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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法律‧課

編輯部

本期的主題是「學校沒有教的街頭法律課」。街頭法律課,至少可以有兩種涵義:一個是指在「真實世界」裡,發生了某些事件,所得到的「法律教訓或啟發(lessons & insights)」;另一個,則是「上街頭」的時候,所可能引發的「法律問題(issues)」。
街頭
「學校沒有教的街頭法律課」,是民間司改會今年暑期學生營隊的主題。活動從介紹台灣民主運動的歷史與林義雄先生的演講揭開序幕,藉由老、中、青三代「街頭運動者」的分享,搭配「關廠工人」與「華光社區」兩個真實上街頭的個案,除了讓沒有上過街頭的學生能學習到「街頭公民課」,並感染相關的抗爭氣氛之外,也希望曾有街頭經驗的學員能藉著這次營隊活動彼此交流,分享街頭經驗的教訓與啟發,同時討論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研議如何進行後續的制度性改革。
此外,這次營隊活動最讓大家感動的,是許多法律系學生又重新找到了那個「之所以要唸法律的初衷」。點滴自省、娓娓道來,請看〈封面故事〉。
近來,「上街頭」快要變成台灣社會的常態。最令人震撼的,當屬8月3日25萬人「上凱道,送仲丘」。林世煜先生在《你敢有聽著咱唱歌》文中,有著謙卑而溫暖的觀察、反省與建議,值得社運團體(甚至是政治人物)的仔細聆聽。接著,3篇環繞洪仲丘案的短文則指出,封閉又不重視人權的軍事審判制度,正是軍事檢察官辦案荒腔走板的制度性原因,除主張軍事審判應全面回歸「司法權」之外,並建議採取「反酷刑」措施,以避免類如洪案的凌虐事件再次發生。
事實上,每年的6月26日是「世界反酷刑日」。台灣的民間社團今年首度串連響應,以街頭裝置藝術行動讓台灣民眾「看見酷刑被害人」──莊林勳、劉秉郎、蘇建和、江國慶、邱和順、鄭性澤、謝志宏。尤其是江國慶,除了遭受酷刑/死刑的對待,對於該冤殺錯案的檢討與咎責,至今仍然混雜著「刑事鑑定專家」的傲慢與偏見;對此,李俊億教授有著第一手的觀察與批判。另,近來警察屢屢「在街頭」濫權執法,也讓近30位律師頂著午後艷陽,帶著上千名同道的連署書,上街頭「警告公權力違法」。以上行動,都請詳見〈行動紀實〉。
法律‧課
法律的改革課題不少,但無論如何,始終不脫「人的改革」之範疇與思維。正如同洪仲丘案促成台灣長達一甲子都難以達成的軍事審判制度之廢除,有太多的改革也都是對個案或現實的反省,點滴行動、累積而成。我們都知道,「法官」是司法審判的核心,要搞改革,與法官相關的制度變革也都不可少。黃明展法官和黃瑞明律師分別從遴選與職前研習的階段,探究「律師轉任法官」如何為國家產出「好的法官」,增加人民對司法的信賴感。
至於,什麼是「好的法官」呢?在民眾的想像中,做出「符合輿論」判決的法官,或許是民眾心中的好法官。但李佳玟教授則為文指出,由於社會上的某些弱勢處境是我們所習慣,甚至刻意忽略的,因此,能真正看見那些弱勢(犯罪)者的處境,而勇敢做出「千夫所指」「吾往矣」的翻轉判決──從原先社會輿論期待的死刑,作出無期徒刑之判決──該位台南地院法官,更能不愧於扛起「好的法官」這個名號。
再者,若我們從這個「千夫所指」的案件「翻轉」之社會輿情反應,連結到Pratt教授所提的「刑罰民粹主義」,我們是否也需要稍稍停下來思考:在北歐國家的低犯罪率與低再犯率,以及國人所習慣的「治亂世用重典」之間,台灣的刑事司法究竟該如何走下去?
相較於台灣,中國的司法改革法律課更難。青石律師精彩地描述了「刑事辯護律師的一天」,讓我們略知中國司法制度的縮影--律師為他人辯護,卻連自身都還沒有人身自由的保障。這同時也呼應了「赤腳律師」陳光誠到司改會參訪所談到的,他對於司改會的「台灣經驗」嘖嘖稱奇,並認為中國土地上的司法人權抗爭,仍是在最基礎的「赤手空拳」狀態,必須鼓著相當的勇氣,才能持續前行。
最後要介紹的一門法律課,是由司改會監譯出版的《冤罪》,描述日本刑事司法的經典案例「足利事件」。本期並有2篇深度文章接續討論該案帶給日本社會的啟示與相關後續效應。菅家利和是「足利事件」男主角的名字,在該書中,他才算終於有了些臉孔──「有臉有款,有生有命」,正如同那些在監所裡的姐妹兄弟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