抽,一個檢察官耶!有時夾著法袍,你看多難看,一個國家十四職等的檢察官。所以我想讓檢察官至少有個休息的地方,裡面擺些六法全書,重要的是讓大家有輕鬆的感覺。
我還會傳授行政經驗。有一次檢察首長大調度,有五六個沒有當過首長的經驗,新派任報到之前我就講習一整天,當時名稱「新任檢察長講習會」,盧仁發還笑我,人家都要出去當首長了,你怎麼可以給人家「講習會」。我說,我要教他一些行政上的經驗。
行政跟辦案還是有點不一樣。我講當首長會碰到人事問題啦、會計問題,還有應注意的問題,例如要記得帶專用印鑑、要找個能幹的官長。還有上行公文要怎麼寫,這是我跟前法務部長李元簇學的。那時他說:「我報到行政院的上行文,我絕對重新再看一次,上達以後還常常發生錯誤。」
我聽了深受影響,後來我每到一個地方,上行文要報到部裡,我一定重看一次,這章我才蓋上去,所以我從來沒發現錯誤。還有年節福利怎麼樣。對於那個人個性怎麼樣,適合辦理什麼業務,都要清楚。另外,司機工友是很難帶的,他們有些背景可是很硬的,我告訴他們:「你袂憨憨,有時你就會踢到鐵板,要注意一下。」

【現在年輕人可能操守不錯,但司法倫理方面好像不夠】

問:你對一個好的檢察官的定義是什麼?
答:現在社會最重要的是清廉度。另外,老百姓最想要的是即時的正義,檢察官認為的小案,對老百姓都是大案,例如小小的傷害及賭博案,都可能造成全家雞犬不寧。當然我們現在案件太多。不過我們很多案件拖很久,我們也下去業務檢查,發現很多案件不應該延宕在那邊。不過現在有些檢察官喜歡辦社會矚目的大案,其他案件就停放在那邊。
至於能力,大家都經過高考、兩年訓練都沒問題。過去良好的司法倫理,其實前輩有很多經驗可以教後進。像雲林朱朝亮很好,他一個主任檢察官帶下面五六個檢察官,等於是老雞帶小雞,這樣新的檢察官就會尊敬學長。檢察長有榮譽感也會傾囊相授。辦案「說起來不值三分錢,江湖一點訣。」
我聽說,現在年輕人碰到首長,還以什麼兄相稱,所以現在年輕人可能操守不錯,但司法倫理方面好像不夠。


理想的檢察總長應該是…
【檢改會訂定的檢察總長守則】
1. 中立超然,超出黨派,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
2. 洞悉社會脈動,掌握辦案時機,適時統合檢察官,追訴處罰犯罪,贏取人民之信賴。
3. 主動統合檢察資源,鼓勵檢察官積極追訴不法
4. 有道德勇氣,整頓檢察風紀,淘汰不適任之檢察官。
5. 積極爭取行政資源,以支援檢察官辦案。
6. 個案為具體指示時,應遵守書面化原則。非有統一法律見解、整合偵查步驟或匡正檢察官濫權之必要時,絕不輕易行使案件收取權與移轉權。
7. 應知人善任,激濁揚清,公平處理人事,絕不利用職權經營個人勢力。
8. 總長對法務部長施政,應堅守法律與國民公益立場,適時提出建言,以維護檢察制度的健全。法務部長就個案所提之意見,認有不當時,應拒絕之。
9. 為基層檢察官抵擋外界不當壓力,不得轉嫁於檢察官。
10. 應積極提升並維護檢察形象,對外界不當詆毀或誤解,應及時澄清。
11. 應隨時注意保持良好形象,並嚴守利益迴避原則。

【侯寬仁之回應】
我不是因為抹黑他而道歉
我當初的確有向吳英昭總長道歉,但是我道歉的理由是基於這是檢察體系內的事,我不應該對外說。而且當時吳總長花了一小時跟我溝通說明,沒有摔書類(周人蔘案)這件事,最後我只答應「對此事不再對外發表意見」,沒想到事隔多年,吳總長又主動提起,我不能讓外界認為我是抹黑他而道歉,
當時摔起訴書的時候他喝了酒,可能已經忘了這個事。但這不是重點,重點在於他會對我摔書類,我因壓力大而爆發出來,對外召開記者會,這些事都是有前因後果的,如果總長願意的話,我倒是很願意把它說清楚。
編按:當年的周人參案牽涉數名現任檢察官和高級警官,侯寬仁的傳訊與交保決定,與吳英昭檢察長的意見不同。

【陳瑞仁之回應】
檢改會要爭的是總長產生的程序
檢察總長人選不應有爭議性,其操守與人格連讓人「合理懷疑」都不可以。一個人的風評是多年累積而成,凡是曾在吳英昭先生手下做過事的人,心中對其為人處事應都有定見。過去部分主任檢察官帶領新進無知的檢察官們在外吃吃喝喝的情景,相信老一輩(服務十年以上)的檢察官們都是印象深刻。這些長袖善舞的檢察官們有不少是吳英昭先生之愛將,吳先生難道不應負起責任嗎?然檢改會現在要爭的,已不是吳英昭先生過去的操守如何,適不適合擔任檢察總長的問題,而是檢察總長產生的應有程序,我們現在只希望立法院能修改法院組織法,讓檢察總長之任命能經國會同意,而非總統一人指定即可上任。
此外,由於檢察長有案件指分權(此點與法院院長不同),所以檢察長對於案件的不當操控,通常不會等到案件已經分到檢察官手上才開始進行。高明的檢察長平常就會安排一群「不起訴處分」檢察官與一群「起訴檢察官」,在案件一分案時,就已指明結案方向。如果要檢視一位檢察長有無不當操控案件,只要調出其任職時期該檢察署之不起訴案件卷宗,詳加檢視即可明暸。所以檢改會才會堅決主張,一、二審檢察長之選任,不應僅由法務部部長一人決定,而應列入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之審議項目。

【吳英昭專訪後記】
檢察總長不是檢察「總管」
吳英昭從舊時代走來,難免帶著舊文化的風氣與價值觀。他在意的是涉案當事人的背景、後台及人脈是否會影響未來的仕途,似乎習慣從「人的關係」來理解檢察體系,並且悠遊於其中的權力運作。因此,司改團體對吳英昭會產生「服膺政治權威更甚於對獨立檢察體系的尊重」的疑慮,自然不是無的放矢、空穴來風。
雖然在司法界浸淫多年,吳英昭恐怕還是未曾真正了解台灣社會長期對檢察體系的強烈不信任。因此,他當然體會不到人民對一個獨立超然、能對抗政治權力的檢察總長有多大的期待。他對檢察體系的想像,老是在上對下的關係打轉,這種傳統保守的思維,跟講究公平正義的新時代檢察官的想法,自然是南轅北轍。例如,檢察行政體系利用人事升遷及調動來干預檢察官的辦案,最被人詬病,但是吳英昭卻淡然處之,似乎不覺得這是什麼嚴重的問題。
更重要的是,吳英昭一直提不出任何過去辦案的重大建樹與功績,不禁令人懷疑他如何能提出令人折服的宏觀理想與前瞻願景?又要如何帶領檢察官衝鋒陷陣、糾舉犯罪?就像他規劃的查察賄選,為了加強機動性,讓檢察官進駐警局,但此舉猶如將檢察官視同管區員警,一有民眾檢舉,即以抓現行犯的方式蒐證,不見任何偵查能力的提升,查賄好像還是停留在十年前的土方法。
最有趣的是,吳英昭津津樂道的功績,在於創立首長聯合交接、寫好公文及興建檢察官研究室這類行政庶務上,顯然他對行政總務下了極大的功夫。平心而論,吳英昭未必是個理想的檢察總長人選,但絕對是個稱職的檢察「總管」。
總而言之,吳英昭最讓人擔憂的,恐怕已經不是風紀與操守,而是在這個人民引頸企盼改革、總統信誓旦旦要改革的新時代,他到底會是個大開大閤、推動檢察體系向上提升的總長,還是一顆橫在改革路上的石頭?
吳英昭的處事風格,究竟會對勵精圖治的檢察體系帶來什麼樣的衝擊?不止考驗吳英昭,也考驗一手提拔他的陳水扁總統。

檢察官的想法,自然是南轅北轍。例如,檢察行政體系利用人事升遷及調動來干預檢察官的辦案,最被人詬病,但是吳英昭卻淡然處之,似乎不覺得這是什麼嚴重的問題。
更重要的是,吳英昭一直提不出任何過去辦案的重大建樹與功績,不禁令人懷疑他如何能提出令人折服的宏觀理想與前瞻願景?又要如何帶領檢察官衝鋒陷陣、糾舉犯罪?就像他規劃的查察賄選,為了加強機動性,讓檢察官進駐警局,但此舉猶如將檢察官視同管區員警,一有民眾檢舉,即以抓現行犯的方式蒐證,不見任何偵查能力的提升,查賄好像還是停留在十年前的土方法。
最有趣的是,吳英昭津津樂道的功績,在於創立首長聯合交接、寫好公文及興建檢察官研究室這類行政庶務上,顯然他對行政總務下了極大的功夫。平心而論,吳英昭未必是個理想的檢察總長人選,但絕對是個稱職的檢察「總管」。
總而言之,吳英昭最讓人擔憂的,恐怕已經不是風紀與操守,而是在這個人民引頸企盼改革、總統信誓旦旦要改革的新時代,他到底會是個大開大閤、推動檢察體系向上提升的總長,還是一顆橫在改革路上的石頭?
吳英昭的處事風格,究竟會對勵精圖治的檢察體系帶來什麼樣的衝擊?不止考驗吳英昭,也考驗一手提拔他的陳水扁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