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憤怒鳥」檢察官,你「玩」了嗎?

高榮志

智慧型手機已經和日常生活緊密結合,也影響了人和人的互動方式。你可以下載「憤怒鳥」,隨時享受命中豬頭、把對手摧毀殆盡的快感。但,如果憤怒的不是鳥,是權力傲慢的檢察官,豬頭不是卡通動畫,是活生生的人,被當成豬頭打的遊戲,就一點都不好玩。
2011年,你或許很難想像,還會有檢察官當庭「怒吼」被告。傳喚不到,就叫人民「把信箱給我揹在身上!」甚至還說「當我的信義分局叫你去做筆錄,你就給我去!」我們很納悶,難道整個警察局都是「他的」?此外,這位檢察官還說,「我就是不喜歡他」、「我決定把他關起來」、「看他那個樣子,就想關他」!以上內容,毫不誇張,歡迎上司改會網站看偵查庭的錄音檔(註一)。
想用威權問出真相
這是一個十分尋常的車禍擦撞案件,沒有嚴重的傷亡,承辦的林冠佑檢察官卻不斷對被告「宣戰」,說要和他「決鬥」、「車拼」;而且,被告「是不是壞人」,也是檢察官說「我說了算!」描述至此,相信很少人會苟同這位檢察官的作風,如此「官威」,彷如「衙門」時代,令人有不知今夕是何夕之感;更難以想像的是,他竟任職於台北地檢 署,管轄區是號稱「首善之區」的台北市。
檢察官這樣的「偵查作為」,或許,他覺得用「刑罰、權術、威勢」,才能「鎮得住」被告,建立權威,問出真相。這套韓非子的法家理論,我們不太陌生。只是,法家思想是威權時代的統治技術,並不是現代的法治觀。
理應忠於法治精神
法治講究人民主權與基本人權,前者倡言人民就是統治者,不是被統治的客體;後者強調生命、自由、財產等基本權是「王牌」,王牌一出,所向無敵,國家權力就應收斂折服。殘存封建遺毒的法律官僚,像是舊瓶裝新酒,撐不住新酒發酵的威力,注定要瓶破底落。就像最近「依法行政」四字,幾乎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道理相同,若無承載實質的法治精神,法律就失去靈魂,淪為統治技術。 清楚的是,法國大革命後誕生的檢察官制度,其目的並不是要遂行統治技術。訴訟時,檢察官削弱了「糾問式法官」的權力,也就是把古代包青天的功能一分為二,讓檢察官職司控訴被告的角色。法官成為並非與被告衝突的聽訟者,在訴訟過程中,就會顯得客觀與中立。偵查時,檢察官控管警察的辦案品質,因為檢察官是學習法律之人,理應更忠誠於法治精神,另一方面,也比較沒有警方的破案壓力。所以,可以依據法律與良知,過濾可能的冤錯假案,避免警察濫權,同時,也維護了人民的權益。
儘管理論如此,這個個案向我們具體展現,在實踐上,檢察官如果喪失了一己的制度性使命,非但不能平衡法官的糾問權力、無從過濾警方的冤錯假案,反而,還會躲在「偵查不公開」的保護傘後,拒絕監督,於祕密角落裡憤怒咆哮,殘害人民。今年已經是2012年,這樣的檢察官,憤怒地毫無道理。法務部若還裝聾作啞,不願針對個案與通案提出具體的解決之道,不啻就是讓全民繼續默默扮演遊戲中被憤怒鳥砸死的豬頭。
各位「豬頭」夥伴們,我們要反擊了嗎?(本文收錄自2012年4月18日蘋果日報A17蘋果論壇)

1. 此為2011年3月18日上午09:55台北地檢署第24偵查庭之開庭錄音,由林冠佑檢察官承辦的「100年偵字5511號」案件。民間司改會接獲民眾申訴林姓檢察官出言不當,遂於2012年4月17日召開記者會公佈偵查庭錄音。更多內容,詳見民間司改會網站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_detail.asp?id=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