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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的感慨

王時思

院長的感慨
王時思
七月底司法院翁岳生院長在各級法院首長會議中,公開表達了對司法改革尚未成功的感慨。這個誠實的敘述不知道會不會為他在法院內部引起更大的反彈風暴,不過看在民間司改團體的眼中,卻指出了台灣今天司法改革的核心問題。
從兩年前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召開以來,不管在朝或在野、不管喜不喜歡各項革新措施,大概都不會有人否認,司法改革的腳步已經動起來,即使扮演著嚴格監督者角色的民間團體,也都承認即使改革的速度令人不滿,卻不能否認司法改革已經展開的事實。但是,即使如此,我們卻不能不承認,無論是個別人民對司法的滿意度,或是社會整體對於司法的信賴,都還距離理想狀態非常遙遠。只見司法院努力在法院針對當事人做民意調查,以證明「使用者」其實對司法頗有信心,或是心有不甘的抱怨人民不瞭解司法,以訛傳訛。究竟司法人和整個社會之間有著什麼樣的落差?
翁院長道出了一個關鍵,目前法官之間對所謂司法改革並沒有真正的共識。這些翁岳長口中的老、中、青不同代際法官有一個本質上的矛盾,就是究竟誰才是改革者?誰其實該是被改革者?當這些不同素質的法官都當然的成為改革者時,我們要如何區辨誰的主張才是符合人民期待的呢?所謂老者的經驗、中者的智慧、青者的熱情之所以值得珍惜,是建立在這些法官都具備清廉、謹慎、獨立的審判素質前提上,否則,經驗可能指向利己、智慧可能流於機巧,熱情不過是獨斷的另一種面貌而已!
所以真正造成法官們對司法改革沒有共識的原因,問題不見得出在年齡上,而在於更本質的,法官對自我的定位與認同問題。如果一個把自己的利益看得比制度改革更重要、把實現自我主觀看得比事實真相更重要、把自己的尊嚴看得比庭下的正義更重要的法官,無論如何都不可能真正認識到人民心目中的司法改革。
一開始我就已經指出,台灣的司法改革已經展開,但是,必須提醒的是,這個展開僅僅指向制度上的變革,法律人花了數年的時間凝聚共識,最後終於勉強協調出一個改革時間表,但是,下一階段的難題卻已經到來,那就是無論制度改革多麼完美,都無法支撐出一個完美的司法體系;關鍵是,操作司法體系的人太不完美。因此,下一階段的司改該是要正視人的問題的時候了。到了該認真審視這些司法人深層的法律意識、人格素養,只有把我們的司法交在值得信賴的司法人手上,才有可能創建出一套值得信賴的司法機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