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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的肅貪真相

林峯正

8月3日魏千峯大律師投書指出,「馬總統對反貪議題不應輕忽」(註一)。總統府對此維持淡定,未置一詞。倒是法務部曾勇夫部長即時站上第一線,撰文澄清指出,「馬總統痛恨貪瀆」、「當林益世案發生,……,在第一時間向社會大眾道歉」、「保證不論涉案人員層級……,一定要檢調機關毋枉毋縱,偵辦到底。」(註二)
統計數據引用半套
為強調肅貪決心,曾部長還不忘提醒社會大眾馬總統的肅貪成效,除列舉檢調機關近期偵辦的大案外,還說,「四年來起訴貪瀆案件共1811件,5640人次,犯罪金額新台幣38億餘元,其中包含簡任以上官員84人,民意代表59人。」
曾部長舉法務部的統計數字以證肅貪之積極主動,可惜其引用之統計數字只是半套。此話怎說?眾人皆知國家懲治貪贓枉法之徒,固須有鐵面無私的檢調人員盡忠職守,依法調查起訴,然其起訴之後,應交由法院依法審判定罪,方能竟其全功。若耗費大量國家檢調偵查資源,最後卻無法通過法院公平審判天平的檢視,其未能達成肅貪成效事小,侵害人權才是最大之惡。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涉外交弊案歷經數年審判,終以無罪確定收場,對照檢調偵查起訴之轟轟烈烈,於今可曾有人表示一絲歉意?國科會前副主委謝清志所涉南科減震案獲判無罪確定,又是另一樁血淋淋的案例。
僅6成定罪難服人
法務部自己出版的2011年統計年報第13頁白紙黑字記載,法務部自2000年7日1日起,結合檢察、調查、政風三股力量,推出「掃除黑金行動方案」。截至2011年12月止,列管貪瀆案件之定罪率為60.8%。換句話說,檢察官每起訴10個人,就有4個人是無罪的。再打個比方,如果有一家航空公司每飛10個航次就有4個航次失事墜毀,你還相信那家航空公司嗎?恐怕繼續選擇搭乘那家航
空公司的人會被嘲笑是不是腦袋有洞吧!
台灣社會對貪瀆的容忍程度的確愈來愈低,這是可喜的現象,也代表民氣可用,但民眾支持的是公平正確辦案,而不是烏龍查案冤枉收場。曾部長為文表彰檢調認真辦案,用心良苦,但若能主動告知社會大眾過去的辦案成績只有6成的正確率,再要求所屬小心辦案,莫傷及無辜,方能彰顯一個正常民主法治社會應有的肅貪水準。
民智益增的台灣社會,需要的是有肩膀的政務官不畏說出真相,拿出對策戮力改過,若僅只公佈選擇性的統計數字,淪為政令宣導,直令人倒盡胃口,便大可不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