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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冤要平,怎麼平?

編輯部

拒絕冤錯遠離傷痕 近年的冤罪平反,可謂小有「成績」。前有蒙冤15年的江國慶案,後有歷時22年的蘇建和案。江國慶案,是官方第一件正式承認錯誤,並重啟法律程序,終獲無罪平反的案子。蘇建和案,則是在許多律師、社運團體、以及社會大眾的奔走之下,獲得「第三次」無罪判決,又因《刑事妥速審判法》限制檢察官不得上訴之規定,全案無罪確定。 看來,台灣的平冤之路,總是走的坎坷而崎嶇。有鑑於此,一群有志之士於2011年底開始籌備一個專以平反「真實無辜」案件為目標的團體。該團體即為「冤獄平反協會」,於2012年正式成立,並以鄭性澤案為第一個主要救援個案。 累積前人的經驗,我們希望找到台灣救援冤錯案的本土論述,並進一步藉由個案研究,找到系統性成因,以預防冤錯案的發生。希冀江案的遺憾、蘇案的傷痕,不再重演。更多關於平冤會的介紹,與冤案救援運動的論述與啟示,請見本期特別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