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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評鑑記者會

編輯部

在司法改革的過程中,法官制度一直是嚴肅的問題,其中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問題是:我們如何創造一套能夠淘汰壞法官,以留住好法官的法曹制度?

很遺憾的,當我們的法官因為工作環境、壓力過大,導致好法官日漸流失的同時,我們卻未能見到當局認真面對這樣的狀況。最近台北律師公會將高等法院陳炳彰法官送請同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處理,法官評鑑委員會未能以監督司法的態度認真處理。對台北律師公會所提十一件陳法官具體違失案例,僅認其中一件成立,其餘十件卻換得「案件尚未終結,不得進行評鑑」、「查無實據、不予處理」的結論。我們對於這樣結果當然震驚痛心!我們痛心的不僅是因為人民面對司法的戕害居然無法引起司法當局的重視,而且我們更心驚,以這樣的心態所做出的法官評鑑勢必再度斲傷司法之公信!

在司法上提起訴訟、接受審判是每個國民應有的權利之一,訴訟權的保障正是透過公正、公平、無私的司法而獲得保障,如果人民在法庭上受到屈辱、不能順利主張其權利,我們當然也無法想像其權利在法律上會獲得公正的對待。我們要一再強調的是,法官評鑑是事後把關法官品質的最終防線,如果其不能發揮功能,真正做到防弊去惡,而任由不適任的法官繼續在法庭上從事神聖的審判工作,不但是蔑視人民的基本權利,更是助長不適任法官腐化司法的力量!更嚴重的,則是使得人民對司法的信心益形崩潰!

因此我們認為,儘速建立公正客觀的法官評鑑制度,重建有效把關法官審判品質的評鑑機制,是目前挽回民眾對於司法信心的基本工作。我們再一次重申,法官評鑑不但不會損及法官尊嚴,而且一個有公信力的法官評鑑才是能留住好法官、驅逐壞法官的最佳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