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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十大人權新聞給我們的啟示

林峯正

台灣人權促進會一如往常地在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權日的前夕公布今年度的十大人權新聞,這是台灣人權促進會的例行工作,也藉由這樣的機會對於台灣的人權狀況以具體的人權事件描繪一個概略的輪廓,至於詳細的論述及檢討,將留待明年初正式公布的「二○○一年台灣人權報告」。
今年所選出的年度十大人權新聞,依例經由徵詢國內在各個人權領域主要社會運動團體的意見開始,再交由台灣人權促進會的執行委員會討論後票選產生。非常巧合地,經過票選的年度十大人權新聞正好可以一分為二,且相當平均,其中五則是正面的,另五則是負面的。因此,特別將正面的人權新聞定位為「美麗人生」,負面的人權新聞便是「悲慘世界」了。
屬於美麗人生的新聞分別是:一、立法院通過原住民身分法,原住民的身分認定提昇至法律位階;二、行政院將聯合國於一九六六年所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送至立法院審議;三、最高法院廢止行之有年的有罪推定判例;四、行政院拒絕內政部提報施行請領國民身分證應捺印指紋的規定;五、立法院通過新修正的陸海空軍刑法,將唯一死刑的規定,由二十五種減為二種。
屬於悲慘世界的新聞則是:一、R C A 公司職業災害受害勞工逾千人,迄今求償無門;二、希臘籍阿瑪斯號貨輪船長及輪機長遭環保署不當限制出境;三、台北市員警在強力掃黃政策下,爆發多件擄妓勒贖案;四、楊姓受刑人在獄中苦讀考取台大社會系,卻因「華崗之狼」身分曝光,不僅無法順利入學,甚至不能獲得假釋;五、陳水扁總統在選舉期間為同黨籍候選人站台時,竟針對特定偵查中或審判中的案件,具體指摘臧否,實為行政干預司法的負面示範。
由以上十則人權新聞的內容來看,我們可以發現以下的幾點特性:
首先,自從陳水扁總統在二○○○年五月二十日就職演說中宣示將以人權立國,並提揭台灣前所未有的人權政策以來,我們看到將世界人權法典國內法化的政策,已透過行政院把兩個國際人權公約送請立法院審議批准的動作邁出第一步。此外,法務部也正在草擬人權保障基本法,看來以前開二個國際人權公約及世界人權宣言三個重要的文件合稱的世界人權法典所揭諸的國際人權標準,應該可以逐步落實到我們的國內法律,並進而適用於我們的生活當中。
其次,恰恰因為台灣在二○○○年完成了政黨輪替的政治改造工程,由國家元首主動宣示人權立國,雖然並無立竿見影的效果,但至少在政府的施政中已逐步摻入了人權的因子,此可由年度十大人權新聞中至少有五則正面的新聞,且大多是制度面的改善,而非僅是個案的救濟得以窺之。就此點而言,設若符合人權潮流的法律或政府作為能漸進加溫,人權團體長年以來奔走呼喊的將台灣的人權標準與世界接軌的理想就不再只是口號,而是一個看得見的目標。
此外,關於促進人權工作制度面的改進,如減少陸海空軍刑法唯一死刑的規定、世界人權法典的國內法化、原住民權利的具體保障及反對建立全民指紋檔等工作,雖是由公部門最終衡情度勢,作出進步的選擇,然而這些議題無一不是經過民間社會長期以來大力提倡,直至水到渠成,始能作出制度性的變革。由此看來,民間社會勢必不能妄自菲薄、劃地自限,仍應努力不懈,等候時機到來,便可補上臨門一腳,終抵於成。
再者,我們發現被歸類為悲慘世界的負面人權新聞大抵都是人權侵害的個案。值得慶幸的是,我們沒有發現政府是在制度面積極的侵害人權(如通過違反人權的法律),只是對於人權侵害的重大案件處置不當或消極的不作為。不過,在個案救濟上政府的不作為或因全民欠缺人權意識所引發侵犯人權事例的一再發生,讓我們必須再一次地提醒,台灣的人權教育愈晚一天發動,人民的人權意識就慢一天建立,台灣邁向人權立國的腳步就無從開展,政府及人民因欠缺人權意識所導致的人權侵犯就會不斷在這個社會上演。因此,人權教育刻不容緩,期盼公部門及民間能夠分進合擊。
年度十大人權新聞的公布,除了揭示台灣的人權狀況外,另外一個立要的目的便是透過這個過程,引發社會對於人權新聞的討論,藉此反省沈澱,提供政府施政的參酌,也作為人權教育的一環。我們深切的期盼,悲慘世界的人權新聞若不能立刻絕跡,至少也要逐步減少;至於美麗人生的人權新聞,應該能夠在質與量上都能隨著扁政府人權政策的落實,繼續開花結果。台灣人權促進會也會一直在人權的路上,持續扮演一隻稱職的烏鴉,讓人權立國的理想早日實現。(作者為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