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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為什麼不「烏克蘭」?

張升星

法官為什麼不「烏克蘭」? 司法在政客的口中已經死了好幾次了。可是司法死了這麼久卻始終沒斷氣,命也夠硬的了。 如果去年兩場耗費龐大人力、物力的總統大選訴訟能讓社會終於學會, 別讓政客的「信仰」,投射成為對司法體制的「信任」,大家就算沒有白白走這一遭。 文◎張升星 毫無疑問地,從國親兩黨的眼中來看,台灣高等法院顯然要比烏克蘭的法院差多了,否則法官為什麼不能效法烏克蘭的法官直接宣告總統大選的選舉無效?從在野黨的立場來看,面對當權者蓄意操弄的「公投綁大選」、扭曲槍擊事件的媒體視聽效果、不當啟動國安機制等,法官竟然不敢發揮道德勇氣,直斥不法;反而百般迴護,曲意順服。唯一的合理解釋就是:司法死了!也唯有「司法死了」,政黨才有繼續累積政治動能的正當性。 我並不想替本案判決的正確性辯護,因為想在意識形態極端紛歧的台灣社會中,透過司法判決弭平政治爭議,根本就是螳臂當車。初步看來,本案判決理由似乎和前次當選無效之訴的理由大同小異,可以預見的批評應該也和上次差不多。指責法院自我限縮職權,未能積極審查選舉策略的合法性,反而推卸責任,藉詞選民之自由意志而欠缺擔當。 最令我感到興趣的倒還不是判決理由的仁智之見,因為大家都知道,那些法理的爭論只有法律學者還有興趣,但是從來都不會是政客關心的焦點。判決對於現今國內政治權力結構的影響,才是政客心之所繫。把本案判決放在立委選後的政治環境來觀察,恐怕訴訟兩造的支持者都會覺得有點反諷吧!現在看起來,好像原告之一的宋主席已經不排斥和被告陳總統進行公共政策的合作,從原本「沒有真相,沒有總統」的悲壯情結,搖身一變成為游走在藍綠之間的政治玩家,這種獨門功夫,恐怕連周星馳都要甘拜下風。 連周星馳也甘拜下風 如果「竊國」和「政變」的指控都已水火不容,卻還大刺刺互拋媚眼表示要在公共政策上合作,你就知道,政客打官司也是虛晃一招。只苦了胡裡糊塗的群眾,當初還在法院門口尋死尋活,值得嗎? 如果社會終於學會,別把對政客魅力的「信仰」,投射成為司法體制的「信任」,大家就算沒白白走這一遭。「信任」是對司法獨立的主觀認知,這需要司法體系長期努力來爭取社會的信任;「信仰」卻是全然仰賴單一價值的終極選擇,在宗教情懷催化下,好惡取代是非,再怎麼辛苦也很難改變信仰。台灣可憐的百姓,任憑政客把自己扮成教宗,在島內呼風喚雨的日子,應告一段落了吧! 不管是執政黨還是在野黨,司法在政客的口中,已經死了好幾次了。可是司法死了這麼久卻始終沒有斷氣,命也算夠硬的了!我倒是相信,如果本案真的發現像烏克蘭一樣的大規模舞弊事證,法官絕對會像烏克蘭的法官一樣,直接宣告選舉無效。但是回頭想想:二○○○年總統大選時,彰化縣副縣長張朝權的賄選罪嫌,如果不能算在連戰的帳上,現在卻要法官把選務機關名冊錯置等個案的疏失,作為推翻選舉結果的理由,恐怕失之輕忽! 當然,本案判決得受公評,不管各種仁智之見,審判體系都應該冷靜平和的重新思索,再由最高法院在上訴程序中加以取捨。別的我不敢說,但可以確定的是,沒有哪個法官這麼帶種,敢學國防部長對社會嗆聲說:「軍購沒過,能去美國的就去美國!」。在這種政治緊繃的氣氛下,法官就像父子騎驢般戒慎恐懼,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判決沒贏,要去烏克蘭的就去烏克蘭!」這種話,法官是說不出來的。(作者為台中地方法院法官)(轉載自中國時報2004年12月31日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