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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五花八門 高下立判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

立法院行使司法院大法官同意權行使總評
提問五花八門
高下立判
文◎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含正副院長)人選聯盟」(下稱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在立法院9月16日投票行使九十二年司法院大法官(含正副院長)人事同意權後召開記者會,期許新任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保障人權、健全民主法治,並就立法院此次審查大法官人選及行使同意權過程,提出本聯盟的觀察報告與建言。根據本聯盟立法院觀察團數天觀察立委審查大法官人選的結果,各黨派整體表現,以民進黨表現最佳,無黨籍委員次之,國民黨再次之,台聯排名第四,親民黨敬陪末座。本聯盟並同時呼籲總統、立法院及國人都記取本次提名及行使同意權的寶貴經驗與教訓,以作為未來健全相關法制的參考。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表示,此次司法院大法官(含正副院長)提名及行使同意權,對提高國人憲法認知及國家未來憲政發展,均具有極重大的意義;尤其,司法院大法官所扮演的角色,隨著我國民主化的結果,能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地位也越形重要。本聯盟期許新任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們,未來能擔負起保障人權、健全民主法治、實現公平正義、保護弱勢族群、堅持司法改革等重任,不辱全民的付託。
有關之前被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評鑑為不適任大法官並任司法院副院長的城仲模先生,獲得立法院行使同意權通過,本聯盟表示遺憾但不意外。本聯盟強調:不論從本聯盟提出具體事證的評鑑報告,或台北律師公會本次推薦名單,未將城仲模列入,或國民黨團所作問卷調查結果,均顯示城仲模先生並非擔任大法官的適當人選。不過,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亦表示,本聯盟尊重立法院投票結果,也希望城仲模先生能將民間的聲音當作一股鞭策的力量,在擔任大法官並任司法院副院長期間,能記取其法務部長任內核准死刑執行有重大瑕疵的教訓,對人權的保護更加重視。
民進黨整體表現較佳 親民黨最差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對於立法院此次以即問即答的方式審查大法官人選,亦提出完整的觀察報告。根據本聯盟立法院觀察團每日觀察立委發問內容與發問態度的記錄顯示,各黨派整體表現,以民進黨表現最佳,無黨籍委員次之,國民黨再次之,台聯排名第四,親民黨敬陪末座。此次排名前十的委員,依序為尤清(民)、邱太三(民)、張旭成(民)、蘇盈貴(無)、林德福(國)、林育生(民)、林進興(民)、卓伯源(國)、蔡中涵(親)與鄭余鎮(無)並列第九、黃義交(親)、趙永清(民)與賴勁麟(民)並列第十。另排名末十的委員,倒數第一為沈智慧(親),其他依序為鄭貴蓮(民)、江綺雯(國)、李慶華(親)與傅崑萁(親)並列倒數第四、鍾紹和(親)、張蔡美(國)、許淵國(親)、許舒博(國)與趙良燕(親)並列倒數第八、侯水盛(民)、劉文雄(親)。
對於前述結果,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認為,民進黨委員居於執政黨的立場,通常不會讓受詢問的大法官被提名人太「難看」,因此就算委員個人表現不突出,但在發問的內容及態度上,通常也不會有太離譜的表現。反之,若在野黨委員,一心想要讓受詢問的大法官被提名人「不好受」,而本身發問內容又有不夠專業、政治意味太濃厚,或發問態度不佳的情形發生,自然比較容易讓觀察團有惡評。不過,無論如何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仍對表現良好的委員表示肯定,同時也期許這次表現欠佳的委員多多加油!
制度上的缺失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表示,經過這次提名及行使同意權過程,本聯盟認為制度上有幾項缺失應儘速改進:
一、提名部分:由此次總統依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提名大法官人選,引發若干爭議(如:某些被提名人未必適合所提名的款項),可知立法院對於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過於僵化的規定,實有加以修正的必要。
二、審查及行使同意權部分:由此次立法院以全院委員會即問即答的方式,無法達到專業審查的效果看來,如何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規定,以專門委員會及聽證會的方式審查大法官人選的資格,應為立法院亟需思考的課題。
三、立院審查過程,應開放民間監督:有關立法院此次將民間監督團體排拒於立法院議場旁聽席外,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表示無法接受。本聯盟質疑,投票當天立法院甚且開放議場給法國參議員參觀,為何不能允許本國民間團體進入旁聽席旁聽?為此,本聯盟強烈要求立法院儘速修改立法院議事規則與議場規則等相關規定,讓民間團體有機會現場監督立法院審查大法官人選及行使同意權過程。
總體來說,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仍肯定本次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及審查過程是一次重要的憲法教育,本聯盟肯定各方的努力,也希望朝野各界能在學習中累積經驗,使未來審查大法官人事案更能步上憲政常軌。(本聯盟由澄社、台灣法學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與民間司改會組成)


【附表一】四政黨排名順序及總平均分數
民進黨 無黨籍 國民黨 台 聯 親民黨
委員人次 30 5 26 6 23
總平均 3.72 3.57 3.22 3.16 3.09
排 名 第 一 第 二 第 三 第 四 第 五
(註:立法院觀察團之觀察員每日的人數不同;平均分數滿分為5分)

【附表二】總體表現前十名排名
(註:立法院觀察團之觀察員每日的人數不同;平均分數滿分為5分)
名 次 立委姓名 平均分數 觀察員開放註記
第一名 尤 清 4.73 ☆ 優:關於我國憲法對財產權之保障與德國基本法是否有類似處的問
(民) 題,屬水準之作。
☆ 優:詢問曾有田有關優生保健法第九條第六項之問題時,採開放立場,是同意與反對均可,給予被提名人充分表達的空間。
☆ 優:關於政黨違憲的問題,具體臚列有關事實(民進黨台獨黨綱、國民黨黨產),然後問被提名人對此問題之見解。
☆ 針對被審查人專業特性提問,問題具深度及挑戰性,表現極佳。
名 次 立委姓名 平均分數 觀察員開放註記
第二名 邱太三 4.70 ☆ 此次大法官人選欠缺法理學、法社會學、法經濟學
(民) 的人選,並以司法改革(交互詰問程序)即屬欠缺為例,指向大法官欠缺人民期待的思考,與邱委員專業背景顯具內容及說服力,又邱委員期待憲政法庭,具相當水準。
☆ 邱委員以其法律背景,能深入點出大法官面臨之問題核心,並能以民眾之立場對大法官提出期許,應該是屬於表現極佳的專業立委。
☆ 強調法治史、法理學、法哲學及法社會學之重要性,本屬於大法官提名人選缺乏這方面之人才。
☆ 1.缺乏法社會學、法理學、與經濟學之人才,很可惜!(翁:我只能審查不能主動推薦--太消極了吧?!)2.專業審查--不像執政黨委員。3.讓大法官提名人的發言時間太少,可惜!
第三名 張旭成 4.68 ☆ 問翁岳生歷任院長及大法官最欽佩誰,這個問題很好。
(民) ☆ 很有技巧,有效提問,讓受詢人陳述完整的法學觀點。
☆ 以概括性的問題,讓候選人自我發揮,護航意味較少,整體表現平平。
☆ 讓翁院長及成副院長充分表達。
第四名 蘇盈貴 4.50 ☆ 有準備,但問題太大,讓翁岳生實問虛答。
(無) ☆ 問題較集中於程度及審查方式,但焦點嫌模糊,牽涉實質司法改革部分,因時間不足,無法充分應對。
☆ 針對憲政制度性問題提問,具專業內容,沒有人身攻擊及意識型態。
☆ 1.提出審查小組機制未建立,是這次審查的最重要問題(GOOD)。2.大法官應具有的積極資格與願景為何(GOOD)?3.請翁岳生就其餘13位提名人表示意見(BAD)。4.拜訪違反公聽會決議,作何感想(SOSO)。5.大法官成為修憲單位?(有水準的問題)
第五名 林德福 4.41 ☆ 問題平實,發問態度佳。
(親) ☆ 提問往往是問題具體,但不夠深入引出大法官法律價值之取捨。
第六名 林育生 4.31 ☆ 常打斷被質詢人的回答,使被質詢人無法好好回答。
(民) ☆ 委員有做功課,也讓被提名人自願回答,很尊重被提名人。
☆ 問題均具爭議性,應由大法官表態解釋,不應用自願性回答,無法測試每位大法官實力。
☆ 剛開始不讓人回答,只有要二分法的回答,對於被提名人有羞辱,但提及安樂死、人工流產、IC卡與隱私權很有意義。
☆ 喜歡問尖銳的問題,但卻聽不太懂回答,也不允許回答者從容講完。
名 次 立委姓名 平均分數 觀察員開放註記
☆ 有問題亦是但無法對話,難得有對生命權及人格權之討論。
☆ 問的內容有準備充分,雖提問方式有嫌範圍太廣,所問問題均與憲政有關,內容不錯。
☆ 提問安樂死及人工流產問題尚稱合理,提保守派與自由派之區分較粗糙,提問健保IC卡問題頗見深度。
第七名 林進興 4.30 ☆ 整體提問態度佳,但提問時間過長,致答覆時間短。
(民) ☆ 具體提出健保給付凸顯之問題,又無力繳納健保費之人民是否受健保保障,請候選人答覆。
☆ 自我理念闡述時間冗長。
☆ 點出憲法關於社會福利保障之具體法律價值。
☆ 提問時間過長,問題面不夠廣,但夠深入。
第八名 卓伯源 4.27 ☆ 針對正副院長是否相合、死刑存廢及新刑事訴訟制度發問,深入淺
(國) 出,切中主題。
☆ 鞭刑、廢除死刑、刑事訴訟法之交互詰問,等幾個問題問得還不錯。
☆ 就法論法,就事論事,頗有專業素養且頗用心。
☆ 鞭刑、廢除死刑、正副院長互動、刑事新制上路等幾個問題都問得很好。
第九名 蔡中涵 4.23 ☆ 針對原住民族之權益做合憲性之詢問,具重要性。
(親) ☆ 詢問少數民族的問題、世界人權宣言及國際勞工宣言,很讚。委員發問態度理性、針對議題詢問。
第九名 鄭余鎮 4.23 ☆ 針對大法官人選過去發言及專長提問,有準備。
(無) ☆ 有備而來,雖無力就候選人回答做回應,但表現值得肯定。
☆ 詢問到個人對死刑的看法,及大法官釋憲聲請範圍,有問到重點。
☆ 雖非法律專業,但提出之問題,令人讚賞,表現不俗。
☆ 優:問有關近來台鐵罷工事件與政府秋後算帳是否合憲,切合社會脈動及憲法工作權問題。
☆ 缺:問許玉秀有無去投票,因為戶籍在鄭委員選區。
☆ 問題基本上都符合大法官會議會碰觸範圍,詢問前有準備,雖有針對特定人選詢問,但態度尚稱良好。
☆ 可以看得出用功。
☆ 問死刑廢除問題問得很好。
☆ 財經六法通過後經濟效益與大法官職權關係不身,勞工罷工權問題過於政治化,提死刑廢除問題尚稱理性,提問曾經投票之問題頗有趣,核四提問過於泛政治。
☆ 提問問題皆屬憲法解釋相關問題,事先下了功夫準備,但委員顯然不太明白自己提問的關鍵處,只能聆聽回答。
第十名 黃義交 4.11 ☆ 優:指紋建檔是否侵害人權?──有水準的問題
(親) ☆ 劣:質詢王和雄時,針對立法院委員會能否邀請總統府秘書長備詢,在王和雄回答五院院長以外之公務員有備詢義務後,逕自推論陳師孟拒絕備詢違憲後,不予說明機會即命王和雄回座。
☆ 劣:質詢廖義男關於核四公投能否依行政命令為之時,所問問題預設價值判斷(例如:馬英九是具有法律專業精神的首長),不無強令被提名人附和之嫌。
名 次 立委姓名 平均分數 觀察員開放註記
☆ 雖然所詢問問題顯然與其所屬政黨立場有關,但皆屬憲法相關之重要議題爭議,整體表現可評為佳。
☆ 問王和雄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不來法制委員會,見解如何?王:應該來;黃:很滿意。
☆ 問廖義男:對以行政命令辦公投的法律見解?──問得好,但不容許提名人花太多時間回答,很不好。
☆ 問曾有田:全民指紋建檔──命中題庫──問得好!
☆ 問林永謀:反對大法官解散政黨,認為政黨應由民意淘汰。
第十名 趙永清 4.11 ☆ 發問修憲程序(憲法政策)相關之問題時具有嚴重
(民) 誘導傾向。
☆ 問是否仍有修憲的必要?──這種問題怎麼問大法官被提名人。
☆ 問修憲及大法官應主動導引憲法方向,似乎對大法官職權不清楚。
☆ 所提問題兼及憲政體制、修憲程序及基本權利(環境權),有誘導之嫌,但還算切中問題。
第十名 賴勁麟 4.11 ☆ 平實理性,但無任何特殊之處。
(民) ☆ 問題環繞:大法官的解釋本身,司法改革是否能保障弱勢者。
☆ 問題適切,如:問及「解釋文不清楚」之問題,「代理孕母」之問題。
☆ 針對核四、台北市里長延任案,提出大法官解釋不明確有待改革之處,用心。
☆ 問了聯盟的題庫,問代理孕母的問題測試兩位候選人是否真的有準備。

【附表三】總體表現後十名排名
(註:立法院觀察團之觀察員每日的人數不同;平均分數滿分為5分)
名 次 立委姓名 平均分數 觀察員開放註記
倒數 沈智慧 2.14 ☆ 有目標題目,要大法官表態(focus在公投)yes or
第一名 (親) no,有些問題無法二分,這種遊戲式審查法無法評斷大法官提名人的操守、素養。
☆ 以問卷方式進行調查,而問卷所問問題均屬對人權、憲體敏感,重要問題,卻要求被提名人以舉手方式表態,完全喪失審查會希望藉由被提名人答詢內容審核其能力、觀念之目的,嚴重羞辱被提名人之智慧與人格。
☆ 以問卷方式詢問,所有問題皆為二分法,太過簡化,完全無法讓被審查人表現其重要法律觀點,表現甚差。
倒數 鄭貴蓮 2.17 ☆ 1.以個案細節提問。2.針對其他個人攻擊批評。
第二名 (民) ☆ 提問路檢和藉故做人身攻擊(對第三人),違憲審查權之提問相當幼稚且嚴重偏頗。
☆ 將個案及政治恩怨的不滿,不當宣洩於詢答中。
☆ 問花蓮查賄,與自己利害關係甚大,實不太宜,況詢問內容一直以楊大智為主題,實在太差了。
名 次 立委姓名 平均分數 觀察員開放註記
☆ 1.問花蓮路檢的問題---是為老公余政憲問的嗎?2.問誰能宣告違憲案?違憲審查的程序如何?---這些題太簡單,請委員自己翻翻法條。3.針對楊大智抨擊,很不妥!楊無法答辯,很不公平。
倒數 江綺雯 2.24 ☆ 強要被提名人選邊站,誘導性問法,政治意味太濃;釣魚台法條一
第三名 (國) 直引錯;言論權居然規定在刑法,用李登輝的個人意見問大法官被提名人是不是有言論自由保護。
☆ 墮胎問題非常表明其個人意見,以個人喜好強逼提名人同意之。
☆ 對候選人(立委)資格,自己都不清楚。
☆ 刑法第一百條並不是「言論自由」,立委都不太清楚。
☆ 對回答不滿意者都以委員審查時會考量恐嚇。
☆ 因為委員本身不夠專業,所以問的問題很奇怪,但墮胎的問題問得好。
☆ 問題政治意味形態很濃,但範圍均屬憲法問題,尤其問及墮胎合憲性是不錯的問題。
倒數 李慶華 2.25 ☆ 李委員的態度好像在辯論,欲將對方逼於死角,而不讓對方有將理
第四名 (親) 念表達的機會。數度打斷正副院長之回答。
☆ 優點:發問清晰、追問能力強。缺點:使用「一派胡言」之攻擊語言。
☆ 以一邊一國之議題,刁難被提名人,不妥當。
☆ 法律認知不清,嚴重產生誤導性發問的傾向,政治意味過於濃厚。
☆ 顯然委員認為「國家認同」比大法官的人權理念、憲政認知更重要!
倒數 傅崑萁 2.25 ☆ 傅立委完全以政治立場作為詢問之基本態度,在羞辱性方面甚為嚴
第四名 (親) 重,用功度亦嫌不足,整體表現極差。
☆ 不知所云,嚴重偏離主題。
☆ 不讓翁院長回答,且不認真聽翁院長回答。
倒數 鍾紹和 2.33 ☆ 一直提及其他人對於台灣是否是獨立國家之看法,與本件無關連。
第五名 (親) ☆ 刻意提出意識形態濃厚的政治性爭議問題。
☆ 自我演說的情形極嚴重。
☆ 打斷被提名人發言,不給回答,政治性議題太強,不斷就台灣、中華民國主權提問題。
☆ 前言自述時間長達數分鐘。
☆ 未能讓被提名人充分回答。
☆ 後半段意識形態作祟,偏離大法官審查正軌。
☆ 將政治和司法之界線嚴重混淆(主權問題、統獨問題),而且阻止被提名人回答。
倒數 張蔡美 2.42 ☆ 問題重複,發問內容空洞;荒謬,認為大法官都是翁家班,要大法
第六名 (國) 官表態不會成為一言堂。
☆ 問會不會成為一言堂,要舉手表態,有點無聊且多餘,因為沒有人會承認。
☆ 問翁岳生是否貪瀆,證據不足且不是憲法問題有涉人身攻擊。
☆ 所問內容重複,未讓受詢問人回答問題。
☆ 不讓人把話完,且語意目的混淆,對事實依據不明確。
☆ 所問問題,預設大法官被提名人應給的答案,但被問之人未依他要答案回答,他便有不高興的表現,整體表現略差。
名 次 立委姓名 平均分數 觀察員開放註記
倒數 許淵國 2.43 ☆ 政治性議題很強,不給被提名人回答。
第七名 (親) ☆ 立法委員佔據大部分答詢時間發表演說;少有問題發問,極不適當。
☆ 針對解釋效力部分深入,但是重點不清。自行發表意見時間亦嫌稍長。
☆ 未能令被提名人充分回答。
☆ 後半段意識型態作祟,偏離大法官審查正軌。
倒數 許舒博 2.45 ☆ 委員自問自答,政治味濃厚。
第八名 (國) ☆ 內容不知所云。
☆ 不讓他人回答,不知所云。
☆ 許立委之質詢過於空洞,前半段政治意味過濃,後半段對司法改革理念之意見也過於粗率,整體表現欠佳。
☆ 對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理解有錯誤,思維邏輯混亂。
倒數 趙良燕 2.45 ☆ 提問資格問題時,根本不準備,提統獨及主權問題時,
第八名 (親) 相當不理性,無法溝通。提問性別平等問題時,不夠平合理性。提問死刑問題時,相當不具人權觀念。
☆ 一再重複相同問題。
☆ 多次以個案諮詢。
☆ 1.詢問問題未充分準備,多以報章雜誌報導做為提問材料。2.同時,並未給予答詢人充足的時間。3.該委員提問亦流於個案的意見表達。
☆ 1.詢問林教授資格時,竟完全不給林教授回答機會,太差勁了!2.詢問軍校招生問題時,中斷許教授回答,直命其他兩位提名人回答,太沒禮貌了。3.詢問台鐵罷工時,賴大法官尚未回覆,草率論賴大法官認定合法罷工,太武斷了。
倒數 侯水盛 2.54 ☆ 完全不知所云,似乎沒有事先準備。
第九名 (民) ☆ 侯立委以意識形態掛帥,詢問內容多與大法官專業無關,就大法官審查而言,表現極差。
☆ 詢問之方式有待改善,以增進理性。
☆ 司法形象、中華民國的定位→委員自我闡述個人想法,內容空洞,無意讓候選人說明的機會。
倒數 劉文雄 2.56 ☆ 提及重要性理論,卻完全不懂該理論,就來問許教
第十名 (親) 授,太混了!又不待許教授將回答表明,及率斷結論,太差了!
☆ 立委獨重意識形態的質疑與政治立場的表達,但質詢的內容、水準卻極差,無法與被提名人做實質辯論。
☆ 關於公投與獨立權問題之提問不讓被提名人充分回答且相當不理性,根本沒有對話能力。
☆ 一再聽不懂(搞不清楚)候選人之回答。
☆ 1.諮詢性公投的問題,問得不錯,但因不夠專業,所以無從與大法官被提名人辯論──可惜!2.對「行政規則」的推論與定義──顯然有誤!親民黨!唉!之前李慶華也說是行政規則,許宗力說是法規命令,親民黨是錯的!許宗力認為諮詢性公投應有法源依據。
☆ 沒有對焦。