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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見的舊同學-當徐自強遇上蘇建和三人

高榮志、邱麗玲

遇見
要怎麼說,人生的遇見應該是一連串的偶然。人和人如此,事和事也是如此。在發生汐止命案之前,蘇建和不認識莊林勳,只和劉秉郎是朋友,但打了二十幾年的官司,待了十幾年的看守所,也能算是「生死之交」了。
至於徐自強,也許本來與他們三人不會有任何的交集。但沒想到因為「不曾幹過的案子」,讓他與蘇建和三人一起「在裡面」過;就算沒有住在同一個舍房,也算是待在同一個「圈子」裡。一樣的燈光,鄰近的空氣,接近的朋友,放風時的彼此照面,「冤案圈」的「有名事主」…,種種條件勾勒起來,彼此也算是「認識」。
或許,他們都曾想過在「裡面」走完一生,但沒想到的是,會在「外面」遇見。這天是2012年8月14日的艷陽午後,場景就在民間司改會的小餐桌前。
人不親「土親」
掠影過往,是他們四人見面打招呼的方式。畢竟,這是他們最大的交集。劉秉郎與莊林勳提到許多人名,或是管理員、或是同在所裡的舍友,並和徐自強逐一「確認」。他們快速又俐落地聊著這些人的起起落落,節奏快到外人無法插嘴,內容也「博大精深」到聽者必須快手筆記以免錯過。
綽號像是代號,行話加上縮語,「裡面」活脫脫是一個秘密組織,就像兄弟會或天地會之類的。也算是一個社群吧,區隔造成了差異,差異化辨別了內外的不同。涇渭分別,雖是人為的,卻又如此真切。每一個劃分,都切開了人的記憶、情緒、感
受、與認同。
小圈圈裡的小圈圈
四個人都不約而同提到,裡面只關兩種人:鐵齒的、沒錢的。鐵齒的是絕對相信自己有贏面,沒那麼衰,結果一輕忽,就「進去」了。沒錢的則是因為請不起律師幫自己辯護,所以也「進去」了。至於這些人呢,則又分成兩種:會活的、不會活的。會活的,要計較,因為「著要生活」,要活下去。不會活的,就不太計較,人之將死,不用太計較。
死亡,總是那麼有重量。不會活的,不和人計較,人家也就不太和他們計較。「同學」們之間好來好去,所方也常睜隻眼閉隻眼,只要不惹事生麻煩就好。
莊林勳說起一件無奈往事:定讞後一度想說快執行了,便把所有寢具、日常用品都先交待妥當,能用的、能給的,都送給室友。室友也開心感謝,未料蘇案不斷出現新的轉機,法務部長不敢貿然簽署死刑執行令,反而是較晚定讞的室友先被「打掉」,執行前就一直抱怨是因為拿了他的東西太「帶屎」,不吉利。可知在裡面常常天地不靈、萬事無應,各種價值或信仰總有其生存的門道,寧可信其有,生活才能比較舒適坦蕩。
律師、狀師、無師
有趣的是,四個人也都提到,律師去律見時,噓寒問暖的多,討論案情的少。蘇建和說,「廢話,我就是不在場,就是沒參與,對於一個完全不知道的經過,能夠談什麼案情?」徐自強的意思也差不多,沒去作案,哪有案情可言?十幾年的訴訟下來,能談的都談完了,開庭也總是在那幾個地方打轉,法官信處恆信,不信處恆不信,該說的,都說過了,能講的,也都講了。與律師之間的關係,到後來比較像是朋友。不過,久病或許成良醫,但纏訟卻不一定能成狀師,每次開庭前,多少都還是會緊張,有律師來律見,心裡多少會踏實點。
也提到自從有了法扶制度之後,真的「差很多」。以前,案子打久了、也打爛了,糾纏在司法程序裡,千金散盡,到頭來就只剩自己一個人,狀子只能咬牙努力寫,尤其是上訴第三審,掰不出來也得掰。現在有了法扶的律師,三審的狀子有人幫忙,真的「差很多」。
過去,通常是舍友之間比較懂法律的、比較會寫狀子的,會義務幫忙,免費撰狀,當作是在替自己累積功德,總相信幫助別人幫多了,多少會回饋到自己身上。不過現在時代不同了,除了可找義務的「同學」幫忙撰狀,以及法扶的律師之外,更有「酌」收費用的舍友,選擇更「多元」了。
後悔愛上包青天
四個人從包青天聊到宋慈,一直爭辯著究竟是真有其人,或是稗官野史的虛構人物。的確,包拯確有其人,史稱剛毅清節,但民間熟知的故事並非史實,而是清朝《七俠五義》小說之流傳與改編。宋慈這人及其所著之《洗冤集錄》也為真,乃為傳世的古代法醫學著作,近期因被改編為電視劇而廣受討論。
只是,無論人物是否為真,情節是否虛構,影響大家甚鉅的,似乎是那故事背後飄緲難測又隱然幽微的「包青天幽靈」。蘇建和三人都說:「其實應該要死在警察局的。」那年,他們才19歲,根本搞不清楚警察、檢察官、法官有什麼不同。三個人在汐止分局被打得很慘,探究起來,根本就是警察的包青天幽靈在作崇,簡直是包青天上身,若不招,就用刑,一切
似乎天經地義。
弔詭的是,蘇建和三人心中也有包青天幽靈。他們被警察刑求,卻天真地相信「上級長官(檢察官)或法官,一定會還他們清白。」畢竟,「我們真的沒有做呀!怎麼可能會變成是我們做的。」他們相信,警察只是一時的誤會,總有一天會水落石出的;在警局時,也只能這樣樂觀地相信著「上級包青天」的出現。
徐自強則比較「幸運」一點。案子已經到了一審,他擔心被栽贓而死無對證,所以趕緊出來投案說明,並且相信台灣的司法一定可以還他清白。我們似乎也該慶幸,「案子已在法官手上,還好法官不打人」,徐自強從來沒有被刑求過,但是,「進到看守所,看到亂七八糟的事情,隔天就後悔了」,徐自強這樣說著。不應該投案,不應該相信包青天。
莊林勳也說,第一次被判死刑時,心裡的聲音是:「怎麼可能?」「怎麼可能?」怎麼可能這樣就被判死刑?經過了看守所十餘年的「淬湅」,他終於慢慢知道,受司法冤屈的不在少數,自己竟然是再也平凡不過的「其中一個」案子。
四個人的心情都是類似的,一點一滴,對司法失去信心,對週遭人事物失去信心,對自己也失去信心。是的,也慢慢知道自己對包青天的信仰,是那麼地無知與可笑。他們對司法體系的理解,是越來越「成熟」了,也越來越難奮力掙扎。於是,莊林勳又
說,第一次被判無罪時,心裡又響起相同的聲音:「怎麼可能?」「怎麼可能?」包青天復活了嗎?
「見證」刑事司法的進步
四個人都完全同意,台灣的刑事司法是真的有進步;儘管仍不如人意,但已經是「好太多了」。或許該這樣解嘲:從0分到59分,已經算是「突飛猛進」。
常以「小弟從事司法實務20年,職稱是被告」作為開場白的蘇建和說,以前開庭,「都嘛是站著」,哪有椅子可以坐,還要全程帶著腳鐐手銬,法官自然而然就是高高在上,人民都是被審判的客體。後來《刑事訴訟法》大幅修正,被告可以坐著應訊了,但在法院還來不及裝潢的那段期間,被告也還是要站著應訊。「可以有一張椅子坐,最要感謝的,其實是裝潢工人的速度。」他們這樣自嘲著。
也說到現在的警察「已經很好了」,「不會隨便打人了」。而且,以前的警詢筆錄,連「問:是否不用請律師到場?答:是」的文字,都已事先影印好了,其無視人權、不理被告受辯護權等行徑,都不是多難以想像的事。
接軌
莊林勳和劉秉郎都說蘇建和是個「奇葩」,因為很樂觀、也不需要抽菸解悶。蘇建和提到,他相信100個人裡面,會有50個人是好的。一般人如此,法官也如此。所以他相信,會有一半的一般人、一半的法官,相信他們是冤屈的,而自己也總是會有一半的機會,遇上這些人。
但是,他也承認,在蘇爸爸過世時,他一度短暫地放棄自己的官司、自己的人生,因為,最相信他、最支持他的人,已經不在了,似乎再沒有什麼值得努力的目標。
沒一會兒,大家也開始笑他,「後來總算還是『失守』了。」就在進了監所6、7年後,蘇建和還是學會抽菸,直到現在依舊戒不掉。徐自強則是恰恰相反,幾年前把菸戒掉了,問他為什麼,他只是靦腆地說:「啊就對身體比較好。」看來,雖是身繫囹圄,外界團體的強力倡議,仍可翻越高牆。
要面對監所裡無奈又真實的人生,或許需要一些緩衝;然而,真的回到現實社會了,是不是真能「無縫接軌」呢?蘇建和說三人剛出所時,由於案件還在進行中,辯護律師極力要求他們三人務必遠離爭議、避免事端,所以蘇建和說他搭公車時,雙手都一定高舉,緊緊握住扶手,就怕被指控對女乘客性騷擾;莊林勳則說,坐火車、搭捷運時,一定要遠離人群,最好是窩在車廂裡的角落,「像小媳婦一樣」,才會覺得比較有安全感;劉秉郎則說著剛出來的前兩個月都不太敢出門。「那多久之後才能適應一個人晚上出門?」「半年。」他直言不諱。這些都是他們和社會
重新接軌的過程。
相較而言,徐自強則顯得較為怡然,除了覺得電腦科技日新月異、怎會人手一隻智慧型手機以外,對於社會和週遭環境,似乎比較沒有太大的隔閡感。至於為何會有如此淡定的感覺,或許可以用他的一句話來總結:「都已經進去那麼久了,看了那麼多,也有那麼多舍友被執行了,人生大致上就是這個樣子,比較知道自己要什麼,再看不清、想不透,就『有樣金
害』(真的很糟糕)了。」
這一天,我們瞧見了四個「前死囚」,總計遺失50年的「燦爛輝煌」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