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讓死刑從地球上消失—AI強力捍衛生命權終結對人性尊嚴的侮辱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

今年3月,因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公開支持停止執行死刑後閃電請辭,使廢除死刑議題再度成為輿論爭辯焦點,台灣邁向無死刑社會的進程剎時搖搖欲墜。面對嚴峻的形勢,AI於3月18日公開致函馬英九總統,要求他信守承諾,確保台灣政府堅持其公開宣示的廢除死刑目標。3月底,適逢A發佈年度全球死刑報告,AI總部特別派遣駐亞太地區的代表來台出席記者會,再次呼籲台灣政府不應急切重啓死刑執行,特別是在剛_批准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之後。 從保護良知自由到廢除死刑 AI成立之初,雖然尚未以廢除死刑為目標,但在它的成立宣言〈被遣忘的囚犯〉的第一段裡面,就提到對良心犯遭到處決的關切。此後AI逐漸由救援良心犯的出發點,轉向對酷刑與死刑本身的譴責,進而確立根本反對死刑制度的堅定立場。 一開始,AI的目標是阻止良心犯遭到處決。1964年,AI在英國坎特伯里召開年會,決議向各國政府發出一項請求:如果判處政治犯死刑,在判決後六個月内或仍在上訴期間,不得加以處決。1965年,AI在聯合國提出一項動議,要求暫緩執行並最終廢除在和平時期對政治犯罪的死刑。1968年,AI將此一目標列入其組織章程(第二條L項),規定AI的主要工作之一是「以所有適當方式,反對將政治犯判處或執行死刑。」 經過内部長期激烈的辯論,AI終於在1970年代確立全面廢除死刑的目標。1971年,AI國際理事會首度決議,要求聯合國和歐洲理事會的人權委員會盡一切所能達成全球廢除死刑的目標;同時建議各國分會,如果本國仍存在死刑,應努力推動予以廢除。1972年,AI國際理事會決議重申對各國分會致力廢除死刑的建議,並且進一步具體建議各國分會,在其本國所參與的區域性國際組織(例如歐洲理事會)中,支持旨在完全廢除死刑的議案。1973年,AI國際理事會在維也納做出決議,認定死刑「違反不受酷刑及殘忍、不人道或貶抑人格之待遇的人權」,建請AI國際執委會持續推動廢除死刑,並應尋求其他非政府組織共同加入廢除死刑運動。AI後來成為2002年成立的「世界反死刑聯盟(World Coalition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創始成員之一。 1977年12月,AI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召開「廢除死刑大會(Conference on the Abolition of the Death Penalty)」。同年正逢AI榮獲諾貝爾和平獎,但當時的AI秘書長馬丁•恩諾斯寧可另派代表領獎,自己則親自出席這項大會。12月11日,來自亞、非、歐、美五十國的兩百多位代表共同發表〈斯德哥爾摩宣言(Declaration of Stockholm)〉,宣佈「全面無條件地反對死刑、譴責政府所執行或寬容的任何方式的死刑」,並呼籲「所有政府立刻全面廢除死刑、聯合國明確地宣佈死刑違反國際公法」。1979年,AI首次出版死刑調查報告。 死刑有什麼不好? AI自1970年代起推動全球廢除死刑的運動,最主要的理由,如同〈斯德哥爾摩宣言〉開宗明義所指出,死刑侵犯生命權,而且是極端殘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刑罰。因此,AI反對任何國家在任何情況下動用死刑,不論犯罪的性質、加害者的人格特質、或行刑的方式。 生命是最基本的人權,因此殺人是最嚴重的人權侵犯。授權政府剝奪生命,做為對殺人者的懲罰,不但不能嚇阻這種暴行,反而會助長暴戾之氣,無助於生命的保障。正如1990年AI〈死刑在台灣〉報告中所言: 社會不會因為罪犯殺人償命而受益,處死兇手不能彌補那些死者失掉的生命,殺人兩次也不是維持公正之道。社會本身如有處死個人的舉動,就沒有資格譴責它的人民殺人,死刑是不能拿來譴責殺戮的,它本身就是殺戮。 不僅如此,研究證明,死刑的適用經常帶有歧視性,它被不成比例地用在貧民、少數群體和種族、族群或宗教社群的成員。死刑的判決常來自極不公正的審判。即使判決過程已遵守公正審判的國際標準,其導致無辜者遭到處決的風險也仍然無法完全排除──事實已一再證明,只要維持死刑制度,必然導致無辜者被誤殺。 死刑不僅可能造成不可回復的誤判,其嚇阻犯罪的特殊效力也從未獲得證實。它的存在使人們習於以輕率的方式處理複雜的人類問題,而怠於尋求建設性的解決方案。它消耗了原本可以更好地用來消弭暴力犯罪和保護被害人的資源。它是暴力文化的一種癥候,而非解藥。它是對人性尊嚴的公然侮辱。 關注台灣死刑問題 AI每年出版的年度報告,是世界上最權威的人權文獻之一,内容紀錄AI所掌握並經查證的各國人權現況。(魏廷朝先生曾翻譯1976到1996年的AI報告中有關台灣的内容,收於《台灣人權報告書》,1997年文英堂出版。)在1976年的報告中,AI曾質疑台灣政府利用死刑做為政治施壓的手段。 1980年代,AI開始關注台灣的死刑問題。1981年的年度報告中,AI首次統計台灣的死刑案件,此後每年的AI報告均持續紀錄台灣的死刑狀況。當年,AI首度向台灣政府發出備忘錄,要求暫緩執行並廢除死刑,並致函要求修改死刑法條。此後,AI不斷途過各種途徑要求台灣政府給予死刑犯減刑並廢除死刑,包括致函當時的總統蔣經國及司法院、司法行政部等機關。1990年代,AI進而關注到死刑犯的器官移植,以及在獄中受到不人道待遇等問題。 1980年代末期,AI開始在台灣發展組織,各地陸續成立AI小組,並且投入反對死刑的工作。1990年11月17日,台灣AI各小組首度合作舉辦的活動就是「死刑存廢座談會」。會議由AI陳妙秋律師主持,與談者包括台大林山田教授、法務部翟宗泉次長、師大謝瑞智教授、台灣人權促進會郭吉仁律師、中國人權協會徐培資總幹事、受害人家屬陸晉德先生,和AI總部的三位代表。雖然無法達成廢除死刑的共識,但包括法務部次長在内,多數都同意廢除死刑應是「人類追求的共同目標」。(座談實錄見張香華編,《生或死》,台北星光書報社出版,1991年)AI總部也特別針對台灣廢死爭議發表報告,其中對台灣政府和民間支持死刑的各種理由,例如民意調查、傳統觀念等,一一予以回應,並引用1982年一宗死刑犯於18年後獲平反釋放的案例,強調死刑不可回復的風險。 1993年,台灣各AI小組與台灣人權促進會共同在立法院舉辦公聽會,高揭「AI反對死刑,死刑就是殺戮」的布條,並且到總統府請願,呼籲立法院廢除死刑、法務部暫緩行刑、總統特赦死刑犯。AI台北一組的召集人洪錦珍先生(立委洪奇昌之父)、林美瑢女士出席在日本舉行的「世界廢止死刑大會」,使台灣的廢除死刑運動與國際連結。 AI也持續聲援顯有冤屈的個案,尤其是蘇建和案。從1995年底開始,AI針對蘇案多次發表調查報告,質疑審判不公,要求全案重新調查,並曾派代表來台拜訪三位被告的家屬。此外,AI也持續關注徐自強案的發展,並且在2006年針對可能遭處決的鍾德樹發出緊急救援。經過廢除死刑推動聯盟(AI台灣總會亦為其成員)極力奔走,鍾德樹的行刑令後來沒有執行,也使2006年成為台灣的「死刑零執行元年」。 打造沒有死刑的世界 30多年來,AI致力打造一個沒有死刑的世界。根據AI今年3月發表的2009年全球死刑報告,全球3分之2以上的國家皆已立法或於實踐上廢除死刑。去年雖然仍有58個國家維持死刑,但大部分已不再使用,其中只有18個國家執行處決。 更重要的是,聯合國大會在2007年已經通過決議,呼籲全球停止執行死刑。而且,在2009年,歐洲所有國家一整年都沒有執行任何死刑。這是人類文明的一大里程碑,也推動全世界朝向終結國家以司法殺人又邁進了一步。 AI在這份報告中重申:「我們將堅持這項運動,直到這種殘忍、不人道且有辱人格的刑罰終於從世界上消失。」但願,AI不再需要為台灣的死刑犯發出下一次「緊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