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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瓶乍破水漿迸」—最高法院改革圓桌論壇紀實與短評

編輯部

前言:最高法院之改革風潮
台灣社會於2011年底興起一連串對最高法院改革之浪潮,直至2012年初大選結束後,當選連任之馬英九總統,針對其中幾項改革建議表達支持之意,然前最高法院楊仁壽院長於離職典禮上,卻強力抨擊總統干預司法之不當。尤其是針對最高法院保密分案制度應否廢除之辯論,諸多正反意見,似乎均言之成理,令人有霧裡看花,莫衷一是之感。
值故,為了釐清相關議題,由台灣法學會、台北律師公會主辦,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台灣法學雜誌協辦,於2012年3月11日,假台北律師公會之場地,舉辦「最高法院改革圓桌論壇系列之一:訴訟程序」研討會,邀請相關議題之專家學者、法律實務工作者,聚焦於四大提綱進行討論,希望能透過與會者之深入剖析與對話,使眾人更加了解最高法院應行之改革走向。
此四大提綱為:
1.《最高法院處務規程》第52條所定之「保密分案」程序,是否有修正的必要?關於該規程之修正,應由司法院或最高法院為之?
2. 最高法院針對合法之第三審上訴,是否應行言詞辯論?實務上是否可行?現行規範有無修正必要?
3. 最高法院於裁判書中,是否應揭載主辦法官之身份?是否需要修法?
4. 最高法院「限量分案」之理論與實務,是否有檢討修正之必要?
與談者依發言序,分別為王兆鵬(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徐昌錦(最高法院法官)、黃國忠(司法院代表;行政廳長)、羅秉成(律師;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監事)、錢建榮(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蔡彩貞(最高法院法官)、何賴傑(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台灣法學會監事),並由王泰升(台灣法學會理事長;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主持。
儘管保密分案制度已於日前宣布廢止,但本次論壇的與談內容精實,四大提綱之各方主張亦於談笑間論戰;有如「銀瓶乍破水漿迸」,瓶身一受撞擊,水漿瞬間迸跳彈出,精采萬分。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全程實況轉播及錄影,有興趣者可透過YouTube平台加以觀賞(註一)。本文為免繁冗之無義意重覆,僅就與會者之發言內容,重點整理出與談者彼此間之論證脈絡與爭議點,方便大家參考之用,文末並將以聽講心得代替結論。
聽講整理
問題1:保密分案制度應否修正?
問題2:修正保密分案之權責單位?
問題3:第三審應否行言詞辯論?
問題4:召開言詞辯論的好處?
問題5:哪些類型的案件應開言辯論?
問題6:應否限量分案?
問題7:執筆裁判書的法官應否具名?理由?

王兆鵬
1:應該。因為「怕關說」的理由無正當性基礎。
3:應該但不是全部。重大原則性的案件, 才開言詞辯論。
4:被告才會覺得審判公平、公開。爭點整理迅速。吸引人民了解法律問題。
5:死刑、社會重大案件。
6:和言詞辯論配套一起討論。
7:裁判書法官具名, 應該是一件光榮的事。

徐昌錦
1:保密分案符合「事先、客觀、抽象」的分案原則。
2:應由最高法院提出修正案, 司法院為修正的權責機關。
3:這是法律制度規定與設計的問題。
7:最高法院採合議制, 每個人都是5票中的1票,沒有法官「個人見解」的問題。

黃國忠
1:可以討論。時空背景不同, 是否廢止可以討論。
2:司法院。有司法行政監督權。
3:立法者立法裁量的問題。
5:可以參考外國法制。日本是除了廢棄和撤銷案件外, 均行言辯, 德國有行言辯。
6:對人民權益沒有侵害,因為重大、被告在押案件, 均會先分案。
7:若廢保密分案, 人民即會知悉承審法官為何人。

羅秉成
1:應該。最高法院其實並不糟, 更該是抗壓性、獨立性最強的法院。
3:應該。不行言詞辯論,是因為受保密分案的影響。
4:可進行法律、證據法則調查, 也可邀請學者專家表示意見。讓承審以外的四位法官, 很快消化吸收案件。
5:死刑、社會重大案件、重大原則性的案件。
6:和言詞辯論配套一起討論。

錢建榮
1:應該。保密分案侵犯人民訴訟權、無法律授權, 所以違法也違憲。
2:司法院。
7:應有裁判主筆人制度與公開( 不同) 意見書。

蔡彩貞
1:公開承辦法官不會完全影響訴訟成敗。近十年來法官迴避不成問題。
2:十幾年來司法院均尊重最高法院,現在不能想改就改。
3:言辯是意見陳述的適合選項,但並不是唯一選項。
4:法院可適度行使闡明權。
5:法律續造與原則性的問題適合。死刑並不適合。
6:現行仍需限量分案是因為一直在清理積案,舊案清完就不會有限量的問題了。

何賴傑
1:應該。最高法院應勇於跨出大門,和學者與民眾接觸。
3:應該。即使是法律的適用, 也需要言詞辯論。
4:確認法院組織, 釐清上訴聲明、證據與心證、量刑、判決宣示。落實( 強制) 辯護權。被告最後陳述。
5:死刑、重大案件、重大原則性的案件。
6:和言詞辯論配套一起討論。

心得代結語:星象圖上的「夢幻最高法院」
可以這樣說,與談者每個人之所以在不同的問題上,展現出不同的答案與論證,均是肇因於對最高法院的「想像」有所不同。姑不論其中論據之利弊得失,僅就論證之方向而言,最高法院法官多是嚴謹地自現況開始談起,最遠也僅只走到法律所設定的界限;換言之,他們基本的態度是,除非法律體制與法源依據有所改變,才能依法而因應變革。相對而言,司法院態度持平,但以保密分案為例,認為既然引起社會疑慮,改變又無傷大雅,就不妨從善如流。至於其他之學者、律師、基層法官,均建議最高法院應做超越性的改革,不僅止於廢除保密分案制度而已,更應藉此機會,大刀闊斧,化危機為轉機,更能贏得人民的尊重,為司法增加人民之信賴感。
走筆至此,我們不妨稍歇,問問我們自己,內心中最理想、最夢幻的最高法院,究竟應該長什麼樣子?而論壇的四個提綱,正像是星象圖上不同位置的星星,當我們把內心所期盼的點標示出來之後,串一串、連一連,大概就會浮現一個星象圖標;這個圖象,就會是我們每個人心目中理想、夢幻之最高法院的形象。接下來的問題,就是要如何築夢踏實了。
看完他們的主張,你心中的「夢幻最高法院」,又是什麼模樣呢?

1. 論壇全程實況錄影,詳見民間司改會網站 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_detail.asp?id=3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