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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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石成金 司法改革的智庫,改革運動的基礎

朱啟文

2003年,研究委員會正式成軍,這裡是民間司改會的大腦所在,從推動司法預算獨立入憲、修改刑事訴訟法人權條款、擬定組織犯罪條例,到訴願法、行政訴訟法等行政法規的重塑,再到近年來全力推動的法官法、警察職權行使法、法律扶助法,以及刑事訴訟法、冤獄賠償法…等法律案,民間司改會均提出自己的版本,透過對主管機關或國會的遊說,讓理想的法律條文落實爲社會的準則。
揭開法官量刑心證的黑盒子
我國法律向來賦予法官極爲寬廣的量刑裁量權,法官是否妥善行使量刑裁量權,有如國家最高機密檔案,無人知悉。以民生最關心的偷竊罪爲例,對於同樣是偷竊罪的被告,我國刑法第三百二十條授權法官得科處五至一年、六個月、三個月、十日、一日之自由刑,或一元(新台幣三元)之罰金刑。在諸多刑罰選擇中,法官如何行使裁量權?是否傾聽人民的聲音?在相類似的案件,法官是否會科處不同之刑罰?量刑如有明顯的差距,其影響的因素又是什麼?這麼多疑問都缺乏統計實證研究。不但學者無法研究,對於司法改革者而言,也缺乏科學性的指標來驗證司法改革的成果。民間司改會及台北律師公會爲了使官方正視實證研究的重要性,特別委由王兆鵬教授、楊文山主任、林定香博士主持「司法統計實證研究計畫」(主題:竊盜罪的量刑分析),並於今年2月開記者會公布結果(詳參司改雜誌第四十九期)。
然而民間的力量畢竟是薄弱的,民間司改會在衡量經費、人力及資源等因素後,決定往後將透過研究委員會全體成員,就司法行政監督、民事、刑事、執行程序、少年事件等項目,提出具體指標,每半年拜會司法院一次,要求司法院提供足夠有效的資訊,作爲未來作實證統計研究,以及修法的基礎資料。
為刑事訴訟上訴審修法把關
刑事訴訟法於九十二年初經過大幅度修正後,今年三月聞訊司法院又有意推動「上訴審至附民編」之修法。雖然民間司改會對「訴訟制度金字塔化」的改革理念向來支持,但是考量到(一)法界及一般民眾對去(92)年9月1日新修正實施的「交互詰問」制度仍需適應,以及目前第一審的裁判品質猶待提昇,並未落實眞正堅實的事實審;(二)國人聘任律師的比例仍然偏低,且法律扶助基金會今年七月份才上路,貧窮被告在無資源的情況下,會被迫要與檢察官正面交鋒;(三)司法院至今未有任何實證研究來檢驗刑訴新制運作的成效。官方如果只是爲了向全國司改會議所交付的任務交差;而不檢視新制施行的整體配套措施,繼續以高速修法方式前進,誓必將造成民怨四起,因此民間司改會在透過國會遊說,成功阻擋「上訴審至附民編」修法進程後,另外與相關民間相關團體迅速成立「刑事訴訟修法小組」,在官方版修法條文的基礎上提出民間團體意見,希望作爲將來與司法院協商的依據。
法曹職業倫理問題
律師可否兼營商業?可否擔任公務員?可否刊登廣告?當律師愛上當事人時該如何處理?…種種法曹職業倫理的衝突問題,不但在國內鮮少討論,本土資料也付之闕如,民間司改會有感於法曹職業倫理之良窳,不僅直接影響司法體系的健全與否,對社會大眾的法律生活更有極重大的影響。在廣泛蒐集本土和外國的理論和實例後,規劃以組讀書會方式,邀請律師、檢察官、法官和學者們針對不同主題分別研究討論,慢慢集結成文章發表於全國律師雜誌中,這些研討成果,除了可以提供作爲本土法曹倫理教材基本參考資料外,也計畫作爲將來律師法與律師制度改革的依據。
朝更專業的智庫方向發展
累積二年能量後,研究委員會如何運作得更好,是我們一直思考的問題。有著「民間司改會大腦」頭銜的研究委員會,誓必要朝著更專業研究團隊的目標邁進,我們希望成爲台灣民間司法改革的智庫,除了希望有更多學者參與,擴充研究能量外,也要聘用碩、博士畢業專任的研究人員長期進行獨力研究,並定期舉辦研討會及發表文章於論壇,我們眞正希望我們的研究成果能進一步促成未來的司法改造行動。(作者爲民間司改會執行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