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拚起缺漏的拼圖-人民參與審判的契機與轉機

周宇修

筆者有幸能在今(2013)年1月29日、30日參與了士林地方法院的模擬觀審法庭並擔任辯護人,除了收穫良多外,與院方、檢方、律師界、學界及司法院的互動亦令人感觸甚深。雖然自己刑事訴訟經驗尚淺,但為了留下些痕跡,還是略抒己見。言論中或有偏頗、誤解,也請大家不吝指正。

人民參與審判的目的?
英國的陪審團制度在成立之初目的係為了制衡法官,我國審判權行使歷史與英美不盡相同,目的多少有所出入。有人認為,人民參與審判的目的在於避免偏離基本智識的判決(如新聞所稱的襲胸10秒),但事實上那或許只是其中原因之一;畢竟,在1997(民86)年時,便有學者開始提倡平民參審制,2001(民90)年時,司法院亦有意將智慧財產法院規劃為專家參審制的法院,藉以提高法官專業。因此,真正該思考的,是法庭活動中,誰該被賦予什麼樣的角色。
在採行卷證並送制度(即檢察官起訴時,會將所有事證交付法官)的我國,似乎與現行制度下的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有所衝突;況且我國又採取了英美的交互詰問及傳聞證據等法則,此些法則如果要成功運作,關鍵在於需要有人先為決定,哪些證據是可以被評價的(即是有證據能力),再讓最終決定者就能夠評價的證據來衡定事實。我國現行的制度,讓法官同時扮演了這兩個角色,無怪乎會有人認為,傳聞證據在我國事實上相當於被架空。這也回到了一個原始問題:法庭的活動,是否能跟「發現真實」劃上等號?在2003(民92)年的修法,似乎已經暗示著我們:發現真實,確實是刑事訴訟的重要目的,但誠如法治國原則給我們的誡命--為達目的而不擇手段--並不是我們所希望要走的路。也因此,引進人民參與審判,似乎是一連串的《刑事訴訟法》修正後所不得不為的一塊拼圖。

法律上的等價交換
然而誠如很多人的批評,人民參與審判在訴訟上必然耗費相當大的社會成本,畢竟一般的「素人」要執行審判業務,必定要先弄清楚很多法庭活動程序,而法院也要花費很多時間向人民解釋我們常常使用的術語,如判例與判決的區別;再者,一般社會人士平日尚有其他工作或事務,一旦參與審判,就代表著日後要耗費一大堆心力在這個與己不相千的事件上,多少會有抗拒之心;更遑論檢辯雙方光是從選任參與審判的人民起,就已經花費了比普通刑事程序還要更多的精力(以本次觀審而言,主爭點為被告應論以強盜或恐嚇取財,證據事實上就是告訴人及被告的陳述,但檢方為讓程序確實進行,明顯的做了相當細緻的論證),這對於案件量早已不堪負荷的檢察署而言,無疑是個更大的包袱。
然而,我們花了這麼多的代價,究竟能換到什麼?對我而言,可能就是換取到了人民對司法更多的認知。除了參與審判的人民能夠瞭解院檢平時的工作負擔外,更重要的是,最該是案件重心的被告,在一般刑事程序中其實都常常像個局外人,律師甚至希望被告話越少越好。「我明明是被告,為什麼大家在法庭都說著我聽不懂的話,也沒有人想聽我說什麼?」這或許是很多被告的共同心聲。無論他們最後被判有罪與否,總是讓這些被告對司法打上了問號。出獄後能否改過自新已經是個問題,而他如果又對司法抱持著不信任、懷疑,反而在日後以各種方法濫訴試圖報復,院檢辯反而因此不堪其擾,同時也是社會無形的成本損失。當人民進入審判後,白話的溝通勢必形成趨勢,對於被告這個人的重視,也會隨之提高。這樣子的代價作為交換是否真的等價,坦白說難以評量,也不是幾次的模擬審判就會出現結論,除了更加努力找尋答案,否則似乎別無他法。

配套制度的必要性
人民參與審判若以拘束力最為薄弱的觀審作為目標,看起來或許只要改正卷證併送制度並適度調整法庭活動程序,似乎就可以畢其功於一役。然而對於檢辯而言,觀審、陪審或參審皆增加了不少訴訟上負擔,在現行草案以重罪作為行觀審與否的標準下,是否因此導致檢方以後避免以重罪起訴,值得觀察(本文認為,因此而讓檢察官在輕罪有起訴裁量,亦非不可行之事)。此外,如果我們進一步的想要採取陪審、參審,那麼在法官無須書寫判決理由的情況下,第二審訴訟是否要因此改為法律審?而為了讓參與審判的人民更能就得使用的證據評價本案,如何切割準備、審理及言詞辯論程序,審判長如何指揮便成為重點,判斷證據能力、兩造問題是否不當、是否於言詞辯論程序中方提出新論點及證據而有制止之必要,事實上都是剎那之事。相對而言,檢辯要如何讓這些平民法官能夠有效吸收論點,而不至於淹沒在彼此的刀光劍影中,也是應予考量之事。目前的《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草案在上述部分似乎沒有考量,甚為可惜。如果未來的官方修法方向擴及陪審,或許更應與承審法官及法務部溝通,方能更有效的推廣司法政策。

後記
美國總統Barack Obama以一句 "Change" 在2008年獲得總統大位,但他也因為 "Change" 的足與不足而成為攻擊的箭靶。這同時說明了,對於改變一事人們多有渴望,但怎麼改、如何改還有很大空間;更別忘了,有些人則認為沒有改變的必要,在這麼多選項中要如何選擇,對主事者而言誠非易事。但願更多的人能加入思索並表達意見,讓缺漏的那塊拼圖可以在最後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