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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整理冤案的卷宗證據與事實經過-冤案平反手冊之整理案件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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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冤案,首先必需掌握案情資訊,才能判斷冤案成因,進而規劃平反策略。本文介紹如何整理卷宗證據與事實經過的具體方法,提供需要平反冤案的朋友參考施作,不但可以自助助人,更能夠協助案件救援者研判案情,加快救援案件的進度。 方法一:整理案件大事記與時序表 按照事件發生時間,依順序排列製表,是掌握案情資訊的基本工作。建議從「大事記」開始整理,以掌握案件全盤結構。範例如下: 整理完成後,接著分析大事記,找出影響案件轉折的關鍵點,就其整理詳細時序表。以前表為例,轉折關鍵在於案發後,警方進行那幾次調查,才鎖定被告為嫌犯。就此,建議整理「警方偵查時序表」,範例如下。 整理上例之偵查時序後,可以得知警方雖然有進行訪查、調閱錄影與法醫鑑定…等工作,但都沒有鎖定被告,最後是依賴秘密證人的指證才鎖定被告。因此,本件範例之平反重點將在於秘密證人是否可信,以及指認內容是否經得起科學證據的檢驗。 實際應用上,時序表應依個案不同的需求,分別整理成多個表格。常見用者,除大事記與警方偵查時序表,還有(1)犯罪過程(2)自白與證詞(3)不在場證明…等時序表。整理的原理在於,以時間作為軸線,將不同的人物,在不同的地點,所發生的不同事件,串連在一起,建構案件的原貌,找出隱匿的真相。 方法二:整理事實對照表 冤案的根本問題,在於法院認定的事實不同於真正發生的事實。因此,將不同的事實作成對照表,是說明冤案成因的好用工具,範例如下: 真實案例通常很複雜,例如參與人數很多、實施次數很多、犯罪現場很多…等情況,請耐心細心分項整理,將不同的事實一一對照製表。假若警察、檢察官、一審、二審、或不同審級,分別認定了不同事實,建議要針對歷審認定事實之不同處,進行整理。整理事實對照表之原理在於,表現「多個不同的事實,並突顯其差異。」事實差異之所在,就是冤案平反之所在,因為真相只有一個。範例如下。 方法三:整理證據清單 《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規定:「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也就是要有證據,法官才能判罪。因此,整理出法院究竟依據什麼樣的證據,才作出有罪的裁判,是平反冤案的基本工作。尤其是成功平反的冤案,常常就是發現原來法院遺漏的證據,甚至是被檢警調人員隱匿的證據。因此,整理證據清單務求完整齊備,一定要作到絕無遺漏。 具體的整理方法是將卷宗從頭到尾一頁一頁地翻閱,只要看到證據,就列入清單中,並記載證據出現的時間與所在位置。然後,對照偵審書類中,有記載的證據,逐項比對列入清單中。最後並檢查,被送到法院總務科所存放並確實完成登記的「贓證物復片」表格中的物品清單、監聽譯文、偵審筆錄的錄音錄影、以及監視器錄影帶…等外放證物。範例如下: 方法四:整理人物關係圖表 冤案成因經常出在「人」的問題,例如:推卸罪責的共犯、虛偽說謊的證人與違法瀆職的警調人員…等等。分析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圖表是很有效率的工具。舉最常用的指認順序圖為例,就是將證人指認對象以「箭頭」標出順序,列成圖形。範例如下: 單獨觀察「共犯罪名表」,看不出六名共犯罪名不一的原因。但配合「共犯指認序順圖」就能看出警方對於指認毒品來源者(甲、乙、戊),僅以吸食毒品(輕罪)移送,但對未指認毒品來源者,就以販賣毒品(重罪)移送。因此,,調閱警方訊問共犯的錄音帶就很重要,應仔細聆聽指認過程,是否有威嚇利誘被告誣陷他人的情事。 再以下表為例,四位證人個別指證都有前後不一的情況,但整理指證關係表將綜合比對,就能發現證人的共同交集(B開車),對研究案情極有助益。 方法五:整理媒體報導 刑事案件向來是新聞媒體的焦點,而報導的主要消息來源通常是警察或檢察官。因此,新聞報導的內容,往往反映當時偵察人員對案情的研判,以及辦案手法與方向。 此外,新聞記者也會主動採訪證人與附近民眾,這些都是追尋真相的重要線索。所以,整理媒體報導也是平反冤案的重要調查方法。 從邱和順案的新聞大事記中可以得知,警方曾經從信封上採得7枚嫌犯指紋。現在證實沒有任何1枚指紋是邱和順的。1988年4月7日以後邱和順就被羈押在新竹看守所,但6月份家屬仍接到綁匪的電話。新聞顯示抓到邱和順前,警方至少抓到5組自稱是綁匪的嫌犯,其中包括陸正的親舅舅。此外,指認邱和順的3位少年,在指認後立即自白是出於被刑求逼供。這些訊息,都是平反冤案的調查方向,可以補充司法卷宗不足之處。 【冤獄平反之美國經驗】1990年代,由於DNA技術普遍運用到刑事案件,美國人開始意識到冤獄的存在,進而質疑司法體系的健全性,逐步於全美各地成立冤獄救援組織。2005年,有超過340位無辜的受刑人被釋放。在這些救援組織中,經驗值得參考的,首推維吉尼亞冤獄委員會(InnocenceCommission for Virginia)。該委員會調查冤案,分析成因,並提出改革措施。詳細報告可以參考網站:http://www.exonerate.org/ICVA/full_r.pdf。本期第63頁也譯介「維吉尼亞冤獄委員會志願調查員須知」,是有意平反冤案者非常好用的參考資料,推薦閱讀。 結論:發現問題,追查證據 本文介紹五種整理案件的方法,具體施作,有助找出導致冤案的問題點。發現問題後,接下來的工作就是如何追查證據與證人,發掘案件真相,平反冤情。追查證據的具體方法,將在下一期系列文章中介紹,歡迎各位朋友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