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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期雜誌勘誤

編輯部

33期司法改革雜誌文章勘誤

編輯部說明:對於33期雜誌出現如此多的錯誤,編輯部深深感到愧疚及難過,在此向所有讀者致歉。錯誤是一種進步的動力,我們會更加努力讓「司法改革雜誌」成為一本零缺點的雜誌!

52頁「消彌對立攜手掃黑」一文,文末「….正是檢察官需隨時…」後請加上「檢視自身以維護程序正義所不可忽略的職責。基層檢察官對於法務部長的人事任命權有所反彈不滿,應該可以從建立法制化的人事升遷制度著手解決,希望法務部長與檢察官之間,能消弭對立情緒,多一分合作力量來追求社會正義,才是人民之幸。」

53頁「法院對酒醉駕車肇事者宣告沒收其車輛判決之我見」一文,文末「….故特別提出筆者之淺…」後請加上「見,並建議法院就酒後肇事之刑事判決及其民事賠償之案件定期彙整提供予媒體,以使社會大眾對酒醉駕車行為所受之民刑事處罰能確實知悉,應較單一案件宣告沒收車輛更能收警惕之效,以減少無辜民眾因而喪失寶貴生命之慘劇,則為全民之福。」

55頁「避免錢坑法案一再闖關,趕快採行小選舉區制與兩票制吧!」一文,文末「…加以改善,並期…」後請加上「能進一步提昇政黨的政治責任。綜上說明,吾人誠摯籲請全民在投票時支持願意支持兩票制及改採小選舉區制的立委候選人,並呼籲有良知的候選人大聲站出來宣誓,當選後要修法改採『兩票制』及『小選舉區制』,否則我們永遠會問『國會亂象何時了?』」

59頁「現代法治社會新公民運動」一文,文末「…期待透..」後請加上「過我們的努力,讓台灣社會更向現代法治社會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