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評鑑的原罪?
編輯部
每年底公布法官評鑑之後,司改會總是會成為大家批評的箭靶,尤其是做為我們評鑑對象的法官更是罵得凶。我們除了很高興一年來的辛苦終於引起這些人的注意,不過,更希望的是:除了引起注意、除了得到掌聲或批評之外,更盼望可以藉由民間司改會的法官評鑑,推動不適任法官的淘汰。
是評鑑?還是問卷調查?「~~從評鑑內容和過程觀察,這項活動空有評鑑之名,卻無評鑑之實,充其量只能算是『問卷調查』~~」這是一位記者對於我們評鑑的特稿評論。我們想特別說明的是:對於評鑑的內容及方式我們除了有統計學上的專業協助外每年也總是會在內容上絞盡腦汁去修正前一年發現的缺點,期待這個評鑑的可信度及有效度能夠更高。 從去年開始,司改會首度克服問卷個別製作的困難,在問卷的設計上更臻準確。每一位收到評鑑表格的律師會發現表格上列出的法官都是他在一年中曾經接觸過的法官,並且還列出案號、案由幫助他們做更正確的判斷,就是為了避免只憑印象打分數。 因此,我們想「是法官評鑑?還是問卷調查?」這樣的批判應該不是重點,問題點在於被批判者的心態。「我是一個法官耶,你憑什麼來評鑑我?!」這可能才是法官心裡的真正想法。 在台灣,法官的任用方式是採取考試的制度,只要你能夠衝破考試窄門就能夠當上法官。因此道德、操守、人格等等都不是法官考取的標準;甚至因為考試制度的缺失,考的上的也不一定代表法學知識深厚。但是在一些其他國家的制度就可能用選舉或遴選的方式來選出法官,他們在邁向法官之路上早就習慣了被評鑑、被批評,不像台灣的法官們一旦「被」評鑑,反彈就如此的大。有權的人,就應該被監督司法是權威的,而掌握這權威的人就應該接受監督!以目前的監督機制來說,早在84年司法院就有「法官評鑑辦法」或者「法官個案評鑑作業事項」的規定。大概可以看成「一般性評鑑」及「個案評鑑」兩部分。個案評鑑部分比較像「個案申訴」,就是對有問題的個別案件提出評鑑。對於這個部分,目前幾乎看不到什麼成果。不客氣的說,這是因為在台灣「官官」相護的司法文化下,要能評鑑出果來,似乎不太可能?另外,一般性的評鑑目前則是都沒有做。 有一些法官認為「法官的身份是具有特殊性及神聖性,如果任意讓人評鑑及批評,將會降低大家對於司法的信賴。」不過,有權的人就該被監督,對於司法信賴度偏低的原因並不是法官評鑑的結果造成的,而是這些法官本來就無法令人信賴,因此利用評鑑的方式區分出法官的差異進而造成壓力淘汰不適任法官,才能建立對司法的信賴感。若是在一個司法文化及素質平均的環境下,用法官內部「自律」的方式來淘汰不適任法官可能是比較好的方式,較無損法官「尊嚴」。不過,我們必須很誠實的說,在現在的環境下,大家對於法官自律並無太大的期待。所以他律的機制亟待被明確建立。律師會因為敗訴而打偏低的分數?!對於有人質疑律師會不會因為法官判他輸或者判他贏而有不同的評分考量?我們不能說完全沒有這種可能,不過這樣的指摘卻可能只是一種「想當然爾」的說法,並沒有事實根據。請想想訴訟是雙面的,評分的律師也包含兩造律師,難到那些分數高的法官,所承辦案子都是判被告律師贏嗎?!這就是為什麼司改會並不公布那些被評鑑次數未達統計上標準的法官名單之原因。評鑑結果與法官圈內的認知不同?對於有一些法官說我們的評鑑與法官圈內的認知不見得相同,這一點我們也不排除這個可能性。司改會法官評鑑分數的公布是以等級區塊來公布,並不是排名次的方式,我們相信不可能有百分百的精確,但是可以確認的是:絕對不可能有極好的法官被分到最後的等級上去;而最壞的法官被放到最前面的等級來,大部分的人都在中間區段。或許習慣性優越的法官,禁不起被視為「中等」吧! 對於這些法官的所謂「認知不同」,我們想問「您看過他開庭的狀況嗎?有看過他寫的判決書嗎?「覺得」他好像還不錯的標準是什麼?」而且法官與法官的交往及相處經驗絕對不可能等同於在法庭上法官與被告的關係。因此我們可不可以說這樣的認知或許也是某些法官個人的偏見罷了?不具名即代表不敢負責任?這些批評的人在做院長評鑑的時候,他們敢不敢具名?事實上這只是對法官評鑑的誤解。以今年所設計的問卷來說,就算是評分的律師並沒有在表格上簽名,我們也可以知道這是那一位律師填的評鑑分數,原因就是因為每一位律師的評鑑表格都是獨一無二與其他人不同的。而且從我們回收的實際情形來看,簽名的律師佔大多數,因此並不會有匿名評鑑而造成律師亂填分數的情況。 不過或許因為每一份評鑑都可以清楚的查出評鑑人是誰,反而造成律師們的分數不敢打太低的心理壓力。或許這也可以某程度解釋為什麼律師的分數越打越寬鬆。分數普遍性的提高,但真的代表進步的幅度有這麼高嗎?律師越來越麻痺、標準降低從今年的結果我們發現一件事:律師的分數似乎越打越「寬容」?每年不及格的法官人數一直降低。當然對於結果並沒有事先預期一定要有多少人不及格才算達到我們的標準,只是這些人數符合大家對司法真正的觀感及期待嗎?在司改會內部交換了一下意見,大家討論的結果發現或許是律師越來越「適應」這個司法生態,這些律師們的批判力就似顯不足。讓當事人來打分數,或許就會有更多不及格的人。及格/不及格?適任/不適任?雖然我們一直在斤斤計較「法官不及格人數是否降低..」之類的問題,但是對人民來說法官「及格/不及格」並沒有多大的意義,只有「適任/不適任」的分別罷了!說實在的,我們的法官評鑑只是代表一股社會壓力,並不具備有淘汰他們的權限。如何落實法官去職?我們贊成絕對不能貿然的讓法官去職,一定要符合合理程序正義,只是這個程序在哪裡? 司法的尊嚴不可能建立在「讓當事人覺得:怎麼法官好壞差這麼多,但卻又不能抉擇。」的現實狀況下。雖然法官每天經手的案子這麼多,但當事人一生可能只碰到這麼一次啊!因此對於法官的評斷絕對不能有低標準。沒有人滿意的法官評鑑?!有一位法官笑說:法官習慣性的卓越、不習慣成為中等!司改會的評鑑為了避免有排名的問題,因此採用的是群組的方式依姓名筆畫公布。如此一來雖然今年的評鑑結果是只有一個人不及格,但是那些只被列在中間的法官,還是一樣不滿意。 司改會對於這個評鑑的結果也不太滿意,因為從一些民眾的陳情案及法庭觀察的輔助觀察中,我們絕對可以說:不適任、不及格的法官數量應遠遠超過一個。曾有民眾質問我們「法官分數那麼低,為什麼他們還能夠安安穩穩的做再審判席上?為什麼我這麼倒楣,案子還是由他審理?」由人民來評鑑,或許分數會更低?!因為他們感受不到司法竟有這麼的「良好」?這是不同位置的人相對不同的感受。 由這個角度看來,這真的是一份沒有人滿意的法官評鑑?!不過,我們也聽到了一個令人振奮的消息,因為今年問卷第一次跨出台北地區到台中、台南、高雄等地區,台南高院刑庭的綜合分數是所有被評鑑的法院中最低的,也因此使的院長有一些人事調動的安排。來自於司法行政單位對於法官評鑑的善意回應,也鼓勵司改會2002年一定要再接再厲!檢察官評鑑常常有人問:做法官評鑑,那檢察官呢?那律師呢?他們就不需要評鑑了嗎?我們的回答是「當然要評鑑啊!」甚至從最源頭及最容易出錯的警察、調查局等等,也都應該有監督的機制。只不過每一種的評鑑都有它特殊的困難。例如:檢察官開偵查庭其實是不公開的,因此律師很難對檢察官做評鑑;還有因為「檢察官不蒞庭」幾乎是成為常態的文化,因此也很難去「看到」檢察官的表現如何,更無從評鑑。事實上我們也不是沒有做檢察官評鑑,只是因為回收率實在太低了,所以沒有公布。但是自從士林、苗栗、台北地院都實施檢察官全程蒞庭及交互詰問後,似乎大大的增加了評鑑的可能性。律師評鑑律師的素質參差不齊也是大大讓人詬病。有些律師覺得「律師不是公務員,相對於法官、檢察官來說並不是一個有『權』的人,所以應該單純的從市場機制來淘汰...」但考慮到現實的情況這樣的說法就不成立了。在台灣,一個需要律師的人是無法得到充分的資訊去瞭解誰是好律師?誰是不好的律師?在資訊不公開的情況下,如果有一個律師評鑑可以當作參考,才不會發生花了一大筆律師費,但卻無法得到律師盡心協助的情況。 司改會絕對贊成要做律師評鑑,不過因為司改會目前還是一個大部分以律師為成員的團體,由我們來作法官評鑑似乎會讓人無法信服。我們也和法官協會接觸過,希望他們可以來作律師評鑑,而我們願意提供經驗及技術。不過,在去年(2001年)這個提案以極少的差距沒被通過。但我們希望未來有機會爭取到與法官協會合作的機會,以強化對律師評鑑的公信力。評鑑的未來在哪裡?在台灣,「好來好去」的文化普遍存在於司法界。學長對學弟照顧、學弟對學長的尊重、同期的情誼...,造成了不願意得罪他人的文化,所以「自律」機制無法建立,「他律」的方式也受到考驗。 很多人建議我們至其他地區做法官評鑑。在人力物力可行下我們也會陸陸續續開始做。不過,最大的成敗關鍵在於各地律師公會願不願合作?承擔責任?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話,相信大家可以預期明年應該可以多出幾個地區的法官,他們的表現會受到監督。為司法改革而走,走出司法改革時間表在司改會的會議室中,有一張86年「1019大遊行」的照片,照片裡面可以看到包括律師、法官、檢察官、教授及學生還有民眾手持標語上街頭的身影。其中有一幅布條上面寫著「為司法改革而走,走出司法改革時間表」,每次看到這句話,心理總是充滿了焦慮、著急的感覺。官方以慢如牛步的速度在進行改革,他們的時間表永遠比不上人民求變的急切渴望。若大家不健忘的話,應該還記得兩年前半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中也有決議要建立法官評鑑制度,不過不管是目前司法院訂定的「法官評鑑辦法」或者「法官個案評鑑作業事項」以及法官法草案內容,都始終停留在個案式的申訴而不是全面性的法官評鑑,因此很難達成監督淘汰的效果。 司改會是目前唯一對法官做全面性評鑑的團體,雖然還有改進的空間,但是更歡迎大家共同監督司法素質,提出更積極的建議,讓我們的司法攤在陽光下受檢驗!並且敬請期待2002年的法官評鑑! ※編按:司改會雖然以記者會的方式公布法官評鑑結果,不過因為媒體報導的落差,導致許多不必要的誤解,為免您所看到的不是第一手資料,竭誠歡迎您到司改會的網站www.jrf.org.tw上直接查詢!(點選「法官評鑑」即可查詢到完整的公布資料及新聞稿內容)若您對法官評鑑有任何建議或想法,也歡迎在討論區SHOW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