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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的權利

史英

最近,我們針對北高兩市的國中小,做了一次關於校園體罰的普查;普查的結果,並不令人意外,就是90%的學校,還是不能免除打小孩的手段,而且看起來,以提高成績為目的者仍很普遍,而並非某些意見所以為的「不打不能維持秩序」。
當然,以上的百分比並不是指90%的老師都動棍子,事實上這幾年以來,隨著社會進步的潮流,許多教師在教學上已經有很大的進步;但我們仍然重視「以學校為單位」的抽樣,因為,學校是一個整體,在一個校園中即使只有一位老師逾越管教的分寸,也足以使整個教學團隊蒙羞。
校園體罰,和發生在家庭者不同,是一個公開的行為;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它代表了校園的文化、價值觀、和文明的標準,也是對學生的一種無言的宣示:宣示在這個教育的場所,和社會其它地方(監獄、軍隊、工廠、機關行號)不同,人是可以打人的。
立法院也有打人事件,但被認為是違反法律或文明共識,是不能接受的;然而發生在校園的打人事件,無論在頻率或程度上,都超過甚多,遺憾的是,台彎民主化進步到到現在,關心這個問題的,仍然是少數團體或個人。
這之間的差別,當然就在許多人認為「打小孩是為他好」,或者「小孩尚未成年,不能擁有完全的人權」,或者「只要受托於父母即屬合理」;這讓我們想起從前,從前有很長的一個時期,人們認為「男人打自己的妻子」是理所當然的,其理由完全和以上涉及小孩者相同。這樣看來,我們的社會已經進步到承認「女人是人」;至於要不要對小孩也做此承諾,則有許多人還在猶疑之間。
這也就罷了,畢竟思想的進步不能在一天之內達成。但這次普查的一個後遺症,卻令人心痛不能自己,就是,某些學校對於被訪問的學生,給予極不人道的特殊待遇,或再三追問「你說了什麼?」(這還算好的);或不問是非、直指其「損毀校譽」;或展開「集體暴力」,令其他學生視其為寇仇…。
凡此種種,都是剝奪學生「說實話的權利」。我們之所以深信學生所言屬實,是因為調查的過程極為謹慎,不但經過多方查証,也都與校方做過直接溝通;偶有一個學生的陳述稍有誤差,則由訪查員承擔責任,並在報告上立做更正。然而,某些學校顯然霸權心態甚重,對於自己的學生說了實話這件事,梗梗於懷,總是不能放過。
因而有些家長很不高興,認為我們對其子女造成傷害;然而,究竟傷害其子女的是誰?是誰壓制其子女之自由表述?是誰一心遮掩事實卻不准其子女說一點實話?我們所做的,只不過是一個問卷;問卷的結果不過是提供社會和學校參考,並非藉由學生之指控而進行對教師或學校之制裁!
這樣看來,小孩確實是「他們手上的人質」;只要人質還在別人手上,社會大眾總不能往彰顯人權的方向做出抉擇!教育要改革,並不僅僅是為了讓孩子有個快樂童年,還涉及我們到底要在人間建立怎樣的國度!(作者為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