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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人的機會

王時思

張志輝「又」犯案了。
這是日前張志輝殺害女友自首新聞發佈後,多數人的第一個反應。陳進興案的黑暗記憶再度浮現……果然,當初就不應該把壞人放出來再繼續害人;果然,這些壞人的親朋好友難脫千係……這似乎是可以輕易得到的結論。
粗糙的犯罪推論
從某些角度來看,這些個結論幾乎是正確的。根據統計,犯罪者的家庭或居住區域通常都有高於平均値的犯罪率。不過我們或許可以看看這個犯罪學統計數字背後的眞正理由。
首先,犯罪概念的背後牽涉到價値的判斷。在主流社會裡,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有明顯的分野,但是在社會的邊緣群體中,卻有另一套價値運作的邏輯。也就是說,跟主流社會價値牴觸、不相容的行爲,就是主流社會眼中的「犯罪行爲」,這些共享「邊緣價値」的「邊緣群體」很容易首當其衝被當作一家親的犯罪者。

再者,犯罪可能來自行爲的模仿。除了電視電影無遠弗屆的影響力之外,家庭成員間的確可能發生彼此仿效的作用,這也是爲何組織化是「鍛錬」犯罪技巧的最佳模式。其次,犯罪需要動機。因此我們因此容易推論「經濟需求」是一個「合理的」犯罪動機,因此處於經濟底層的弱勢階級比較傾向發展爲犯罪的潛在族群。
還有還有,我們相信一個人不可能殺人七十多刀,搬屍體要找人幫忙,搶錢要有人把風……所以犯案者的親朋好友當然是最佳犯罪備位人選。
不過,不要忘記這些想法都只是幫助理解犯罪行爲的「推論」,這些推論沒有看見變態型犯罪、官商勾結、黑金政治、利用社會地位排除犯罪懷疑的「有頭有臉」的人……這些理所當然的推論背後有更多的盲點與意外,如果辦案這麼容易,我們哪裡還需要大批的警察、檢察官、法院來勞師動眾的辦案、審判呢?
不過更値得我們進一步深思的,並不僅是對社會的結構性因素導致的「犯罪推論」,更令人不寒而慄的,則是我們這個社會如何對待這些即使被法院證明清白的人。意思是,在形成罪犯的過程中很多人都幫了一些忙。
犯罪者的家屬被逼到社會更底層
因爲張志輝的犯案,張志輝與張素貞這對姊弟近幾年來的遭遇再度被搬上了新聞。張志輝的生命經驗基本上是在,換名字/找工作/遭解雇/換工作/遊手好閒中來回重複,最終以殺人犯案做終。張素貞更爲悲慘,母親的小吃攤在幾度流離,卻遭媒體一再曝光下終於無法經營,張素貞在找工作無門情況下,靠著原始本錢進入性交易市場,卻仍然逃不過神通廣大的媒體,在經過媒體一再曝光下頻遭解雇,幾度易主後淪爲半性虐待性質的「十八招」服務生,性交易市場的最底層。不過媒體仍然沒有放過她,最不堪的性服務場景上了雜誌跨頁報導,再次遭到解雇後下落不明。至於兩個小孩則送往國外領養,永遠離開台灣。
不要忘記這樣的遭遇是發生在兩名被法院判決無罪的人身上。
事實上的故事是,從陳進興成爲知名犯罪人的那天起,他們就重新領了「犯罪者幫兇」的身分證,從那天起,他們就不再被相信如你我一樣,可能有一天會成爲犯罪者,但也可能永遠都只是個無辜的老百姓。
也許有人責怪這篇文章又是一個「幫壞人說話的人」,「就是因爲有這種聲音,社會的壞人才越來越多」。不過,只希望你在花一秒鐘下這個結論的同時,撥出十分之一秒的空檔想一下:你有沒有給這些「壞人的親朋好友」一個「做好人」的機會?
就像小時候玩的迷宮紙捲,不等紙捲開展到最後,你永遠不知道有限的選擇會指向哪一種結局。這些「壞人的朋友」究竟是非做壞人不可,還是有機會在生命的分岔點選擇走向「好人」那一端?或者有機會一如你我,大部分的時間既不是好人,也不是壞人,慶幸沒有被拿著放大鏡公開檢驗,得以在灰色地帶自由自在的生活著。(作者爲替代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