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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追蹤:新光吳宅搶案特別報導

專訪林永頌律師

個案追蹤:吳如月案的始末
專訪對象:義務辯護律師林永頌律師
在今年的3月29日在陽明山發生了一件強盜案,由於屋主吳如月的身份特殊,所以引起了媒體的高度關切與矚目,也對承辦的警察形成了一股破案的壓力。當時所有的媒體都在士林分局等待案情相關的發展及資料,而警方也難得的發揮了高超的效率:在案發的不久就發佈消息鎖定幾位嫌疑犯,並且在3月31日下午逮捕了簡姓及郭姓少年;在4月1日當天逮捕了蔡姓及何姓少年,而士林地院的法官當晚就裁定收容4位少年。
當時,民間司改會在報紙上看到這個消息,直覺的反應是:又是一個單靠自白就抓人的案件。尤其涉案的四位又都是少年,警方及法官在處理少年嫌疑犯的方式似乎有不妥的地方。果不其然,4月1日當天,士林分局還信誓旦旦的發佈消息說涉案的就是這四位少年,而在4月2日的時候,刑事局就發現四少年的DNA鑑定與在案發現場所採集到的DNA不符。
司改會的成員密切的在注意整件事情的發展,我們從媒體上的消息發現,4位被抓到的少年當中,郭姓、簡姓少年是自白承認自己有犯罪,而何姓、蔡姓少年則是因為郭、簡兩人的筆錄證詞才被抓的,他們倆人從頭到尾都沒有自白也沒有證據,這樣警方就可以抓人,而法官竟可以裁定收容?這樣的作法應該有不太適當的地方吧?這時候,由於于白儂小姐對於這件案子從案發就持續的關心中,並且與四位少年的家屬有所聯繫,因此她也就與司改會聯繫,希望司改會能夠提供法律上的協助。
於是民間司改會的檔案追蹤小組基於警方及法官在程序上及作法上的瑕疵,決定介入這件案子關切,不要讓這四位涉案少年成為蘇建和案的翻版。所以林律師就與涉案少年及家屬經過兩次的面談,問清楚來龍去脈,司改會就正式成為這四位少年的義務辯護律師。且令人失望的是:我們發現,警方辦案的技巧與模式,從汐止雙屍命案發生的九年來,還是一樣的沒有變,警方到底出了什麼問題?(請看警方辦案模式表)
司改會認為,整個司法體制目前還是有很多問題,這是無庸置疑的!除了對於制度上的改革我們希望能夠提供一些建議之外,也希望能夠經由一些較受矚目的個案,來和司法體系對話、和民眾對話,也就是說:要透過個案,來呈現司法的弊端,並且對民眾法治教育的一種提醒,能夠達成整個制度面的改變及對執法者的警惕。「對有特權的人懦弱,但卻對弱勢的人蠻橫,這是目前台灣司法很大的一個問題!從吳如月這四位少年的案子中,更可以明顯的感受出來。」林律師語重心長的道出。
司改會介入這個案件中,除了希望可以幫助個案將真實的狀況用書狀的方式反映給法官之外,我們也發現了以下的幾點問題,希望能夠盡快的改善:
第一、除了因為案件受矚目警方壓力大之外,爭績效、搶功也是一件很大的問題。我們可以看到士林分局與台北市刑大各自辦各自的案,才會發生這廂士林分局高興的在媒體前宣佈破案,卻完全不知到市刑大已經經由監聽得知嫌犯另有其人的結果。士林分局雖然有大膽假設,但卻沒有小心求證;台北市刑大雖然利用監廳的所謂「科學辦案」方式才抓到真正的嫌犯,但是在這其中與士林分局互有心結、互相爭功的作法也有待商榷。
第二、警方已經習慣了用打、騙、脅迫的模式來「破案」,這是很需要檢討的地方!想想看,吳如月這個案子如果不是後來抓到了可能真正的犯人,這四位少年不就成為了另外三個蘇建和?
第三、法官的經驗明顯的不足,在這個案子之中竟然在證據如此薄弱的情況之下,就裁定收容?所以我們可以看出,法官的經驗及判斷能力應該是有待加強。雖然事後法官有說明是為了保護他們才會裁定收容,但是相信如果你是那四位少年、如果你莫名其妙被帶到警局詢問且就被關起來了,你會覺得自己是被保護嗎?
第四、警方完全沒有反省的能力,「擦板未得分,不算犯規!」洪春木分局長竟然在記者會上這樣說,令人錯愕。因為我們從這樣的話中瞭解到警方真的認為「打幾下耳光沒關係」啊。
第五、在最後,警方也承認了有打人,但是為什麼在蒐證錄影帶上沒有這一段?可見,警方連應該全程錄影最基本的規矩都沒有遵守。警方的錄影都是在「講好了」之後才開始做筆錄、錄影,而所謂的講好了的意思就是打完了、罵完了、屈服了之後的結果?
以上的這些問題,都是存在很久的老問題,所以很多人都會想,警察局這麼的恐怖,當自己一不小心進入這個體制時,有什麼ㄆ一ˋ步求自保?林律師的想法是這樣的:你絕對有保持緘默的權利、但更有被打的危險!沒錯,照道理上來說,你可以請律師、你可以保持緘默、你可以拒絕夜間審訊、你可以…//,每個人可以擁有的權利很多,但是如果警方不守這個制度的話,一切都成空談。與其加強人民的常識,不如去改變警方的辦案方式。
每一個案子都會過去,在媒體上的熱度也會消祛,但是如果我們的司法制度也像媒體、也像民眾一樣很快就忘記,「損失的不就是一位分局長吧!」如果每一次的錯誤這樣就結束,大家沒有去面對錯誤的能力與決心,意味著下一次不知道還會有哪一個人,或許是你、或許是我,會再一次面對司法無理蠻橫的對待!

檔案追蹤Q&A
Q1/怎樣的個案是檔案追蹤小組追蹤的對象?
A:第一種是任何在司法「程序」上,有不公平、不合理、不守法的情況發生,都歡迎提供給檔案追蹤小組(包括法院、檢、警、調甚至是律師);第二種是當你發現任何人運用特權左右司法或者是司法人員濫權的情事發生,也歡迎你提供給司改會追蹤。
Q2/檔案追蹤小組怎樣處理個案這些個案呢?應該怎樣將個案提供給司改會呢?
A:提供資料及處理的流程如下,
個案當事人將所有的書類資料影印整理→附上一個簡短的案情說明及聯絡方式→寄到司改會→檔案追蹤小組的律師們分案討論→放棄此一個案→通知當事人
↘介入此一個案→與當事人討論案情,商討策略。
Q3/拿到個案之後,司改會能做些什麼?
A:經由律師看過卷宗詳細評估之後,會考慮適當的方式反映給相關單位或社會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