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錯亂的人權觀

王時思

錯亂的人權觀
王時思執行長
新政府執政週年將屆,各機關紛紛邀功表述這一年來自己做了多少豐功偉業,熱鬧不在話下,從「小樹說」到「用心計較」,究竟新政府的「業績」如何?陷入一片舌戰。一年來民調屢屢高居第一的法務部,當然沒有也志得意滿的召開了「政績宣導」記者會,不過,在記者會中,卻很矛盾的出現了兩種極端的人權訊息。
首先我們看到法務部交出了「亮眼的成績單」,成績單上的紀錄是這一年來起訴了多少人(其中更強調這些人職務為何、是否位居政要、足夠大尾)、羈押了多少人,這些人數又是過去的多少倍云云,眾家媒體也不吝嗇的如實刊登了法務部亮眼的成績。不過,令人心驚的事,難道法務部真的認為起訴人數、羈押人數就是所謂的掃黑業績嗎?如果真是這樣,那麼法院存在的意義何在?無罪推定的意義又何在?而這樣的標準是不是正反應出這一年來,檢察官辦案視人權如無物的根本原因?
檢察官握有起訴的絕對權力,要起訴人是多麼輕而易舉的事?真正困難的是,檢察官在法庭上能不能證明所起訴的嫌疑人就是犯罪者!否則提高的起訴人數可能只是濫權、侵犯人權的數字而已!如果只要檢察官起訴就認定有罪的話,這和逮捕即定罪的警察國家有什麼兩樣?而其中更離譜的是,竟然將羈押人數也列為業績之一,殊不知羈押是追訴的例外、法律的不得已、人權的惡例!當檢察官讓一個人在尚未定罪之前就失去自由,若不是因為情況突發,就是蒐證不夠充分,導致必須冒著侵犯無辜者基本人權的風險,來阻止證據滅失。這怎麼會是值得炫耀的事呢?法務部如果真的要證明掃黑績效的話,何不比比日本,一旦遭檢察官起訴的案件,竟有高達99%以上的定罪率!這樣的定罪率才能彰顯出檢察官辦案的效率與能力!
不過即使如此缺乏人權觀,法務部卻同時在記者發問下,釋出了一個非常有人權觀的政策目標——廢除死刑。這項人權團體長年來的訴求,在部長的一席話中受到無比肯定,甚至訂出了民國93年落實的時間表。在這場人權缺席的政績宣導記者會,突然丟出這樣一個有勇氣、不媚俗的人權政策,的確令人覺得格外不真實。因此也要藉此提醒法務部,廢除死刑是先進文明國家的共同趨勢,也是台灣要邁向人權國家關鍵性的一步,但是如何破除台灣社會長期以來對死刑的「迷信」,尤其是死刑的「死忠」支持者——毫無人權觀、卻擔任司法案件上游處理的警調單位,恐怕才是法務部真正的難題所在。
我們希望法務部這次的宣布不是擦槍走火、不只是因為陳總統的政策宣示,而「意外的」開出了廢除死刑的承諾,而是能真正支持廢除死刑背後的理念價值。因為一旦真正認識了廢除死刑的人權價值,我們相信,我們才不會再有一個把侵犯人權當業績宣導的法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