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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散步】木村拓哉是那一種英雄?

何榮幸

很多人是為了看木村拓哉才看「HERO」的,首度飾演菜鳥檢察官,看似吊兒瑯璫實則大義凜然的木村,這回究竟帶給觀眾什麼樣的刺激與思考?
要談「HERO」,必須先談日劇迷在現實世界中對於木村的期待,才能了解木村的FANS關上電視後可能受到什麼影響。
簡單說,這是木村「為人夫、為人父」後的首部作品,「久利生公平」這個檢察官角色只是木村嘗試轉型的工具。現實世界裡木村和工藤靜香閃電結婚生子,讓他在戲劇角色必須和「愛情白皮書」、「長假」、「戀愛新世代」、「禮物」中的風花雪月、獨善其身角色區隔,轉型進入成熟負責、重視公益的社會位置,以免與其現實世界角色落差太大。
而從「HERO」的高收視率看來,木村的轉型是成功的。在松隆子、阿部寬等人「眾星拱月」的戲劇效果加乘後,木村將一般人印象中冰冷嚴肅的檢察官演得熱血沸騰,不但成功塑造其打擊特權、伸張正義形象,也大幅拉近司法與民眾之間的距離。
「HERO」最大的貢獻,是讓觀眾了解「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真諦,並且生動刻劃檢察官在司法體系中的特殊位置。當律師只以代理人利益為依歸、法官依照法條與証據判案時,誠如木村向書記官松隆子所強調:「只有檢察官能為被害者伸冤」,只有檢察官是站在被害人而非加害人這一邊說話。
透過一個個為小市民伸張正義的大小案例,以及一次次木村臉部神情的近距離特寫,「HERO」讓觀眾深深覺得,在「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司法為政治服務」等負面刻板印象中,幸好還有檢察官這種人存在,為公平正義奮鬥。
在一場訓斥警察為了破案而間接逼使無辜者跳樓自殺的代表性場景中,木村和他的同事們把日本檢察官胸章象徵的「秋霜烈日」精神發揮得淋灕盡致。檢察官不可能像律師一樣名利雙收、也無法像法官一樣地位崇隆,但若沒有一群堅持原則、打擊特權、不畏上級壓力的檢察官,司法將難逃向有權有勢者靠攏甚至為其脫罪的宿命。
然而,跳脫戲劇效果與偶像崇拜,木村在「HERO」中的司法英雄形象,基本上仍侷限在「體制內改革」層次,而不是「體制外改造」衝撞,這也是台灣觀眾與木村迷們可進一步深思之處。
日本的司法獨立程度遠超過台灣,因此「HERO」裡做好本份的檢察官就能被受害者家屬稱為英雄,在日本社會這是極其自然的認知;但台灣的司法獨立至今仍未獲社會廣泛認同,檢察官除了做好本份,更需以橫向聯結、集體改革甚至衝撞體制等行動,來回應社會對司法獨立的殷切期待,這可能是木村的英雄角色在台灣仍有不足之處。
換句話說,與「HERO」反映的日本司法獨立情境相較,諸如檢察官改革協會、民間司改會這樣的組織與改革行動,在台灣社會有著更高的迫切性與現實意義。台灣的檢察官不僅應在個人崗位上盡好本份,在司法改革、結構改造行動中也不應缺席,才能真正建構司法獨立環境,這應是台灣檢察官比「HERO」更加任重道遠的時代挑戰。(作者為中國時報政治組副主任兼國會小組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