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監督評鑑計劃成果報告
民間司改會等
為建請行政法院法官注意開庭態度,也為提昇行政法院裁判品質,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台北律師公會稅法委員會、憲法及行政法委員會合作,透過法庭觀察與判決分析方式進行監督,檢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之判決品質,作為未來行政法院改革之參考。
執行方法
本次計畫係以法庭觀察以及判決分析2種方式進行。
一、法庭觀察
觀察事項區分為「法官專業」以「法官態度」等2大項目,自2010年4月開始,依序安排律師25位及學生22位,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7位法官分別進行觀察,以期發現個別法官相關態度及專業問題。
二、判決分析
判決分析主要以隨機抽查2009年3月、6月、9月等715份判決為分析標的,分由學生及律師進行判決內容分析,計算法官判決實質理由中複製或引用被告機關實質理由之百分比(下簡稱相似度)後,再由其他律師進一步的覆核分析結果及確認正確性,最後再依「相似度」、「案件類型」為篩選項目,統計相似度高的判決是否集中於某特定類型案件。
判決之分析則透過計算「法院判決理由」有多少比例擷取自「被告答辯之理由」,進而計算兩者之間的「相似度」。惟「法院判決理由」及「被告答辯之理由」乃由「實質理由」及「非實質理由」構成,而「非實質理由」無任何參採效益,因此,在計算兩者之間的「相似度」,「法院判決理由」僅摘錄擷取「實質理由」之部分;被告主張之理由的摘錄方式:只擷取「被判決採用」之「實質理由」部分。而在分別得出「法院判決理由」及「被告答辯之理由」之「實質理由」字數後,再以「被告答辯之理由」字數除以「法院判決理由」字數,計算百分比,所得出之數據即為所謂「相似度」。而當被告實質理由字數大於判決實質理由,則都以100%計。
執行結果
一、法庭觀察
律師部分,安排25位律師觀察27位法官,回收353件觀察記錄;學生部分,安排22位學生觀察24位法官,回收216件觀察記錄;統計結果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