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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綠小國,開放政治—盧森堡廢死歷史訪談

方潔

2010年5月,盧森堡的綠黨議員來台訪問。歐盟各國大多有綠黨,有些國家的綠黨在國會中頗具影響力,甚至在歐洲議會中也有一定比例的席次,盧森堡綠黨也是其中之一。
綠黨的黨綱顯示了他們主要的政治訴求:環境保護、永續發展、弱勢族群。較少為人知的(註一),綠黨在黨綱中也聲明了反對死刑的立場(註二)。
盧森堡的綠黨議員造訪台灣的當時,政府剛重啟死刑,外交上與歐盟討論開放觀光簽證待遇也正進行中。
盧森堡議員們拜訪台灣立法院時,院方表示,預計當年6月可以通過的觀光免簽證待遇,當時台灣執行了4名死刑犯的死刑,希望不會因為牴觸歐盟反對死刑的態度而有所影響(註三),希望盧森堡仍能支持我國的申根免簽證案。
當時盧森堡議員Felix Braz先生表示先進國家所提出的解決方案,並不一定適合所有國家,台灣申根免簽證,他們也會盡力推動,因為國與國之間的交流除了貿易外,人民之間的交流也十分重要(註四)。
之後,赴歐申根國家免簽證順利在2011年1月11日開始實施,接著,同年3月14日台灣再度執行5件死刑。
歐盟對死刑的立場為何?
這不禁讓我有些懷疑歐盟對死刑的立場。台灣政府的態度何其明顯,將死刑當成回應人民對犯罪和社會不公的恐懼和憤怒的工具,唯一能讓政府考慮停止死刑的,似乎只有國際形象,以及與國際形象相連的實際利益,簽證待遇似乎是堅定反對死刑的歐盟最能施力的部分,然而在確定台灣短期內不會改變執行死刑的狀態下,歐盟仍然給予台灣免簽證待遇。
這個問題一直放在我心裡,直到2010年8月我赴歐當交換學生,突發奇想,也許可以親自訪問歐洲的政治人物關於事件的看法,並順道蒐集歐洲國家廢除死刑歷史的資料。畢竟,歐洲是一個沒有死刑的大陸,但這並不意味著歐洲沒有犯罪問題,也不意味著遇到暴力犯罪事件就一概不會有社會大眾情緒的動盪,並對重刑的渴望。
眼下有可能成行並進行訪問的,就是和台灣綠黨保持聯繫的盧森堡綠黨。因此我請台灣綠黨的朋友幫忙聯絡盧森堡議員,是否願意接受訪問。沒想到得到2位當時來台灣訪問的盧森堡議員迅速回覆。其中,克勞德.亞當議員(Claude Adam)不但為我安排訪問事宜,也主動邀請我投宿他位於近郊的家。
於是,2011年4月底,我到盧森堡對歐洲的死刑歷史和歐盟在外交上對死刑的態度進行訪問工作。
和克勞德.亞當先生一家相處的2天更讓我對政治和政治人物有新的體認,心中的疑問,在訪談中,也在與他們相處中獲得解答。
帶領國家走向更美好的未來是從政者的責任,而非人民的義務
克勞德.亞當議員表示自己並非盧森堡乃至歐洲死刑歷史的專家,因此為我安排與另外一名議員暨學者:班.法耶特(Ben Fayot)議員見面。
在拜訪班.法耶特議員之前,我在午餐用餐之際好奇的對克勞德.亞當議員問到歐洲國家對台灣執行死刑的看法,會不會因此考慮收回免簽待遇。
克勞德.亞當議員認為,歐盟固然全面性的反對死刑,也不樂見到其他國家繼續執行死刑。走向廢死是一個走向更文明社會的過程,這種過程由外力壓迫建構的效果是不好的。
這和議員們先前在台灣的發言是一致的,於是我忍不住進一步追問:在人權工作的推廣和改善工作上,歐盟政府是主動的,甚至有編列一定的經費。但在對外關係方面,對於維持死刑的國家,如美國、牙買加等也開放簽證。的確,以經濟為籌碼要求重新考量死刑政策很可能造成他國的反感,而歐盟自身的經濟利益也是重要的,但對於這些不考量部分人民生命價值的國家,經濟也許比犯罪者的生命更加重要,難道以經濟優勢要求他國重新檢討,不能成為一個考量的選項?
克勞德.亞當議員認為這兩件事情不能混為一談,免除簽證之累而自由通行是人民的權利。如果把簽證和死刑政策綁在一起,對他而言這就像是「把政府的錯誤處罰在人民身上」。帶領國家走向更美好的未來是一個國家從政者的責任,讓人民了解尊重生命的重要性是政治人物的義務,而非人民的。
我曾認為這種講法覺得有些官腔,說到底免簽證可以帶來的經濟利益這麼大,他國的人權事務怎麼會是歐盟政策的優先順位?
我也逐漸發現,死刑真的是需要一個國家內部力量為主力推動的政策。雖然歐盟比較特殊,規定如果要加入歐洲議會(Council of Europe)必須要先廢除死刑,造成有一些東歐國家很快的廢除死刑(註五)。但即使如此,這的確非強迫性的,而是歐盟整合和人權政策巧妙的結合,有些國家衡量進入歐洲議會可以帶來的利益因此加入。加入後,如果真想為了討好人民而因此恢復死刑,退出歐洲議會的代價實在太大了。廢除死刑因此在很多歐洲國家不是很重要的討論問題。
我想這證明了推動人權政策有很多方式,也許歐盟暗地裡會做一些施壓的手段;但若主要推動廢死,外國的力量真的有限。
台灣要走向廢死,就要辛苦一點。但這不代表反死刑是歐洲的價值,死刑在台灣難廢除也不代表這個制度存在於台灣是有意義的。
盧森堡與歐洲國家的廢除死刑歷史
隨後,克勞德.亞當議員先生陪同我至盧森堡社會黨黨部,訪問社會黨議員班.法耶特。班.法耶特議員是盧森堡社會勞工黨也是黨主席,也是一位政治歷史學者,對盧森堡,乃至歐洲廢除死刑的歷史有專門研究,是適切的訪問對象。
整場訪問雖談盧森堡本身的死刑,也有提到整體歐洲的廢死歷史。因為盧森堡畢竟是小國家,許多政策容易受到週邊大國的影響。
歐洲對死刑的討論起於18世紀,例如義大利的托斯坎尼大公國是第一個廢除死刑的國家。但是有比較豐富的討論還是要等到20世紀。
盧森堡的死刑存在非常久,但從過去以來,即使法官宣判了死刑,不知是有意無意,實際上死刑很少被執行。自19世紀初期,每幾10年才會執行1、2起死刑,死刑算是很少被考慮到的刑罰。所以之後開始討論死刑,即使在立場不同的政黨之間,「將死刑適用降到最低」,是無庸加以討論的共識。政治決策者對死刑的討論幾乎集中在是否要保留死刑,使其在某種非常情況下仍有適用的可能性。死刑第一次正式的被盧森堡國會討論是在1879年,當時歐洲各國經過啟蒙思潮,開始思考人道的刑罰。不過那個時期,畢竟並不是實際上慣用的刑罰,死刑並沒有受到很積極的討論。但這段時期能被宣判死刑的法律數量正在逐漸降低,這也是歐洲各國共同的情形。
死刑有比較密集中的討論是在二次世界大戰後,當時大部分的國家都有用死刑處理戰犯的情形。1945年有10幾個人(通敵叛國者)被宣判死刑,但也不是所有都被執行(有8個人沒有被執行)。
1948年,在一個謀殺犯被執行死刑後,國會開始首次對廢除死刑政策的討論,在完全廢除前死刑也沒有再重啟。在討論過程中,國內也曾經發生一些駭人聽聞的暴力犯罪案件。而其他國家的犯罪問題也會影響到內國對刑罰適用的討論。尤其在70年代,德國發生一些劫機事件,伴隨科技進步而使得犯罪手法日新月異,再加上赤軍旅(RAF)的許多攻擊事件(註六),所以當時候一般社會大眾是相信死刑必須用來解決某些犯罪。死刑的討論在1969年到1979年之間到達了頂峰。
在這些討論過程中,有時候前進,有時候後退。像曾經有法務部長認為死刑是根據社會情況不同的政策選擇,在社會還在發展階段時,為了維持社會的穩定,死刑是有執行的必要的。但在1974年(註七)到1979年,由於盧森堡的法務部長Robert Krieps曾在二戰時期被囚禁於集中營,了解法律會被濫用到什麼樣的地步,所以非常堅持死刑在任何時候都不能被適用。
無論對死刑的討論到了什麼地步,死刑在盧森堡從來沒有成為政客操縱民意的工具。
1979年,廢除死刑的法案在盧森堡以獲得大部分國會議員的支持而通過,而且是廢除所有的死刑,但當時還是有些人覺得要讓死刑有保留給最兇殘的犯罪的可能性。死刑在《憲法》裡面還有被規定著,當時修憲的提案沒有達到門檻,不過已經達成將死刑從刑法典拿出。
1999年,盧森堡修憲,加了一條新的規定:法律的懲罰規定中不能有死刑這個選項。在2000年以後,也因為加入歐洲議會而簽署《歐洲人權公約》,讓廢除死刑的有關規定在盧森堡國內生效。
從盧森堡過去對死刑的討論,可以知道盧森堡也有過「死刑宜慎不宜廢」的想法,即使研究指出死刑跟犯罪嚇阻沒有關係,死刑也不是那麼容易就被歐洲
人放棄的。歐洲廢除死刑的路看起來是走得比我們順一點,但是人民對犯罪(以及犯罪者)的厭惡恐懼,刑罰對政治人物的誘惑,這些都是相通的。
歐洲廢除死刑的歷史,除了一些特殊的例子外,大部分的國家大致上有相似之處(註八)。也因為歐洲各國距離近,內國情事也會有跨國的影響力。所以對於盧森堡的廢死歷史,不妨將其放大為歐洲(尤其是西歐)共通的廢死歷程。
我問,既然盧森堡在歷史上的慣行就是不太適用死刑,而在二次世界大戰後將死刑適用在戰犯上,是否意味著戰爭使盧森堡(以及其他許多歐洲國家)走回頭路。班.法耶特議員並不如此認為,他認為這是廢除死刑循序漸進的過程。從將死刑停止適用在對一般人,再將危及國家主權的例外狀態適用可能性也袪除。
和2位議員談論死刑,常會發現有些台灣會發生的問題,對歐洲國家而言是無法想像的,所以常有無從回答的情形。我老是問著:「難道沒有任何政治人物會為了選票而推動死刑的相關法案,例如對兒童的性侵害案件?」、「從沒有動盪社會的暴力犯罪讓人民對國會議員要求恢復死刑或重刑?」議員的回答若非沒有,就是一臉疑惑,彷彿這樣的狀況在盧森堡的政治環境中完全無法想像。
這是否意味著歐洲經驗完全無法適用於台灣?
至少,盧森堡給我們的典範是:要廢除死刑,前提是生活在一個沒有死刑的社會。
另外一點是政治人物推動政治訴求的態度。2位議員都不約而同的提到:廢除死刑是一個社會走向文明的過程,也一再強調尊重每個國家價值選擇。台灣的政府,既然肯認了廢除死刑的價值(註八),而目前社會大眾對廢除死刑感到懷疑,則應該戮力推動相關工作來使人民願意接受廢除死刑的政策,而不是以現今人民無法接受而原地打轉。
零距離的公眾人物
這次的盧森堡之旅,除了採訪行程本身,和綠黨議員克勞德.亞當先生的相處經驗也令我印象深刻。議員不但主動為我安排採訪行程,甚至陪同我進行採訪。議員全家人也對我在盧森堡期間多所照顧。
我一到盧森堡中央車站,便見到克勞德.亞當先生。雖是國會議員,他獨自一人來車站接我,並且與我徒步走到他位於市區的綠黨辦公室。
盧森堡市不大,雖是歐洲的金融重鎮,整個城市隨處可以綠樹,鬱鬱蔥蔥,四月天的盧森堡市美不勝收。
我忍不住對議員說:「盧森堡真的很美」。
克勞德.亞當議員驕傲的微笑點頭。
政治人物私人資訊的公開
抵達時已是中午時分,午餐完畢後,議員在國會有會議要開,便讓我在綠黨辦公室中準備下午的訪問。考慮到我準備訪問需要用到網路查資料,但綠黨辦公室沒有無線網路,結果議員就開了自己的個人電腦,讓我一個人待在辦公室裡,自由使用他的電腦和一切用來處理公務的設備。儘管盧森堡的所有官方語言對我而言都很陌生,但總是有可能接觸到電腦中的資料,對才認識幾個小時的我,議員卻給予完全的信任。
此外,考量到學生的經濟狀況,議員主動邀請我住到他在盧森堡近郊的家。他告訴我如何搭車到他們一家的住處,並交給我他的名片。我這時才發現議員名片上的地址並非綠黨總部,也非國會議員辦公室,而是他的私人住處!
「請問您公開自己的私人資料都不擔心嗎?」我很意外,不過更加意外的是議員也無法理解我的意思。我試著解釋,例如在提出一些爭議性的法案,也許會有人來抗議,或是選民親自前來陳情等等。但這些情況,依議員的意思似乎在盧森堡不曾發生過。盧森堡的每一位政治人物都如Claude Adam議員一樣,公開自己部分的個人資訊,國民可以得知他們的住處。
「就像妳也會知道台灣總統的住處,對吧?」
嗯,不過好像還是不太一樣。
我繼續問到,是否會被八卦小報偷拍,然後對日常生活騷擾。議員只是皺皺眉頭,提到以前曾經有雜誌記者每周都偷拍一個議員的住處,然後對房屋相關資訊品頭論足一番,他個人不太欣賞,但也覺得那是新聞自由的一部分,僅止於媒體個人自律的問題。
這次的盧森堡之旅,讓我對歐洲的廢除死刑歷史和歐盟的對外反對死刑政策有了進一步的認識。除此之外,和盧森堡國會議員的相處經驗也讓我看到政治人物有如此開放、親民的可能。
盧森堡雖是個小國家,但絕對有資格對自己驕傲。

1. 其實在選舉期間,台灣有部分綠黨立委候選人不畏選情,主動表達自己反死刑的態度。
2. 黨綱2.0人權和社會正義。4.社會正義:(1).死刑與基本人權是不相容的。http://www.greenparty.org.tw/index.php/discuss/platform/198-gp-platform#3_2
3. 要加入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的前提是必須停止執行死刑,推動全球廢除死刑也是歐盟的重要政策和許多活躍的歐洲NGO組織的目標。
4. 立法院新聞May19.2010 http://www.ly.gov.tw/pda/information/lynewsView.action?id=20354
5. 其中一個有趣的例子是立陶宛,最後一次執行死刑是1995年,廢除死刑時間是1996年。
6. http://www.timripley.co.uk/terrorism/terrorism4.htm
7. Robert Krieps,曾先後擔任盧森堡法務部長(兩任)與文化部長。二戰時期參與反抗納粹活動,曾被送往Hinzert和Natzweiler兩個集中營。
8. 參考新聞http://www.nownews.com/2010/04/15/138-2592135.htm「廢除死刑是終極目標」是現任法務部長曾勇夫一再的說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