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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用吳英昭 讓司改進程倒退

編輯部

今年八月底陳水扁總統提名任用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吳英昭為檢察總長,無視於民間團體對吳英昭操守、風紀及適任與否的質疑,吳英昭也於九月一日走馬上任。
民間司改團體團體質疑,吳英昭為一舊時代體系產出的傳統官僚,具有強烈行政性格,不僅服膺政治權威,且極為重視人脈經營,這樣的檢察總長要如何帶領檢察體系去對抗當前惡質的政治文化以及突破現今司法制度的窠臼?
從這個任命案裡,司改團體突然察覺,對於檢察總長這樣一個關乎維持國家社會正義的職位,居然可憑總統個人喜好隨意任命,而無須由代表人民的國會同意。司改團體體悟到:建立檢察總長任命的制度化及良好的檢察制度才是確保司法改革成果的唯一保障。

任用吳英昭
讓司改進程倒退
今年八月底,陳水扁總統擬任命「在冷凍庫裡冰了四年」、操守有疑慮的吳英昭當檢察總長,引發了民間司改團體的強烈抗議,並高度質疑陳總統的改革決心。
檢改會高分貝對總統喊話:「總統的考慮似乎不是從人民的需求作出發點,整個布局只見權謀的考量,我們不得不表示主觀上強烈的不信任感。」
顯然,民間司改團體憂心的不只是吳英昭個人,還有陳水扁總統的用人政策以及如何推動檢察總長任命的制度化。
文◎編輯部

八月二十五日,陳水扁總統擬任命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吳英昭為檢察總長。這個消息像顆震撼彈一樣投入了司法與檢察系統。司改團體認為,吳英昭曾因涉及鳳梨案被調查,創下台灣檢察首長被調查的首例,風紀紀錄不佳,陳水扁不應該任命這樣一個操守有問題的人當檢察總長。隔天,民間司改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及檢改會緊急召開記者會,要求陳水扁應該為了台灣的司法改革,慎選檢察總長,但陳水扁似乎自始自終都屬意吳英昭,吳英昭也於九月一日銜命上任。
上任到現在已二個月,吳英昭的位置看似坐穩了,可是新聞的風波未平,澄社、司改會及檢改會旋即成立「檢察制度改革聯盟」,要來監督吳英昭及檢察制度的改革,他們認為,事關吳英昭個人事小,事關司法改革制度事大。
大爆冷門
檢察總長具有高度的象徵意義,他是全國八百多名檢察官的最高長官,指揮監督檢察官辦案,因此清廉、公正並且能抗拒來自外界的政治壓力,才能確保檢察官偵查獨立,以對抗台灣社會黑金的糾纏。
從這個高標準來看,誰也沒有料想到會是吳英昭。
吳英昭,六十五歲,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七期結業,曾擔任宜蘭、台南、板橋、台北及澎湖地檢署檢察長、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兼書記官長、然後調法務部政風司長、檢察司長,高檢署檢察長。資歷如此顯赫完整,卻有檢察官這麼解讀吳英昭「靠的是經營關係」。吳英昭的姊夫是前省議會議長簡明景,因此,簡明景在國民黨的當權,被認為是讓吳英昭在檢察系統一路往上爬的主因。
一路長紅
吳英昭的關係良好,人盡皆知。媒體曾這樣形容他:「國民黨當權時代,他的關係良好,所以他從外放一審檢察長當到板橋地檢署,才回到(法務)部裡當政風司長,再調檢察司長,最後調台北地檢署,再高升台灣高檢署,可以說仕途一帆風順……」也由於簡明景與李登輝關係深厚,吳英昭深受李登輝的賞識,據傳李登輝主政時代,就曾為了平息調查局長久以來的人事紛爭,一度考慮調吳英昭轉任調查體系。
吳英昭在國民黨黑金當道的時候「平步青雲」,又從李登輝紅到陳水扁,歷經政黨輪替,仍然一路長紅,怪不得有檢察官諷刺說:「以前能爬上去的都是怎樣的人?他們早已訓練成什麼老闆都可以服侍。」
被傳言喜歡喝酒、不懂得利益迴避,干涉辦案,再加上讓人質疑的風紀記錄和操守,吳英昭跟司改團體心目中要求的檢察首長形象簡直是南轅北轍。
在過去號稱「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種司法醬缸文化裡養成的首長,一向認為「干涉辦案」、「關說」不是什麼嚴重問題。外界對吳英昭的第一個質疑是:吳都指派自己的人馬辦案。然而在吳英昭眼裡,他只是指派「強將」辦案。但可議的是,他指派的人辦的案子,往往「巧合的」獲得不起訴。
這種將案子「從有到無」最有名的例子就是連戰的親家、連惠心的公公陳清忠侵佔父親陳查某遺產一事。當時陳清忠被兄妹指控在父親陳查某過世前,涉嫌偽造文書將父親名下的財產通通過戶到自己及妻子名下,這個案子被告到台北地檢署,後來來到當時是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的吳英昭手裡,吳先後指派自己下面的曾姓、李姓檢察官來辦,結果都不了了之,獲不起訴處分。「這兩位檢察官也在隨後升官,」一位曾與他共事的檢察官再度提及了這件轟動一時的關說疑雲。他甚至明白的表示:「有權勢的人來關說、施壓,吳英昭會用幾個自己的檢察官,可以把案子辦到沒有;但是上面政策要你辦的人,即使證據不足,他也有辦法起訴。」
搶吃「鳳梨」
吳英昭及其子弟兵涉及的「吃鳳梨案」,更讓司法界直到今天都引以為是最大恥辱。
民國八十七年,經人檢舉,據說是吳英昭子弟兵的幾位檢察官連同另外幾個檢察官、法官在「不當場合」參與「鳳梨宴」,還買了台鳳的股票,涉嫌內線交易。後來台鳳股票慘跌,這些檢察官竟還厚顏無恥要求台鳳賠償,這件案子顯示檢察官的風紀敗壞到不可想像的程度,在司法界引起軒然大波,當年法務部長葉金鳳說要嚴懲,指示由高檢署偵辦,不過雷聲大雨點小,辦到後來也不了了之,只象徵性的懲處幾位買股票的檢察官。至於吳英昭的部分,他解釋,他沒有吃鳳梨宴,也沒有買股票,雖然兒子有購買台鳳股票,但是購買於「鳳梨宴」之前,而且是小姨子借兒子帳戶買的。
對這個案子,吳英昭認為「法律已還他清白」,但瞭解內情的檢察官都說:「這個案子,吳英昭的子弟兵牽涉其中,他會沒關係嗎?可是為什麼這個案子查不下去?因為當年涉及這個案子的實在太廣了,包括檢察官、調查人員及記者,而且查案的檢察官自己都有問題,結果各方『恐怖平衡』,就查不下去了。」
「從在宜蘭地檢署當檢察長開始,吳英昭就喜歡喝酒,也因而結識許多『酒伴』。當時吳英昭跟省立宜蘭醫院一位江姓婦產科主任是好朋友,這位江主任在宜蘭開了一家非常大的婦產科醫院,頂樓的招待所布置的美輪美奐,吳閒暇時就喜歡跟朋友們在此小酌、享受氣氛。」瞭解內情的檢察官透露另一段秘辛:「據當時宜蘭醫界傳出,吳英昭還曾幫江主任的妻舅、當時宜蘭醫院的外科主任卜醫師擺平一件官司。當時卜醫師因醫院的採購涉嫌貪瀆,經宜蘭調查站調查,移送法辦,此案最後在吳指定辦案的檢察官手下獲不起訴。」
不懂利益迴避卻成「佳話」
吳英昭另一被批評之事,是絲毫不懂得什麼叫「利益迴避」。他任高檢署檢察長時,高檢署想成立一處供檢察官喝咖啡、休息及研究案情的地方,吳英昭對總務非常有興趣,自己親自籌畫,還找上長官、當時法務部長城仲模的兒子承包設計,這可能不是什麼大瑕疵,當時的媒體還以一則「佳話」報導。但是這種應該避嫌的事,吳英昭卻沾沾自喜,完全是官場那套逢迎的文化。
一直被認為是「仕途順遂」、「不懂得避嫌」的吳英昭在碰到有潔癖的陳定南後,首度跌了跤。
民國74年至78年間,吳英昭擔任宜蘭地檢署檢察長,陳定南是當時宜蘭縣長,非常清楚吳的問題。所以,民國89年首度政黨輪替後,陳定南接法務部長不到兩個月,在第一波人事調動裡,就以「政商關係複雜」為由把吳英昭換了下來。陳定南明快的處置,令許多檢察官精神一振,當時檢察體系內流傳一個說法:「換掉一個吳英昭,比辦二十個檢察官貪污,還來得有用。」
很多人說司改團體質疑吳英昭的風紀記錄不良,都沒有具體的證據。可是在那個年代要辦一個檢察官貪污就不容易了,更何況是一個檢察首長。畢竟,這種風紀記錄和複雜的人脈對一個司法官來說都屬不當了,更何況是一位檢察首長。
今年六十五歲的吳英昭在他檢察官養成的年代,只有為數甚稀的高等法院判例,法律的學說也經常只是一家之言,跟現在法律學說百家齊放,檢察官辦案經常要參考許多國內外的文獻與判例,自然不可同日而語。尤其司法改革不停地朝向更完善的司法環境前進,為建立乾淨中立的司法與檢察新文化努力,舊時代的吳英昭有能力或意願回應這種變革嗎?
他憑什麼帶領我們辦案?
屏東地檢署的檢察官何克昌就表示,在日本聲望隆重的資深檢察官,都以辦過對國家有益的重大貪瀆案得到社會的尊重。「吳英昭當了四十四年的檢察官,他辦過什麼對國家、社會有意義的案子?又或他有什麼特殊的偵查技巧和專業能力,可以供年輕檢察官學習?如果有,我當然支持他。如果沒有,他憑什麼可以帶領我們辦案?若說他行政經驗豐富,行政經驗豐富的人多的是,為什麼要選他?」何克昌憤憤不平地提出質疑。
吳英昭另一個被詬病的是,他長年在威權封閉的官場中,權力在握,有時對待下屬不盡人情。即使同為檢察官,他也毫不客氣當場摔起訴書,羞辱下屬同僚。檢察官間一直流傳一件事:「宜蘭地檢署有位女性檢察官常因意見跟吳不同,吳爭辯不過,對她心懷不滿,當時檢察官有個辦案期限規則,規定案件每週都要進行,如果二個禮拜不進行就要處分或告誡,以檢察官案件之多,這個規則根本不可能徹底執行,可是吳英昭當時就請書記官緊盯這位女檢察官每個案件的進行程度,然後指責她許多案件都沒進行,嚴格考核她的進度,導致這位女檢察官因壓力太大而流產。」這件事的因果關係雖然難以求證,但是,在道德評價上,卻對吳英昭的人品造成強大殺傷力。
中國法制史的學者張偉仁曾在《傳統觀念與現行法治》一書中談到國人對於司法的看法是:「屈從權勢、貪墨、昏饋及苛虐」。雖然這十年經過司改與檢改運動,司法界改善不少,「但從這四個標準來看吳英昭,他的評價似乎也不怎麼高,」一位檢察官就調侃吳英昭具有這四種對司法的負面印象。
總統對於檢察總長的任命案,為什麼會引起軒然大波?因為檢察總長身居檢察系統價值核心,指揮監督全國八百多名檢察官辦案,是檢察官的後盾,也是檢察系統裡最重要的樑柱。坐這個位置的人,必須能夠凜然不畏政治權力、黑金各種外來勢力,才能公正獨立地指揮檢察官辦案。
連十七名都擠不上
根據今年七月檢改會發動全國檢察官推薦檢察總長人選的活動,來函推薦的三百三十五名檢察官當中,有上百名檢察官表達他們對新任檢察總長的期望(公布在檢改會的網站上),其中「廉潔的操守」、「公正」、「抵抗來自高層的政治壓力」以及「維持檢察官獨立辦案」,都是基層檢察官對總長人格的最低期望值。
檢察官屬意推薦的檢察總長人選,吳英昭連第一輪的前十七名都擠不上,那麼為什麼陳水扁還要用這個人?
檢改會票選出的三位檢察總長人選-高檢署檢察官黃世銘,法務部政務次長謝文定和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施茂林,他們因辦案經驗豐富、有道德勇氣整頓檢察風紀、能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而被推薦,可是陳水扁總統似乎自始自終都不考慮他們,為什麼?
檢改會對陳水扁總統的檢察總長任命案感到非常憤怒與失望。檢改會發言人陳瑞仁檢察官,疲憊全寫在臉上,對他來說,這是一種對陳水扁總統改革決心的幻滅,「原本以為陳水扁比較有理想性格,但是他這樣任命吳英昭,卻讓我覺得一切都好像回到原點,多年的改革化為烏有,」他沉痛搖頭。
檢改會召集人陳鋕銘檢察官則認為,陳水扁總統不用檢改會推出的人無所謂,因為陳水扁總統可能覺得有民意基礎的檢察總長,比較不好控制,「但起碼也不要用這麼有爭議的人。」陳鋕銘對陳水扁總統的改革決心,早已不存幻想。
這個任命案也引起總統的委任律師林永頌和羅秉成的憤怒。也是民間司改會董事的林永頌感慨:「這是司改會成立十年以來,最大的挫敗。尤其這對出身司法界的總統來說,更是不可原諒。」
全憑個人好惡任用
民間司改團體曾在陳水扁總統正式任命吳英昭前,透過可靠管道向他傳達吳英昭不適任檢察總長的理由,可是陳水扁總統完全不採納。林永頌不客氣地批判:「他很瞭解,沒有被蒙蔽,那他還堅持用吳英昭,可見陳水扁有多剛愎。」
其實司改團體反對的不是吳英昭個人,而是陳水扁總統對於國家公器,似乎完全憑藉個人好惡任用,林永頌擔憂的說:「其實這裡面最嚴重的不是吳英昭,因為吳英昭做不好就叫他下台,這裡面最嚴重的是陳水扁總統的用人政策,總統最重要的是制度與人事的建立,可是他不是,他用人是如此剛愎,他不要以為人民選出他,就以為自己是神。」
民間司改會常執黃旭田律師也質疑總統的用人政策。「為什麼大家都說不可用,他偏還要用?陳水扁總統是要告訴大家,他才是最有權力的人,他不認為權力可以分享,不管建議的人是否基於好意。」黃旭田強調,這可以看出陳水扁總統氣度狹小的地方。他分析道:「為什麼要啟用一個在冰庫裡冰了四年,而且是失勢的人?陳水扁總統就是希望這個人餘生對你感激涕零,為你效忠,這是在培養私軍,完全違反國家用人政策。」
陳瑞仁也說:「這不是治國方法的正道,這是在玩權謀。」如果連在「司法系統」都要進行這種「帝王術」,司改團體很難不懷疑阿扁總統的用人動機-想藉吳英昭控制司法,更何況三一九槍擊案、拉法葉和國安密帳,還橫在執政黨的路上。種種跡象不禁讓人懷疑,陳水扁總統想要在檢察體系內安排一個牽制的力量,因為他覺得檢改會就像一匹野馬,胡衝亂撞,他一定要擺一個人控制它。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去年花蓮縣長補選,陳水扁因賄選一案被傳喚到花蓮,當時陳水扁以總統之尊,在媒體前泱泱大度表示願意到花蓮蒞庭接受司法的調查,甚至以謙卑的態度步行進入法院,還堅持用站的接受詢問。表面上這是司法的進步,但是據傳,事後他多次對周遭人怒斥李子春讓他在花蓮「罰站」兩小時,極度的在意這事,也讓他對檢改勢力心懷戒慎。陳瑞仁說:「李子春的作法縱有可議之處,但不能因為這樣就要反對改革,就要用人事來管制檢察官。」
司改團體目前除了嚴正要求陳水扁總統公開說明任用吳英昭的理由外,還希望推動檢察總長任命的制度化,他們希望檢察總長除了經總統任命,還要經國會同意,這樣才會有討論,不是總統「欽點」誰,就是誰。
目前檢察總長任命的法條已送立院二讀,若是通過,陳水扁總統就得重新任命檢察總長。民間司改團體希望加進國會的監督,能真的任命一個較為適任的檢察總長,台灣的司法不該走回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