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遺失正義的程序正義

蔡崇隆

「蘇建和案再審」法庭觀察團筆記NO.10(2001/04/12第十三次開庭筆記)
遺失正義的程序正義
文/蔡崇隆
蘇案第n次開庭,我第n次坐在法庭內旁聽,不是為了報導,也不是為了紀錄,只是為了「觀察」。相較於一般觀察者,這個空間我並不陌生,早在蘇案喧騰前,早在剛踏進新聞界的90年代初,我就曾經以司法記者的身份,在這幾棟被視為「衙門」的建築物裏面穿梭、觀看、紀錄、思考。
對一個學法律的人來說,這是理論與「實務」印證的難得機會。但我必須承認,在那段頻繁接觸法院書類與法庭活動的日子裏,我並沒有什麼「成長」的喜悅,倒是有點印證法院為什麼會被民眾視為「衙門」的失望。
我也必須承認,這些年來,除了部分明顯可見的硬體(例如法庭桌上的電腦)改變以外,這個地方跟外面的大社會比較,改變很慢很慢。
為了遷就書記官的打字速度,法官可以像鸚鵡一樣不斷複誦原告、被告的話語給書記官聽,旁聽席的人們成了一群陪公子唸書的書僮。為了讓兩造了解前幾次法庭紀錄有無問題,法官可以像說夢話一樣自顧自的叨唸一個鐘頭。有沒有人在聽?無所謂。為了勘驗一段十幾分鐘的錄音帶,庭丁可以花幾十分鐘調整那台老錄音機。為什麼不早一點測試,天知道。
為什麼要說這些?因為前述場景在蘇建和案中都可以觀察到,在過去與未來,大概也不會消失。而且因為全國矚目,法官審理蘇案的態度與程序格外「周延」,法庭的缺乏效率與形式主義,就像一部放慢格的三流電影一樣,連打瞌睡的觀眾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我常在想,司法審判公開進行的意義是什麼?是為了讓人民見識司法辯證的智慧光芒?還是想要以繁瑣威權的外貌嚇阻人民知難而退?程序正義如果是達到實質正義的唯一手段,為什麼我們的司法程序經常遺失了正義?甚至找不到意義?
正當我的心裏波濤起伏,坐在我左前方的受害人辯護律師林憲同,把我拉回現實,他低著頭睡得很香。審判席的法官看起來也面有疲態。今天調查的重點是傳訊10年前蘇建和等三人剛關進土城看守所時,與他們同舍房的囚友A君。因為蘇建和等人在警局到底有沒有遭到刑求,被告與警員各執一詞,看守所的體檢紀錄表也不明確,所以這名囚友的證詞便具有關鍵性的影響。
依A君所言,當年蘇建和關進牢房時,就哭喪著臉說他是冤枉的,在警局有被修理,看起來嘴唇也有紅腫。同時,蘇建和翻出內褲的褲頭給他看,他注意到鬆緊帶外面有一小片血跡。蘇說因為警察電擊下體,他的生殖器受傷了。
被告辯護律師表示,根據A君證言,蘇建和遭到刑求絕非虛構,而且顯示看守所的身體檢查並不確實。然而同樣的事實,被害人律師提出完全相反的推論。楊思勤律師認為,蘇建和如果生殖器被電擊,血跡不可能會沾到鬆緊帶上,而且也不會只有一小片,證人看到的血跡應是「誤會」,那只是其他顏色的「污染物」。
這又是一個蘇案典型的羅生門,裏面充滿天馬行空的想像,沒有人能証明對方是錯的。凶手有幾個人?用了幾把刀?有沒有強姦?有沒有刑求?這些重大疑點當年都沒有留下任何合理的證據或科學的鑑定,所以不同立場的人就可以提出無數他「喜歡」的推論。權力最大的人「喜歡」的推論結果,最後將會決定蘇建和等三人的命運。
這不是蘇案才有的悲哀,這樣的司法案例比比皆是,只是蘇案有幸被放大檢視而已。為什麼會這樣?我認為是喪失了意義與正義的司法程序所造成。以刑求問題為例,蘇建和的囚友說,進入看守所時,每個犯人都要脫光衣服,所方人員 會以目視檢查身體,並查看嘴巴及肛門有沒有夾帶東西。這麼「深入」的檢查程序,卻看不到紅腫的嘴唇及帶血的下體(體檢表上沒有註明),而要靠10年後一個同房囚犯的記憶來追求真相與正義。
對我來說,蘇案再審,受審的不只是蘇建和三人,還有我們的司法。沉淪在蘇案的泥沼裏,痛苦的不只是蘇建和三人,還有每個憧憬公平正義的人民。
(作者為公共電視製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