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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人的法律路—Mark Shope的台灣經驗

林偉勝

音樂人的法律路
Mark Shope的台灣經驗
目前是美國印第安納法學院法學博士候選人的MarkShope於2010年暑假在公民與政治權利中心(TheCentre for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CCPR Centre)(註1) 的工作經驗,對於《兩公約施行法》生效已經滿一週年的台灣來說,是極為寶貴的經驗;對於能夠訴諸國際監督機制的各國國內非政府組織來說,如何藉由〈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向聯合國相關機構提出相對於政府施行報告的影子報告,點出政府忽略或者刻意隱瞞的狀況,並協助聯合國的人權委員會能夠督促政府做出改善,更為關鍵。但是,協助非政府組織(NGO)撰寫影子報告的法律研究員,竟然是音樂系的畢業生。
「我那位後來離開樂團回美國念法律的朋友說:『判決文讀起來就像一首交響樂。』」他見到我們面露訝異,笑著補充說:「我是沒有這個感覺。」
那時候還沒有中文名字的施明遠,噢,是MarkShope,剛剛離開上海交響樂團,想念著東方的人、事、物,想著是不是有機會可以再回去。2006年,台灣獎學金讓他因緣際會到了台灣。從師大華語中心,他開始了在台灣的生活。
2010年12月24日,筆者參加了台大法律系在台大霖澤館主辦的台灣施行兩公約影子報告工作坊。在Mark的簡報中,他簡介出生地、他工作的上海交響樂團,接著就切入正題:「在法學院的教育裡,第一年嚇死你,第二年操死你,第三年則是讓你無聊到發慌。」短短三句話就帶過他的法學院學生生活;當他開始介紹公民與政治權利中心就在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所在的萬國宮(Palais des Nations)的隔壁街時,我不禁好奇:美國法學院的學生多是來自不同背景,但是一個外國學生的法學院經驗卻從台灣開始,這會是一種什麼樣的感受?編寫維基英文版台灣司法文章
趁著他回去美國之前,我們跟他約了個時間,在司改會訪談。當然,一開始我們想知道的問題,可能已經有很多人問過他了:「你為什麼會從音樂走到法律?」他表示,當初會到台灣只是單純想要再回到亞洲;語言班結束後也有申請師大音樂學系博士班,不過最後還是進入台大法研所念碩士班。
我們還問到,他對台大法律人的學習環境的感受及看法。他認為,「以老師講課為主的授課方式,可以慢慢去思索上課老師教我們的東西。」
就讀碩士班期間,Mark也一邊整理了和台灣相關的法律資源,上自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各校法學院、法學期刊的清單和聯絡方式,建構了Taiwan Law Resources(註2);The Taiwan Law Blog(註3)則主要是各種法律相關的研討會、模擬法庭活動的訊息,以及政府各機關的簡介,讓外國人能瞭解台灣的法律制度和政府機關的運作狀況。「雖然很耗時間,但我想讓更多人知道台灣的法律制度。」他說。而且,維基百科上面關於台灣的司法院及相關英文文章都是他編寫的。
也可能是這種執著,讓他在日內瓦公民與政治權利中心任職研究員時協助各國NGO撰寫影子報告。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是負責監督政府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狀況的單位,當一國簽署批准了該公約,每隔一定期間(通常為4年),各國政府就必須向人權委員會提出國家報告,闡述政府針對公約的規定做了哪些改進措施;人權委員會則會對報告提出建議或關切議題(concluding observations);下一次提出國家報告前,人權委員會成員會參考上一次國家報告審查時的建議,提出議題清單(list of issues),政府再針對議題清單提出回應,並在國家報告中詳述上次國家報告後的改進狀況。協助NGO撰寫影子報告
在這段過程,尤其是審查國家報告的階段以及監督後續落實改正措施的階段,該國的NGO的參與相當重要;相較於國家官方報告,NGO依據其所倡議的議題領域可以提供更為貼近現實狀況的資訊;公民與政治權利中心便是就NGO提出的個案資訊和公約規定的關聯性,提出專業的協助。Mark舉了他在協助喀麥隆的NGO撰寫影子報告時的狀況,該國NGO的初步報告中,僅有政府違反公約的個案資料,在描述個案細節時資料引用來源也語焉不詳,更無法看出這些個案違反了公約的哪些條文;在和NGO的信件來往中,Mark就針對個案中可能違反公約的情節進一步釐清,建議該組織能夠引述書面資料;並針對個案的狀況,尋找可能違反公約的論證。
靠著民間的支持,中心的規模不大,不過成員多是世界各區域知名的人權捍衛者及熟悉聯合國人權體系的人權工作者,在協助各國NGO參與聯合國監督成員國落實公約的機制上,發揮的功用影響深遠。除了協助NGO撰寫影子報告之外,中心也為NGO舉辦工作坊、協助監督人權委員會的運作以及各國後續改進措施的狀況。
談到現在事務所的工作,他認為過去在台灣學法律的經驗有助於他在處理跟亞洲有關的商務案件。「未來?目前還沒有想這麼多。」當初碩士論文題目為《論台灣法律之發展與其主體性之形成》的法律所學生,踏入聯合國人權體系領域,再到今天處理商務案件的經驗,每一步或許都跟當初他學完中文之後,選擇台大法研所一樣出乎自己意料之外吧!

1. 公民與政治權利中心(The Centre for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CCPR Centre),地址:Rue de Varembe 1, PO Box 183, 1202Geneva (Switzerland),電話:+41(0)22 / 33 22 555,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2. http://www.taiwanlawresources.com3. http://taiwanlawblog.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